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相信,这一袭阳光,是被上帝召唤来的,浩大,明丽,透彻于天地之间。初春,早晨,四野很静,偶有鸟语,稀疏而琐碎,不仅没有打碎这静,反而把静推得更深。枕着大地,无论淘空与着凉都是幸福的。便有一个声音,从浩大的空静中传来,飘飘忽忽,似有似无,分明有一股穿透力,隐藏很深,势不可当,在一步一步地向我逼近。
  要有光呀,
  要有大地呀,
  要有……
  于是就有了光,就有了大地,有了这个春天的早晨。我站在一个厚实的原野,把灵魂放置于空静之中,感受神性的崇高。我知道,这是上帝的声音----只有上帝的声音,才有如此伟力呀,它唤醒了天地。但是,这秘密却不是上帝告诉我的,也与《圣经 • 创世纪》无关,而与一个诗人有关:朗吉努斯。我甚至相信,在那个遥远的时代,古罗马,也是这样的原野,也是我这样的样子,这样的早晨,四野澄泽,太阳高悬于苍穹,一种浩大的明丽从天而降,洗涤着大地和心灵。朗吉努斯左手执书,右手持枪,身和心,都浸泡在阳光与原野酿造的溶液里。书是他的《论崇高》或者刚撰写的诗集;枪是被耶稣鲜血浸染的命运之枪。历史是沉积的灵魂,阳光把黑夜唤醒,心境与上帝看齐。一种由衷的激扬,慷慨,磊落,自豪,愉悦之感,在五内渐渐生成,朗吉努斯微闭双眼,对天长啸:崇高是一颗伟大心灵的回声!是的,此刻,他最想表达的思想或曰精神,就是崇高。在他生命的体验里,崇高,不仅是一种追求,一种修养,一种美的哲学,而且是一种境界,近乎神性的伟大境界!我不知道,朗吉努斯在说这番话时,是因为阅读,还是因为阅历;生命的阅历,都凝聚在他右手的枪里。
  确实,他最早谈到崇高时,就是在阅读,指的是一种文章的激情与雄辩,它让人喜惧交集。但是,我更相信,此刻,是一种生命的觉醒,激发了他的激情。
  诗心是灵魂的叶芽,呼唤着生命之花;而崇高则是一种圣境,就像这早春的阳光,那么浩大,明丽,温暖,力道是隐形的。刀光破碎,释了红尘,趟过万千风雨,多少生命的苦难,为朗吉努斯此刻的心绪作证。底层,狱卒,屠杀,在那一刻定影。世间没想到的事情太多,这次却非同寻常,没想到,卑微与崇高,竟是这样结缘。一切都是被动的,或者说被迫的,不可改变,判决,押解,十字架,还有耶稣的命运。没有现场照片,也没有现场写真,影像是被一位画家复原的。十字架高高耸立,支撑着耶稣的肉体;肉体已被钉上去很久,头焉焉地垂下,似乎没了气息。作为狱卒队长,朗吉努斯没有现在的法医幸运,他没有仪器;他又是最大的幸运儿,他有枪,实际是冷兵器时代的长矛,也可叫刀。为了确认耶稣的死亡,他用枪刺入耶稣的肉体。鲜血汩汩而出,染红了整个枪,但枪没有弄断耶稣的肋骨,这正吻合了《旧约》中的预言。他并没有想到,他例行公事式的行为,却与一种穿越时空的崇高结缘。这支枪因了证实耶稣的崇高,并染有耶稣的鲜血,便成为宗教的圣物。不知传说是否可信,只要持有这支神枪,便可主宰世界,让120里范围内的人臣服于己;失去这支神枪则要毙命。可是,事情似也并不那么简单。拿破伦曾挖空心思寻找这支枪,企求圆自己的称霸之梦;而希特勒把这支枪当至宝,以一支专门的护卫队守护,却最终没有改变灭亡的命运。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样的枪,不知是该信任传说,还是信任命运;我追问自己,圣主的血既然有如此魔力,它怎么不拯救自己。迷惘中,我宁愿舍近求远,舍掉具体追求抽象。我选择崇高,一种浩大,缴越和自信,铸就的改变世界的力量。
  比如眼前,比如这初春的阳光和原野,必然到来的升温和生长,都不可阻挡,即便是上帝。
  演讲如期举行。是新年伊始的归心会,实际上是交心。沟通是一种技巧,而真诚却是一种力量。大假归来,面对自己的员工,有许多话要说,比如问候,思想,工作,要求,我却选择了文化。不是学历和文凭,也不是哲学和散文,而是人性中一种潜在德性,直达崇高的根。我先是引用了一位作家的话,谈到人日常的言行。是温暖和蔼,还是盛气凌人;电梯门开了,是一涌而上推推攘攘,还是谦让礼貌;看见一位盲人过街,是搀他一程,还是避让躲开。是的,一切都发生在日常,而不是什么正规庄严的场合,不是主席台上,更不是在主宰自己命运的上司面前。日常中的瞬间反应,往往抵达深处的真实。我说,当你具备了这种崇高境界的时候,会发现你就是阿基米德。不,你比阿基米德更伟大。阿基米德只是寻找到一种崇高的可能,而没有抵达。他说,如果给我一个支点,我会把地球撬起。如果,本身就是一种假设,没有求证,也无法求证。因此,阿基米德终未能如愿。他永远停留在亚里仕多德的形式逻辑里,停留于一个假言判断。而我们,却找到了那个冥冥中的支点;因为拥有了文化,我们超越万物。比如此时,世界只是一只小小羽毛球,在我们掌心把玩。你会感到,我们任何的付出,都是一次收获,就像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相等的;给我任务,就是对我最大的信任;轻易说不,是最大的不负责任;讲客观,就是在证明自己不行。堂子里鸦雀无声。但是,有一双双真诚的眼神,让我读出,命运之枪已握在每个人的手心。想起了阳光和朗吉努斯,我很幸运,不只是这个初春。
