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治通鉴》卷十四用了很大篇幅介绍贾谊的政治主张和对汉文帝的建议。汉文帝接受了贾谊大部分建议,这些对于巩固汉文帝的统治地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卷十四最后部分原文如下:

  谊以绛侯前逮系狱,卒无事,故以此讥上。上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

  太宗孝文皇帝中七年

  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

  民有歌淮南王者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帝闻而病之。

  太宗孝文皇帝中八年

  夏,封淮南厉王子安等四人为列侯。贾谊知上必将复王之也,上疏谏曰:“淮南王之悖逆无道,天下孰不知其罪!陛下幸而赦迁之,自疾而死,天下孰以王死之不当!今奉尊罪人之子,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此人少壮,岂能忘其父哉!白公胜所为父报仇者,大父与叔父也。白公为乱,非欲取国代主,发忿快志,剡手以冲仇人之匈,固为俱靡而已。淮南虽小,黥布尝用之矣,汉存,特幸耳。夫擅仇人足以危汉之资,于策不便。予之众,积之财,此非有子胥、白公报于广都之中,即疑有专诸、荆轲起于两柱之间,所谓假贼兵,为虎翼者也。愿陛下少留计!”上弗听。

  有长星出于东方。

  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

  春,大旱。

  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

  冬,上行幸甘泉。

  将军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

  臣光曰:李德裕以为:“汉文帝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秦康送晋文,兴如存之感;况太后尚存,唯一弟薄昭,断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虽素称长者,文帝不为置贤师傅而用之典兵;骄而犯上,至于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尝称汉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杀薄昭,曰:“舅后之家,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则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

  这段话的意思是,贾谊因为绛侯周勃以前曾被逮捕下狱,最后却没有事(被释放),所以用这件事来讥讽汉文帝。汉文帝深深地接纳了他的意见,对待臣下有节制,从这以后大臣有罪,都选择自杀,而不接受刑罚。

  太宗孝文皇帝中七年,也就是公元前173年。冬季,十月,汉文帝下令列侯的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以及俸禄二千石的官吏,不得擅自征捕他人。这是汉文帝治理国家的重要举措。

  夏季,四月,大赦天下。

  六月,癸酉日,未央宫东阙的罘罳(一种设在门外的屏网)发生火灾。

  百姓中有歌唱淮南王的歌谣说:“一尺布,还可以缝一缝;一斗粟,还能够舂一舂;兄弟二人却不能相容!”汉文帝听到后为此感到忧虑。

  太宗孝文皇帝中八年,即公元前172 年。

  夏季,汉文帝封淮南厉王的儿子刘安等四人为列侯。贾谊知道汉文帝必定还会再封淮南厉王的儿子为淮南王,就上疏进谏说:“淮南王悖逆无道,天下人谁不知道他的罪行!陛下幸运地赦免了他,把他迁徙到远方,他自己生病而死,天下人谁认为他的死不恰当!现在尊奉罪人的儿子,恰恰足以在天下人面前背负恶名罢了。这些人长大以后,怎么能忘记他们的父亲呢!白公胜为父亲报仇,他的仇人是祖父和叔父。白公胜作乱,并不是想要夺取国家、取代君主,只是发泄愤怒、满足志向,亲手冲向仇人的胸膛,本来就是要同归于尽罢了。淮南国虽然狭小,黥布曾经凭借它起兵叛乱,汉朝能保存下来,只是侥幸而已。让怀有仇恨的人拥有足以危害汉朝的资本,从策略上来说是不利的。给予他们民众,积聚他们的财富,这样一来,这些人不是像伍子胥、白公胜那样在大城市中报仇,就可能像专诸、荆轲那样在宫廷的两柱之间行刺,这就是所说的把兵器借给盗贼,给老虎添上翅膀啊。希望陛下稍微考虑一下!”汉文帝没有听从。

  有长星出现在东方。

  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前171年)

  春季,发生大旱灾。

  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前170年)

