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荒马乱离桑梓,

未入髫年送路人。     

变卖充当童养媳,

逃离虎喙获青春。 


母亲生于1936年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农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里。解放前因兵荒马乱,加上遭遇自然灾害,粮食颗粒无收,民不聊生,老百姓无法生活下去。

1941年秋,她的父母为了全家大小生存,只得携老挈幼逃荒,流离失所,一路乞讨,顾了上顿没下顿,忍饥挨饿,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在流落异乡饥寒交迫,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之时,她父母只有忍痛割爱,将六虚岁的她送于别人带养。

那位好心人带她过了一些日子后,由于家境贫寒,生活所迫,辗转于江西会昌,卖给了一位姓吴名叫金振的打铁师傅。

尔后吴将她带回了那层恋叠嶂、崇山峻岭的江西省于都县梓山乡磊石村夫竹甲的穷山沟家里(后徙居于联星村朱坊,解放后因修上蕉水库,移民定居于上蕉村下罗斜)。吴为她取名为广东婆,买回来准备把她当童养媳来抚养。

旧社会,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社会非常贫困落后,人民的生活水平非常低下,大多数民众因家庭贫困而娶不起媳妇。为解决这个问题,大部分人都是从外地或灾区抱养一个,或从街上插草标卖幼小子女的灾民手中用低贱价买回的小女孩做童养媳,待长到十五、六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

母亲她从小在吴家长大,她除带弟妹外,还要烧火做饭、洗刷扫地、拔草喂猪等等,忙个不停。有时还要放牛、上山割芒萁(客家话芦萁)、打柴草。在家里稍有空闲,就要搬个小凳子站在上面,跟着大人在大簸箕学做长条似线状的竹芯线香(又叫仙香)。有时还要跟随大人挑上几十斤线香到二十多里路山外的潭头圩去卖。母亲她在吴家里里外外,不遑宁息,劳筋苦骨,受尽虐待,遭劫在数,常以泪洗面,唯食忘忧。

母亲她盼星星,盼月亮,只盼深山出太阳,只盼早日脱虎口还回自由身。1949年全国解放后,党和政府的工作组走进了深山,来到山沟里的磊山村庄,他们认真宣讲了党的方针、政策、路线。随着打豪、斗地主、分田地,人民翻身当家做主人。紧接着国家于1950年5月1日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抱养童养媳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政府鼓励未婚的人们要自由恋爱,使广大妇女迎来了第一个春天。

1952年春,十七虚岁的母亲她,在一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大姐邹玉华(别名三秀,也是童养媳)帮助带领下,离开吴家,走出大山,逃出虎口。两人一起来到一一梓山乡永丰村庙背刘家(三秀的一位亲戚家里)。

母亲虽暂时有了立脚之地,但傍人门户,寄人篱下,心里还是不够踏实,必竟不是久留之地。过了些日子,三秀又带她到梓山村下肖屋(林屋)一位姓林的朋友家里玩。由于林家未生育子女,无后裔,也许是前世缘份,便认母亲她为干女,并为她取名为林金红。干爹、干妈俩待她如亲生女儿,关爱极致,过着平安幸福、开心愉快的生活。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1953年春,母亲18虚岁那年,正值小家碧玉,含苞欲放。一天上午,母亲的干妈从梓山圩带回一位盲人算命先生,母亲好奇地问干妈:"妈妈,你怎么带了一位盲人回来呀?他是谁?"

"今天上午梓山圩当街,我在街上看见一伴人围在一店门口屋檐下。我出于好奇,便凑了过去,只见一位盲人坐在那里在为人群一个接一个地算命(推算四柱八字),听他们说算得很准。过了会儿,我也报了出生年月日时他推算。真是神奇的不得了,他说我命中印星过旺必克制食伤(子女),而使子星衰微,加上食伤临绝地无救,故命中注定无子女。后来,我出善心,便把他带回咱们家吃中午饭。以前也见过他在梓山圩算命,只是不太留意,与他不相识。"母亲的干妈毫无掩饰地说。

吃好中午饭,那位盲人心里一直在纳闷,难道今天推算这位妇人的八字没算准吗?便试探地问母亲的干妈:"这位贤妇人,刚才那位叫你妈妈的是你什么人?"于是,母亲的干妈倾述了一遍母亲从小至今的苦难历程,那情情景景,盲人听后,感慨万千。

“我有位干儿子,段屋人,青春十八,宽田区政府任职,未婚。要么把你的干女儿许配于他,看他俩有没有缘分。"在茶余饭后的交谈中,盲人无意中想到干儿子还没有对象,想牵牵红线而已。"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该年秋天,正是收获季节,由于天缘巧合,在那位盲人的红丝暗系下,1953年冬母亲与父亲佳偶天成,盟结良缘,从此生活有了着落,人生有了依附。正是:

 梅江河水乐哗啦,

 日照瑶金映梦花。

 感跃春光知有处,

 天赐美酒送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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