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为了巩固统治地位,对官员实行严苛的管理,他追求行政效率,对怠于履行职责的官员严厉惩处。《资治通鉴》卷二十记载了有关的事件,原文如下:
世孝武皇帝中之下元鼎五年,冬,十月,上祠五畤于雍,遂逾陇,西登崆峒。陇西守以行往卒,天子从官不得食,惶恐,自杀。于是上北出萧关,从数万骑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新秦中或千里无亭缴,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上又幸甘泉,立泰一祠坛,所用祠具如雍一畤而有加焉。五帝坛环居其下四方地,为醊食群神从者及北斗云。十一月,辛巳朔,冬至,昧爽,天子始郊拜泰一,朝朝日,夕夕月则揖。其祠,列火满坛,坛旁亨炊具。有司云:“祠上有光。”又云:“昼有黄气上属天。”太史令谈、祠官宽舒等请三岁天子一郊见,诏从之。
南越王、王太后饬治行装,重赍为入朝具。其相吕嘉,年长矣,相三王,宗旅仕宦为长吏者七十馀人,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弟、宗室,及苍梧秦王有连,其居国中甚重,得众心愈于王。王之上书,数谏止王,王弗听;有畔心,数称病,不见汉使者。使者皆注意嘉,势未能诛。王、王太后亦恐嘉等先事发,欲介汉使者权,谋诛嘉等,乃置酒请使者,大臣皆侍坐饮。嘉弟为将,将卒居宫外。酒行,太后谓嘉曰:“南越内属,国之利也;而相君苦不便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杖,遂莫敢发。嘉见耳目非是,即起而出。太后怒,欲鏦嘉以矛,王止太后。嘉遂出,介其弟兵就舍,称病,不肯见王及使者,阴与大臣谋作乱。王素无意诛嘉,嘉知之,以故数月不发。
天子闻嘉不听命,王、王太后孤弱不能制,使者怯无决;又以为王、王太后已附汉,独吕嘉为乱,不足以兴兵,欲使庄参以二千人往使。参曰:“以好往,数人足矣;以武往,二千人无足以为也。”辞不可,天子罢参。郏壮士故济北相韩千秋奋曰:“以区区之越,又有王、王太后应,独相吕嘉为害,愿得勇士三百人,必斩嘉以报。”于是天子遣千秋与王太后弟樛乐将二千人往,入越境。吕嘉等乃遂反,下令国中曰:“王年少。太后,中国人也,又与使者乱,专欲内属,尽持先王宝器入献天子以自媚;多从人行,至长安,虏卖以为僮仆;取自脱一时之利,无顾赵氏社稷、为万世虑计之意。”乃与其弟将卒攻杀王、王太后及汉使者,遣人告苍梧秦王及其诸郡县,立明王长男越妻子术阳侯建德为王。而韩千秋兵入,破数小邑。其后越开直道给食,未至番禺四十里,越以兵击千秋等,遂灭之;使人函封汉使者节置塞上,好为谩辞谢罪,发兵守要害处。
春,三月,壬午,天子闻南越反,曰:“韩千秋虽无功,亦军锋之冠,封其子延年为成安侯;樛乐姊为王太后,首愿属汉,封其子广德为龙亢侯。”
这段话讲了这样几件事。
第一件,汉武帝祭祀与巡边。汉武帝元鼎五年冬季十月,武帝到雍地祭祀五畤,之后越过陇山,向西登上崆峒山。陇西太守因皇帝突然到来,仓促间无法供应随从官员的饮食,因惶恐自杀。随后武帝向北出萧关,率领数万骑兵在新秦中狩猎,检阅边防军队后返回。因新秦中有的地方千里之内没有设置边防哨所,武帝下令诛杀北地太守及以下相关官员。