  冬季,汉文帝前往甘泉宫。

  将军薄昭杀死了汉朝的使者。汉文帝不忍心诛杀他,派公卿大臣们去陪他喝酒,想让他自己自杀谢罪,薄昭不肯;又派大臣们穿着丧服去哭他,薄昭才自杀了。

  臣司马光说:李德裕认为:“汉文帝诛杀薄昭,决断是英明的,但在道义上却不安妥。秦康公送别晋文公,产生了‘逝者如生存’的感慨;何况太后还健在,只有一个弟弟薄昭,却毫不迟疑地杀掉他,这不是用来安慰太后之心的做法。”我认为法律是天下的公器,只有善于运用法律的人,对待亲近和疏远的人一视同仁,没有不执行的地方,那么人们就不敢有所依仗而触犯法律。薄昭虽然一向被称为有德行的人,汉文帝却不给他安置贤良的师傅,反而让他掌管兵权;他骄横而冒犯皇上,以至于杀死汉朝的使者,这不是有所依仗才这样的吗!如果又因此赦免他,那和汉成帝、汉哀帝的时代又有什么不同呢!魏文帝曾经称赞汉文帝的美德,但不认同他杀薄昭的做法,说:“皇后的娘家,只应当用恩德来养育他们,而不应当给予他们权力,一旦触犯了法律,又不能不惩治他们。”这是讥讽汉文帝一开始没有防范约束薄昭,这话是有道理的。那么想要安慰母亲的心,是不是应该在一开始就谨慎对待呢!

  这段文字主要对贾谊的主张所取得的成效做了充分的肯定。汉文帝听取贾谊的建议后,对有罪大臣的处置方式有所改变,让大臣自杀而不受刑,体现了君主在治理国家中对臣下态度的一种权衡和调整,反映了君臣关系的微妙之处。司马光认为法律是公器,执法者应亲疏如一,否则就会让人们产生侥幸心理,依仗权势而犯法。薄昭因是太后之弟,触犯法律后汉文帝最初不忍心诛杀,这就可能破坏法律的公平和威严。贾谊提醒汉文帝要防患于未然,贾谊反对汉文帝封淮南厉王之子,认为会留下隐患,就像历史上的一些人物会为报父仇而作乱。魏文帝认为汉文帝一开始没有对薄昭进行防范约束,导致他最终犯法,强调了在事情初始阶段进行正确引导和约束的重要性。

  汉文帝让薄昭典兵,却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导致他骄横犯上,说明在权力分配和运用中,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在《资治通鉴》卷十四用了很大篇幅介绍贾谊的政治主张和对汉文帝的建议。汉文帝接受了贾谊大部分建议,这些对于巩固汉文帝的统治地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卷十四最后部分原文如下:

  谊以绛侯前逮系狱,卒无事,故以此讥上。上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

  太宗孝文皇帝中七年

  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

  民有歌淮南王者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帝闻而病之。

  太宗孝文皇帝中八年

  夏,封淮南厉王子安等四人为列侯。贾谊知上必将复王之也,上疏谏曰:“淮南王之悖逆无道,天下孰不知其罪!陛下幸而赦迁之,自疾而死,天下孰以王死之不当!今奉尊罪人之子,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此人少壮,岂能忘其父哉!白公胜所为父报仇者,大父与叔父也。白公为乱,非欲取国代主,发忿快志,剡手以冲仇人之匈,固为俱靡而已。淮南虽小,黥布尝用之矣,汉存,特幸耳。夫擅仇人足以危汉之资,于策不便。予之众,积之财,此非有子胥、白公报于广都之中,即疑有专诸、荆轲起于两柱之间,所谓假贼兵,为虎翼者也。愿陛下少留计!”上弗听。

  有长星出于东方。

  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

  春,大旱。

  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

  冬,上行幸甘泉。

  将军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

  臣光曰:李德裕以为:“汉文帝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秦康送晋文,兴如存之感;况太后尚存,唯一弟薄昭,断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虽素称长者,文帝不为置贤师傅而用之典兵;骄而犯上,至于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尝称汉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杀薄昭,曰:“舅后之家,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则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

  这段话的意思是,贾谊因为绛侯周勃以前曾被逮捕下狱,最后却没有事(被释放),所以用这件事来讥讽汉文帝。汉文帝深深地接纳了他的意见,对待臣下有节制,从这以后大臣有罪,都选择自杀,而不接受刑罚。

  太宗孝文皇帝中七年,也就是公元前173 年。冬季,十月,汉文帝下令列侯的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以及俸禄二千石的官吏,不得擅自征捕他人。这是汉文帝治理国家的重要举措。

