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街串巷,大多数人都嫌弃我。我身上又不是很脏啊!也许是我身形瘦小,给人感觉有种弱不禁风的样子。
城里地方真大,就是没有合适我居住的地方。
我真羡慕有主人的宠物狗狗们,小奶狗有人抱在怀里或者呆在主人的背包里,高贵的等级我这辈子都羡慕不来吧!
我继续一条街一条街的走,碰到肉摊好心的屠夫,地上遗落的肉骨头我勉强还能充充饥。遇到城管,我眼神要是不好使的话,我晚上就会成为别人餐桌上的狗肉汤。幸好他们嫌弃我皮包骨头的瘦,听他们议论,是在说:“这土狗病快怏的,吃了怕得病,现在杀了又有点可惜。”
他们啊!我很清楚他们在想什么的。
想吃我又觉得我肉少,想现在吃又觉得季节不太合适。我这么老实的一条流浪狗,身体健健康康!又没疯又没啥大毛病的,除了一日三餐无着落;其他方面,我的个人爱好还是蛮广的。
我以前从不和其他流浪狗争地盘,打架次数也只有“一千零一次。”
现在城里有狗证的狗都有主人用绳子牵着散步,它们失去了奔跑的自由。我呢?嘿嘿……
走在乡间的小道上,以前我呼唤两声,村中至少有伙伴汪汪汪的回应;现在完了,狗都去了养殖场。到处冷冷清清的,以后估计连家禽我都会难得再一见了吧!
还好我的主人还在周村。我也不知道上次还是上上次,跟主人出门赶集啦!
我真后悔!那次要不是嘴馋,骨头没吃上,脑袋就被人蒙上了眼睛,一顿挣扎被人敲晕,醒来才知道自己进了黑作坊,身边血流一地,那是我们同类的尸体。
准备拎刀动手的屠夫,拎起我后腿,掂了掂份量;随后和狗贩子嘀咕几句。
这几个坏人的话我没听懂。听懂了我也装作不知道。
他们商量好了交易,我就这么暂时留住了一命。
我很清楚,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必须想办法逃离。有时候命运改变来得也很快,屠夫家隔壁邻居小孩看上了我,我就成了礼物,也就逃离了地狱。
本以为小孩是爱狗人士,可这家小孩心理不太正常,有虐待动物的喜好。经常让我洗泥巴澡,完了就又丢我进池塘。美其名曰:教我学游泳。
土狗学游泳?我土就土,狗刨几下,拼命加挣扎,隔天我一个窜天猴似的游到池塘另一边;最后我撒开狗腿拼命地逃跑走了,身后就传来那个小孩的吼叫声。
现在我终于回家啦!
可周村的主人呢?
我凭着记忆和出门留的记号,记号早已经散去;现在摇摇晃晃的身体也不听脚使唤啊!
路上有车经过,我如惊弓之鸟般跳进路边草丛里。
车停了下来,车窗有人探出头来喊我,“大黄,大黄,你跑哪里去了,我们都找你几个星期啦!”
真不敢相信。真的是,是我的小主人的声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