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年前,我在京郊延庆县旧县公社参加“四清”运动,当年在贫下中农家里吃派饭的一次经历,至今还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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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能弄懂“吃派饭”这个词的年轻人,恐怕是凤毛麟角了。吃派饭,就是“四清”工作队把队员轮流派到村里群众家吃饭,通过吃饭聊天,进一步密切工作队员与贫下中农的关系,启发贫下中农的阶级斗争觉悟,提高他们揭发村里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积极性。按照规定,每个工作队员到贫下中农家里吃一天派饭,要付给他们3角5分现金,一斤半全国粮票。我所在的闫庄村是旧县公社中有名的贫困村,大部分土地是盐碱地,地里的收成不足维持主食,老百姓经常吃地瓜、萝卜维持生活。许多家里没有现金,用的油盐酱醋,都是拿家里养的鸡生下的蛋,到供销社去兑换。一听说四清工作队员到家吃饭,可以得到全国粮票和现金,对当地老百姓简直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几乎每天,总有贫下中农到工作队长那里,请求队长尽快派工作队员到他们家去吃派饭。                                 我所在的三队,有二十几户人家,我们两名驻队干部,轮流到每家吃三天,贫下中农就能得到2元1角现金,9斤全国粮票,当时已经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所以家家都变着法子,做出些花样来,让我们吃好。当地的主食是小米,他们有的蒸,有的与黄豆做出二米饭,有的加点地瓜干做出甜饭。吃饭没有新鲜蔬菜,就是从家里的腌菜缸里捞上一个腌萝卜,切成萝卜丝、萝卜条、萝卜丁。

       有一次,队长竟然把派饭指标给了中农老闫家,老闫这次享受到了贫下中农的待遇,乐得他眉开眼笑,还没到中午时间,他就蹲在我们工作队办公室门口,一边抽着旱烟,一边打听散会时间。我们刚一结束会议,老闫把旱烟管往鞋上一敲,立起身,拉着我和小竺往他家走。进入大门,一眼望去,桌子上摆上三碗大菜:一碗白菜炖豆腐,一碗烧萝卜,一碗咸菜疙瘩。这样的排场,在当地只有逢年过节才有。虽然我们清楚记得工作队有严格“四不吃”规定:不许吃肉,不许吃鱼,不许吃鸡蛋,不许吃豆腐。但想起三个多月来,天天吃咸菜、咸萝卜,这盘豆腐对我们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正在我们的眼睛盯着豆腐出神时,老闫很快给我们一人夹了一块豆腐,压进满满的小米饭碗里面,主人这么热情,我也就大口将豆腐吃了,那种滋味,犹如吃了山珍海味一般。刚品味完豆腐的美味,我马上后悔了,严重违反了工作队员的四不吃纪律。此时,老闫又拿起筷子给我夹了第二块,我一脸严肃对他说:老闫!我们不能再吃了,刚才我们已经违反纪律了!。老闫诚恳的说:“盛同志,我不说,你们不说,队长肯定不会知道的”。

下午回到队里,队长布置写三个月工作总结,写到遵纪守法这部分时,我怎么也写不下去了,脑子里时时浮现出老闫家那块豆腐。队长也看出了我的不对劲,把我叫到里面的办公室,最后,我还是主动“坦白”了这件违纪的事。

几十年来,旅行到全国各地,品尝过各地的豆腐名菜:北京的家常豆腐、四川的麻辣豆腐、山东的锅塔豆腐、淮安的平桥豆腐,乃致浙江诸暨的西施豆腐、绍兴的臭豆腐,尽管烹调得有滋有味,但再也吃不出那年老闫家豆腐的香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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