  我们常常为七尺男儿而自信,干脆唠念男子汉大丈夫,这更来劲。其实,这样的唠念只能在家里,在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面前;或者说,是女人的柔成就了我们的刚。我们因此而把朗吉努斯的话当圣旨。也会英雄气长,说什么崇高不是小溪和烛光,不是杨柳春风细雨,而是大山大河,火山喷发,是引起世界的惊叹之声。于是,希腊人关注于人的完美,希伯来人崇尚神明,而我们,却站在东方的地平线上,念了几千年的君臣父子。拷问自己,也在东方,也有不少的世俗之气,但对这样的事还是难以接受。
  故事是春节听来的,决不是捕风捉影,就发生在附近村庄,发生在我的一位儿时伙伴身上。青春年少时,他也意气风发,梦比天高。可命运总是捉弄人,他时时都希望改变父辈的命运,不要再面朝黄土背朝天,可总是事与愿违,总有一股冥冥的力,在与他的叛逆行为作对。一直熬到三十多岁才结婚,他想,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他并不甘心,又开始把自己的未圆之梦,转寄给孩子。从妻子怀孕开始,他就一直精心呵护着这梦,直到孩子出生,哺乳,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路的禅精竭虑,只有他自知;他来到这个世上,仿佛就是为了圆这个梦的。好在孩子争气,每一个脚印,似乎都在向那个既定的梦境迈进。终于,在他满脸枯黄,白丝疯长,快要熬尽最后一滴血的时候,他们争气的宝贝儿子从北京一所名校毕了业,且顺利地在首都一家外资公司谋到了职业。懂事的孩子,以第一个月的工资,为他买了一件棉衣。他老泪纵横,两手发颤,仿佛满天的阳光,都是为他撒下的。此刻,黑格尔的话听起来格外入耳。黑格尔说,“在崇高里,则使神既内在于尘世事物,又超越一切尘世事物的意义,晶明透彻地显现出来。”心醉神迷,欣喜若狂,幸福,满足,一切崇高引起的的情绪,都聚集在这个男人身上。
  可是,似乎要印证一个俗语,美丽的梦容易碎。只是,没想到碎得这么快。不到半年,孩子就嚷着呆不下去了,要回来,回到县城,乡镇,甚至乡下种田。
  接到儿子信,他气得发抖。莫非这娃儿疯了,京城不呆,要回乡下。想起自己一生的艰辛,他就不寒而栗。在一阵痛骂之后,儿子陷入了沉默,对父亲的良苦用心,既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他有了一些欣慰,以为儿子不懂事,是一时的冲动,也许回心转意了哩。旧梦重新捡回,依然是迷人的。没过多久,一位在京城打工的乡亲,捎回来的一个信息,让他的梦彻底碎了。此刻,他才知道,儿子在京城过得比他还艰辛。那些他听起来很可观的工资,有了租房就没有饭钱,有了饭钱又没有了穿衣的,根本维持不了生计。每月两三千块,相当于自己在乡下干两年哩。他不信,问打工的,京城的房子有多贵,回答三四万。怕他没听清,打工的又补充了一句,是一平方米,一套就是三四百万哩。他的脑袋嗡地一声,顿然明了一切。彻夜未眠,就像当初决定在农村结婚,当一辈子农民那样。想来想去想了半天,他首先否定了退路,既然几十年都熬过来了,九十九步都走了,哪能拉下这最后一步。于是,他一面写信安慰儿子,一面想办法筹集资金,支持孩子在京城买房子。所谓想办法,也没有别的选择,就是继续卖血,就像以前支持孩子读书那样,只是,他把一种崇高珍藏在心里,孩子一直并不知情。
  我的心沉沉的,很久了,仍被这个故事纠缠。“春日载阳,有闻仓庚”。我却看不见米洛和维纳斯,耳际总是萦绕着伯克的话,崇高与美无关,它更接近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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