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好多关于“爱情”的文章,自己也写过几篇“豆腐块”大作,可是不知为什么,总感觉自己的“心得”没有感召力,没有生活,是真的没有生活吗?或许是你根本就没有用心去体会……今晚,我这样轻轻地问自己。

  我没有“青梅竹马”的朋友,因此我不懂得什么叫做“两小无猜”。从幼儿园到初中,我的朋友圈里全部都是女孩子,而且全都是淑女型的,因为我妈妈讨厌疯丫头。就这样直到初三我才认识了他——龙森。

  说实话,刚开始真的没把他放在眼里,不过好朋友搜集到的他的个人档案倒是很详细(性别:男,身高:1.78米,现任初三.三班班长兼体育委员,校团委干事。另外,还有一个比较八卦的小道消息:他是个万人迷。全校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子都在追他)看过之后,我晕。心想谁若是“有幸”做了他的女朋友,恐怕也就离被“毁容”的那一天不远了-一定会被哪个女孩子挠得“千沟万壑”,当然,我也是太夸张了点,接下来的幸运就降临在我的头上。

  初三快毕业了,我收到一封长达六页信纸的情书(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收到的另类信件)那时的我没心没肺的从头到尾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完了,还用红笔标出了语法和标点符号的错误,可是当我看到署名的时候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信居然是龙森寄来的。难道我真的要被“毁容”了吗?有点怒火中烧的我抄起电话打给他没好气的说:“拜托,整人用不着这种方法,如果你真的还是因为那次的蛋糕事件对我怀恨在心,我可以买很多蛋糕给你……”我噼里啪啦的说了半天,电话那边始终是沉默。在我觉得再也没什么话可以斥责他的时候,我听到他平静喘息后略带激动但却非常富有磁性的声音:“容容,我是认真的,我给你时间考虑。”随即挂断了电话。而我则呆在了那里,谁知,这一呆竟是五年。

  上高中了,我们不在同一所学校里。因为学业的繁重我们失去了联系,这也正是我希望的。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我平平淡淡度过了高一。高二开学的第三天,他竟然鬼使神差的出现在我面前,个子已经长到一米八了,比以前成熟多了,有种吴启华的感觉,闲谈中,我发现他手上多了一道伤疤,可是无论我怎么追问,他就是不说。他只告诉我那是真爱和永恒的标志,可我还是一头雾水。

  就这样,在朦朦胧胧中;在有意无意的躲闪中;在懂与不懂的交错中,我们的接触比以前频繁了。周末我会去划船;他会假装不经意的告诉我:“周杰伦又出新专集了,挺抢手的。”然后便骑上他那辆所谓的“快乐的爱情之舟”载着我去抢购;每天学习的时候,我会在晚上12点半准时接到他发来的手机短信,好温馨的话语:容容,今天就奋斗到这里,该睡了。迷蒙中我觉得自己是一颗水珠而他则是一双手,小心翼翼的捧着我,水珠在手掌之间快乐跳跃,纵情流淌,丝毫没有被太阳蒸溶的危机感,因为水珠心知肚明:阳光经过手掌的过滤后送给他的不是炙热,而是温暖。

  从温暖中走出来的我们脱掉了大学时代的校服,也洗去了曾经的满脸的稚气,尽管依然是那张长不大的娃娃脸,但我们有说不出的感动。因为明天,我们就要穿上最圣洁的礼服一起接受丘比特的祝福,去迎接那浪漫的幸福时光。

  “容容,都一个小时了,你写什么呢?”妈妈这一嗓子把我唤了回来,“龙森,你也歇会吧!去和容容说会话。”龙森便迫不及待来到我身边说:“容容,明天就要做我的新娘了,有何感想?”我故意睁大眼睛装出天真的样子问他:“回答我三个问题,第一,为什么抢我的蛋糕?第二,手上的伤疤是怎么弄的?第三,为什么娶我?”他深深望着我说:“抢你的蛋糕是因为我想接近你;手上的伤疤是因为我想你却见不到你忍无可忍的时候徒手砸碎了玻璃窗;至于娶你,原因最简单,因为我爱你!”听着如此简练而又真实的回答,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泪水无声滑落。顷刻间,我读懂了他,龙森,这个为我遮风挡雨整整五年的男孩子,从明天开始又将成为伴我一生的男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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