之后武帝前往甘泉宫,建立泰一神祭坛,祭祀用具参照雍地五畤的规格,且更为丰盛。五帝祭坛环绕在泰一坛下方的四方,用于祭祀众神随从及北斗星。十一月初一(辛巳日),冬至,天刚亮时,武帝首次在郊外祭拜泰一神,早晨朝拜太阳,傍晚祭拜月亮时只行作揖礼。祭祀时,祭坛上布满火炬,坛旁设置烹饪用具。官员报告“祭祀时祭坛上有光芒”,又说“白天有黄色云气上升连接天际”。太史令司马谈、祠官宽舒等请求天子每三年在郊外祭祀一次,武帝下诏批准。
第二件事,南越吕嘉专权与矛盾激化。南越王赵兴和王太后(樛氏)整顿行装,准备丰厚财物,为入朝觐见做准备。南越丞相吕嘉年事已高,先后辅佐三代国王,家族中担任高官的有七十多人,男子都娶国王的女儿,女子都嫁给王子或宗室子弟,还与苍梧秦王联姻,在国内权势极重,比国王更得民心。吕嘉多次劝谏南越王不要入朝,王不听从;吕嘉已有反叛之心,多次称病不见汉朝使者。汉朝使者虽注意到吕嘉,但因势力不足未能诛杀。王和王太后担心吕嘉先动手,想借汉朝使者的权威诛杀吕嘉,于是设宴邀请使者,大臣们陪同入席。吕嘉的弟弟是将军,率兵驻守宫外。饮酒时,王太后对吕嘉说:“南越归附汉朝是国家之利,而您却觉得不便,为何?”想以此激怒使者,但使者犹豫不决,没人敢行动。吕嘉见气氛不对,立即起身离席。王太后发怒,想用矛刺杀吕嘉,被南越王阻止。吕嘉出宫后,依靠弟弟的军队回到住处,称病不见国王和使者,暗中与大臣谋划叛乱。因南越王本无杀吕嘉之心,吕嘉知晓这一点,所以叛乱拖延了数月未发动。
第三件事,吕嘉叛乱与汉军受挫。武帝听说吕嘉不听命,南越王和王太后势弱无法控制,使者怯懦无决断;又认为南越王和王太后已归附汉朝,仅吕嘉作乱,不必大举出兵,便想派庄参率二千人前往。庄参说:“若为友好出使,几人足够;若为武力压制,二千人无济于事。”武帝便罢免了庄参。郏县壮士、前济北相韩千秋主动请命:“南越势弱,又有国王和王太后响应,仅吕嘉为害,我愿带三百勇士,必斩吕嘉回报。”武帝于是派韩千秋和王太后的弟弟樛乐率二千人前往,进入南越境内。吕嘉等人随即反叛,向国内下令:“国王年幼,太后是中原人,与汉朝使者私通,一心想归附汉朝,将先王珍宝献给天子讨好,还带多人入朝,到时会被卖为奴仆;他们只为自身利益,不顾赵氏社稷和后代。”随后与弟弟率兵攻杀南越王、王太后及汉朝使者,派人通知苍梧秦王及各郡县,立南越明王赵婴齐的长子(越人妻子所生)术阳侯赵建德为新王。韩千秋的军队进入南越后,攻破几个小城邑。后来南越人故意开放通道供应饮食,在距番禺四十里处突然发兵袭击,韩千秋等人全军覆没。吕嘉派人将汉朝使者的符节封装在匣中,放在边境上,用虚假言辞谢罪,同时派兵驻守要害之地。
第四件事,汉武帝封赏殉难者亲属。次年春季三月初四(壬午日),武帝得知南越反叛,说:“韩千秋虽无战功,却是全军先锋,封其子韩延年为成安侯;樛乐的姐姐(王太后)率先主张归附汉朝,封其子樛广德为龙亢侯。”
我们通过以上四件事,可以看到其中蕴含的道理。汉武帝因“从官不得食”“边防无亭燧”诛杀地方官员,体现古代皇权对行政效率的严苛要求,以及“失职必罚”的治理逻辑。皇帝的祭祀是一种政治象征。泰一神祭祀的规格提升与“祥瑞”记载,是通过宗教仪式强化皇权合法性,将神权与皇权结合以巩固统治。吕嘉凭借家族联姻、世代掌权形成割据势力,反映古代地方豪强与中央集权的矛盾;南越王的“附汉”与吕嘉的“反汉”,本质是地方利益与中央统一的冲突。
汉武帝轻信韩千秋“三百人斩吕嘉”的主张,派遣少量兵力导致失败,草率的决策造成了失败,说明对局势误判和轻举妄动会引发严重后果。政治合法性的构建,吕嘉以“保护南越社稷”“反对太后私通”为叛乱借口,汉武帝封赏殉难者亲属,均是通过舆论和符号(如封赏、大义名分)来构建政治合法性。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