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盱眙县境内有多处湿地,为各类水产品生长提供优质环境。盱眙法院借助洪泽湖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开展湿地生态立体保护“恢复性+预防性”审判工作,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完善系统治理、保护优先常态化工作机制,凝聚湿地公益保护合力,切实筑起水湿地态保护的法治防线。


建强组织,法护“水产之乡”

洪泽湖流域湿地众多,这些湿地,湖上烟波浩渺,万鸟跃迁,生机勃勃;湖中芦苇林立,犹如披甲勇士护卫这人间明珠;湖下游鱼穿梭,生意盎然。是螃蟹、龙虾以及各种鱼类生殖之地,有“水产之乡”之誉。过去,由于管理欠缺,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湿地资源萎缩,影响到水产品生产。

“要立足洪泽湖流域的地域特点,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全力守护大湖境美。”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盱眙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定下了基调,为保护好环资庭管辖范围内环境资源,该院坚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不折不扣将“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落到实处。该院抓住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支持,建立专门化审判团队,按照“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建立民事、行政、刑事3个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审判团队。在全院精心挑选了4名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充实环资审判力量,其中1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每年选送一至二名法官赴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跟班学习锻炼,还与西北政法大学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进行专门培养,以增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综合素质。“环资审判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作为青年干警,我们必须努力学习,有所担当,为大湖境美,更为保护好生态环境资源做出贡献。”分管环资庭工作的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在桐认为,专业的事要交由专业的人去做,他经常组织环资庭干警学习有关环资审判的法律法规,研究探讨汲取兄弟法院环资案件审判经验。同时还在全省率先出台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刑事案件《量刑指南》,促进统一类案量刑尺度。


完善联动,集结保护“伙伴”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党委政府领导及社会各级参与。盱眙法院主动强化内外协同、优化分工协作、深化宣传引领,致力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盘棋”工作格局。密切与辖区检察、公安、生态环境执法机关的交流合作,联合江苏省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4家单位,建立起全国首个凹土协同保护机制,被写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凝聚“司法审判+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合力,与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等4家单位建立全省首个生态复绿管护协作机制,先后督促3名被告人履行补种复绿、生态管护责任,补植复绿林木成活率达92%,为全省首例多单位协作实质修复的成功案例。聚焦淮河(江苏流域)和洪泽湖周边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牵头制定《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制定《淮河生态经济带(江苏流域)司法协作机制》,着力在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强制执行、文书送达等方面加强区域性联动协作,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合力。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污染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发生地开庭审理案件,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主动向社会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果,先后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发布典型案例21个,编发《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6期,得到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等充分肯定。针对辖区生物种类较多,非法狩猎案件尤其是猎杀鸟类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法庭精心制作了《洪泽湖地区常见重点保护鸟类名录》,发放给辖区100多所中小学校,教育孩子们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并通过孩子们,让他们的父母、长辈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专门开设微信公众号“守护大湖境美”,创设《法庭内外》专刊,及时推介环境资源审判动态。依据真实案例改编拍摄的普法微电影《在希望的山脊上》,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视频优秀奖,并被“学习强国”平台推广。


司法“撑腰”,拓展生态恢复

盱眙法院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不断加大生态要素入刑比重,积极推进刑事制裁的“绿色化”,把“恢复性司法”理念应用到审判实践中,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着力构建辖区森林、河湖、矿产等生态环境资源的多维立体保护格局。针对以往环境资源审判“受害人损失无法挽回、犯罪分子入狱改造、生态环境破坏局面难以改变”的困境,打造了“严格司法+生态修复”的办案新机制,利用全省首家融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补植复绿”修复基地优势,通过判处被告人补植复绿、以劳代偿等方式,减少盗伐林木案件发生。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耕地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中,把环境损害和修复程度作为量刑参考因素,促使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或自主采取修复措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判决部分,倡导以判令侵权人消除污染、恢复原状等方式,代替单纯的物质损害赔偿。截至2025年4月中旬,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共受理案件791件,审结768件,责令290余名被告人承担环境修复责任,累计补栽树苗近万株,增殖放流鱼苗近500万余尾,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000余万元,构建起森林、河湖、土壤、矿产等多维立体保护格局。

结合区域性生态环境特色,推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执行一体化基地,促进提升生态修复效果和司法辐射效应。在江苏省盱眙县象山国家矿山公园、铁山寺林场分别建立全国首个矿山修复基地和生态林修复基地;在江苏省泗洪县洪泽湖湿地观鸟园建立全省首个野生鸟类生态修复基地。


专项监督,打造高效审判

为了守护洪泽湖流域内的绿水青山,环资庭全面加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审判职能,彰显司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力度。环资庭成立以来,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对330名刑事被告人判处监禁刑,占比51.56%。加强特色矿产资源保护,审结葛某某盗挖凹土一案,入选年度“全省环境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审结高某某等13人非法捕捞5.8吨螺蛳案,入选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加强珍贵野生动物保护,审结社会广泛关注的许某等人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河麂案,入选年度“全省法院涉长江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强化文物资源保护力度,审结的杨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年度“江苏省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审结左某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年度典型案例,实现淮安法院历史性突破。一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裁判文书类)一等奖。去年,公开审理猎杀“鸟中大熊猫”东方白鹳案,得到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现场直播……一路前行,一路收获。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严格的法律护佑下,盱眙水产兴旺,其中龙虾年产量约14万吨,从事龙虾产业人员近20万人。“盱眙龙虾”品牌,连续9年位列区域品牌价值水产类榜首。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等联合发布的《盱眙龙虾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24年盱眙龙虾总产值近400亿元。龙虾变成当地的“产业之虾”“富民之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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