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不独是莫言故乡山东高密的特产,我的故乡当年也曾大量种植。

  暮春时节,乡亲们在翻耕平整好的土地上,用牲口拉着耩子,将一粒粒高粱种子耩入尚带寒意的土地。不消几日,嫩芽便顶破土层,排成整齐的行列,在春风里轻轻摇曳。高粱虽然耐旱,但幼苗期仍需照料:除草、松土、施肥等。到了夏季,气温升高,几场雨落下,高粱便疯长起来,转眼就高过了人头,狭长的叶子纵横交错,形成一片密不透风的青纱帐。

  入秋,故乡村北将墓山南坡的百余亩高粱红了,远远望去,像天上飘落的一大块彩云,铺展在山腰,十分壮美。

  故乡的百姓把收高粱叫做“牵蜀黍”,蜀黍是高粱的小名。牵蜀黍的农具不是镢头、不是镰刀、不是砍刀,是一只镰刀片子,刀片横劈进一段10厘米左右的高粱杆里,微露出刀刃。农人左手攥住高粱杆,右手持刀将穗子从主轴处截下。技术不熟练者,常将手掌划破。高粱棵棵都有一人多高,穗子又在顶端,收获起来颇费力气,高个子要仰头举手,矮个子还得踮起脚尖。更难受的是高粱地里的闷热——“秋老虎”肆虐,而密植的高粱又挡住了每一丝风,人在其中,如同置身蒸笼,汗水瞬间便浸透了衣衫。边缘带有小锯齿的高粱叶子又在手臂上划拉出细密的伤痕,又痒又痛,那种滋味,至今想来犹觉难受。一年初秋,我的三外爷爷中午在北山牵蜀黍,竟热晕在地里。家人慌慌张张地一路跑回村,提了一罐井水回到地里,湿透毛巾敷在他的面颊上,如是四、五次,才使其醒来。

  高粱脱粒,又是一桩苦差事。托运到场上的高粱穗子晒干后,均匀地铺开,日头下,父亲用老牛拉着碌磙子,磙子后边还拖着一块名为拉石的半圆形石板,一圈又一圈地反复碾打。我至今记得那石磙碾过高粱穗时发出的“咯吱咯吱”声,记得飞扬的红色尘埃在阳光下闪烁的样子。

  若是要用高粱穗子做刷帚,就更费工夫了——须得一穗一穗地在硬物上摔打,或是用短木棍轻轻锤打,以防伤了高粱穗的莛子(穗子主轴)。我幼时常见母亲做这活计,她手法娴熟,一摔一打间,高粱米粒便簌簌落下。那些穗子后来变成了厨房里刷锅洗碗的刷帚,用了许久也不坏。

  高粱米算不得什么美味。高粱面做出的食物黑而松散,需有一定的厚度才能成型,且不及小麦面的细腻,也不如大米香甜,口感粗糙,带着些许涩味。小时候,家里常将它掺些小麦、玉米、红薯干,在石磨上推出糊糊,用来烙煎饼。单吃高粱米确实难以下咽,但做成杂粮煎饼,倒也别有风味。那石磨“吱呀吱呀”的转动声,面糊在鏊子上“滋滋”的响声,煎饼出锅时的香气,构成了我童年最温暖的记忆。

  让人们吃尽了苦头的高粱,之所以仍能在故乡扎根,自有其道理。它根系发达,耐旱涝、耐盐碱、耐贫瘠,产量较高,生命力顽强。另一方面,它用处较广,除了高粱米可以食用、酿造、作为饲料外,茎秆能用作盖房子的屋笆,可以编制折子、席子,派不上高级用场的茎秆最后还可以烧锅,莛子可以缝锅盖、拍子、盒子等,脱粒后的高粱穗子可以扎刷帚和笤帚。在那靠天吃饭、生产技能落后的年月里,高粱的这些品质尤为可贵。

  七十年代末的一场风吹到乡下时,故乡发生了急剧变化。土地承包到户,牲口农具分到各家,继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农田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灌溉渠修到了地头,排水沟纵横交错,田间道路四通八达。人们再不必看老天脸色吃饭了,乡亲们开始琢磨怎样让有限的土地生出更多的钱来。于是,果树栽起来了,蔬菜大棚搭起来了,农业新品种引进来了,经济作物一片接一片地种下去了。

  曾经广泛种植的高粱,在故乡没有了立足之地。人们不再需要它的坚韧,不再依赖它的多用,它那粗糙的米粒,也再难满足人们日益挑剔的胃口。于是,高粱渐渐从故乡的舞台上消失了,像一位不合时宜的老人,默默退出了喧嚣的时代。

  如今回到故乡,已很难在田间看到高粱的身影。那些曾经种满高粱的地方,如今或栽了果树,或建了大棚,或搞起了养殖。在某个乡村田园景区,也许能看到一片高粱,那是专门种植用来吸引年轻游客来此观赏稀罕物的,或让某些老年游客用来怀旧的。

  一位西方哲人说过,存在是合理的,而消失也必然有其合理性。高粱的远去,不过是故乡变迁的一个小小注脚。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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