从检21年了,让我印象比较深的是2013年办的一个民行案子,我是在明知不能受理的情况下受理并处理的,故而这件事不能归为“办案”,只能说是一次特殊的“工作经历”。 

  那是一起离婚案件争夺抚养权案。父母离异时,由于妈妈放弃抚养权,法院将儿子壮壮判给爸爸抚养。然而,抚养了孩子几年的姥姥、姥爷不干了,三天两头到男方家里看孩子、接孩子,新的矛盾很快再起,并不断激化。壮壮开始了被争来抢去、不断转移的戏剧性生活。 

  姥姥姥爷直接到学校门口接孩子,之后甚至把孩子藏到北京等地,爸爸疯狂跟踪,又将孩子带回临汾藏到太原。壮壮的爸爸多次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剥夺孩子姥姥姥爷的探视权,让孩子有个安稳的家,能够安心上学。然而,孩子不是财产,不能分割不可强制执行。法院几经调解,终以失败告终,当事人成了执行局的常客,执行法官一筹莫展。 

  矛盾依旧,争夺继续。满腹怨气的年轻爸爸来到检察院民行科求助。抚养权争议案件不属于民行检察管辖的范围,不能受理。当事人找到了我这个分管领导。看着年轻爸爸无助的眼神,想到大人间的争执已影响到孩子的正常上学与心理健康,我决定本案不作立案处理,但是要和双方当事人好好谈谈,争取帮助他们化解这个矛盾。 

  没多久,我安排民行科干警将壮壮的爸爸、姥姥姥爷以及执行法官请到了检察院。双方当事人到齐之后,怒目相视,火药味极浓。 

  让座、倒茶,我的工作从微笑聊天开始了。“我也是做妈妈的人,非常能理解你们双方对孩子的爱。今天咱们坐到了一起,就好好聊聊,有什么话就说出来,一起想个解决的办法,好不好?” 

  可能是我的话让双方有所触动,紧张的气氛随之舒缓下来。接下来, 双方各诉委屈,各抒己理,说到底都是想要自己照顾孩子,不像是案件调解,倒更像是拉家常。 

  “听了你们的话,我很高兴。你们的争议其实是件好事,并不是坏事。你们双方都想要孩子,而不像一些离异家庭那样推着阻着都不要孩子。有这么多亲人疼爱,壮壮是个幸福的孩子。可是,疼爱归疼爱,总不能耽误孩子上学吧?”听双方诉说得差不多了,我接过了话茬。 

  或许是我的话说到了他们的心坎上,双方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目光都转向我。我读懂了其中的信任,便趁热打铁分析起孩子跟谁在一起更加有利于今后的成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现场的气氛也越来越缓和。话说开了,疙瘩解开了,问题也就随之解决了。最后,壮壮的爸爸与姥姥姥爷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孩子跟爸爸一起生活,姥姥姥爷可以随时看望孩子,双方和睦相处,不再将孩子抢来抢去。 

  一上午的时间转瞬而逝,中午的时候双方握手言和,签字捺印,和气地离开了。执行法官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非常感谢你们!半年了,这个案子一直执行不了,不能结案,现在执行和解了,我这心头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我当时更是按捺不住内心的轻松与高兴!功夫总算没白费,双方皆大欢喜,孩子终于能够安心上学了! 

  时过境迁,转眼已过去了4年,然而,每当想起双方当事人信任的眼神,想起壮壮的姥爷和爸爸握手言和的情景,想起执行法官那发自肺腑的话语,我心中便会涌起一股暖意,成就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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