  夏季,四月,大赦天下。

  六月,癸酉日,未央宫东阙的罘罳(一种设在门外的屏网)发生火灾。

  百姓中有歌唱淮南王的歌谣说:“一尺布,还可以缝一缝;一斗粟,还能够舂一舂;兄弟二人却不能相容!”汉文帝听到后为此感到忧虑。

  太宗孝文皇帝中八年,即公元前172年。

  夏季,汉文帝封淮南厉王的儿子刘安等四人为列侯。贾谊知道汉文帝必定还会再封淮南厉王的儿子为淮南王,就上疏进谏说:“淮南王悖逆无道,天下人谁不知道他的罪行!陛下幸运地赦免了他,把他迁徙到远方,他自己生病而死,天下人谁认为他的死不恰当!现在尊奉罪人的儿子,恰恰足以在天下人面前背负恶名罢了。这些人长大以后,怎么能忘记他们的父亲呢!白公胜为父亲报仇,他的仇人是祖父和叔父。白公胜作乱,并不是想要夺取国家、取代君主,只是发泄愤怒、满足志向,亲手冲向仇人的胸膛,本来就是要同归于尽罢了。淮南国虽然狭小,黥布曾经凭借它起兵叛乱,汉朝能保存下来,只是侥幸而已。让怀有仇恨的人拥有足以危害汉朝的资本,从策略上来说是不利的。给予他们民众,积聚他们的财富,这样一来,这些人不是像伍子胥、白公胜那样在大城市中报仇,就可能像专诸、荆轲那样在宫廷的两柱之间行刺,这就是所说的把兵器借给盗贼,给老虎添上翅膀啊。希望陛下稍微考虑一下!”汉文帝没有听从。

  有长星出现在东方。

  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前171年)

  春季,发生大旱灾。

  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前170年)

  冬季,汉文帝前往甘泉宫。

  将军薄昭杀死了汉朝的使者。汉文帝不忍心诛杀他,派公卿大臣们去陪他喝酒,想让他自己自杀谢罪,薄昭不肯;又派大臣们穿着丧服去哭他,薄昭才自杀了。

  臣司马光说:李德裕认为:“汉文帝诛杀薄昭,决断是英明的,但在道义上却不安妥。秦康公送别晋文公,产生了‘逝者如生存’的感慨;何况太后还健在,只有一个弟弟薄昭,却毫不迟疑地杀掉他,这不是用来安慰太后之心的做法。”我认为法律是天下的公器,只有善于运用法律的人,对待亲近和疏远的人一视同仁,没有不执行的地方,那么人们就不敢有所依仗而触犯法律。薄昭虽然一向被称为有德行的人,汉文帝却不给他安置贤良的师傅,反而让他掌管兵权;他骄横而冒犯皇上,以至于杀死汉朝的使者,这不是有所依仗才这样的吗!如果又因此赦免他,那和汉成帝、汉哀帝的时代又有什么不同呢!魏文帝曾经称赞汉文帝的美德,但不认同他杀薄昭的做法,说:“皇后的娘家,只应当用恩德来养育他们,而不应当给予他们权力,一旦触犯了法律,又不能不惩治他们。”这是讥讽汉文帝一开始没有防范约束薄昭,这话是有道理的。那么想要安慰母亲的心,是不是应该在一开始就谨慎对待呢!

  这段文字主要对贾谊的主张所取得的成效做了充分的肯定。汉文帝听取贾谊的建议后,对有罪大臣的处置方式有所改变,让大臣自杀而不受刑,体现了君主在治理国家中对臣下态度的一种权衡和调整,反映了君臣关系的微妙之处。司马光认为法律是公器,执法者应亲疏如一,否则就会让人们产生侥幸心理,依仗权势而犯法。薄昭因是太后之弟,触犯法律后汉文帝最初不忍心诛杀,这就可能破坏法律的公平和威严。贾谊提醒汉文帝要防患于未然,贾谊反对汉文帝封淮南厉王之子,认为会留下隐患,就像历史上的一些人物会为报父仇而作乱。魏文帝认为汉文帝一开始没有对薄昭进行防范约束,导致他最终犯法,强调了在事情初始阶段进行正确引导和约束的重要性。

  汉文帝让薄昭典兵,却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导致他骄横犯上,说明在权力分配和运用中,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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