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秘峡谷涌进长车阵

  1990年4月。

  中国西昌卫星发射中心。

  四川省西南部大凉山深处的这个神秘的绿色峡谷里,突然涌进浩浩荡荡长蛇般的车阵,美、英、法、日本、加拿大、朝鲜、瑞典、巴基斯坦、泰国、缅甸等17个国家和香港地区的200多名政府官员、卫星公司代表和新华社香港分社的记者们,将要在这里和穿着节日盛装漫山遍野的汉、彝、藏等民族人民一起,翘首同望中国的运载火箭发射第一颗外国通信卫星——“亚洲一号”。

  我们这个拥有世界最多人口、最大面积、最高山峰、最低洼地的亚细亚洲将从此有属于自己支配的地区性专业通信卫星。


  二、昨日幻想与今天现实

  将通信卫星定点在太空,地球上某地利用它进行跨国、跨洲通信,这绝妙的好主意出自英国一位当时仍然健在的科幻作家亚瑟•查尔斯•克拉克。

  克拉克生于1917年12月。童年时的他对科学特别是对天空有着浓厚的兴趣,曾利用自制的望远镜绘制过月球表面图。因为家境贫寒,他没有机会上大学,年轻时在一所学校的养老金部门当审计员,这使他有较多的时间自学和发展那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1941年加入英国皇家空军,担任雷达技师,参与预警雷达防御系统的研制。这期间,克拉克开始发表他的第一批科幻小说。

  当时,人类已经开始应用微波通信。这种通信具有容量大、质量好的优点。但微波波长很短,传播不远就会离开地面窜入太空。要解决这个矛盾,人们在地面上建立了许多微波中继站,象接力赛跑一样,把接收到的微波信号再传播出去。一个50米高的微波通信站,有效传播距离只有50公里。

  1945年,克拉克为《无线电世界》写了一篇著名的科幻作品《地球外的传播》。他设想,如果把中继站建到地球以外的太空中去,由于中继站的位置高,传播的微波覆盖面就会很大。他预言,可将广播和电视信号传播到全世界的远程通信的地球同步卫星的系统。通过详细的计算,他认为,如果在地球的上空,有3个静止不动的中继站,它们传播出去的微波就可覆盖除南北极以外地球的任何地方。

  怎样才能使中继站“静止”在地球的上空呢?克拉克指出,在距离地球约35800公里的上空,有一条可以使中继站保持与地球自转速度一致的轨道。从地球上看去,它们就和“静止”在地球上空一样稳定。

  克拉克的作品引起了人们异乎寻常的关注。那时,人造卫星还没有上天。要发射一颗通信卫星进入3万多公里的太空,谈何容易!所以,不但一般读者认为克拉克的设想只是大胆地幻想,就连航天科学家们也都持怀疑态度。

  然而,科学的幻想是否具有科学价值,是可以接受社会实践检验的。随着火箭技术和制导技术的发展进步,怀疑论者的种种难点不断被攻克,喜讯频频传来:

  1959年10月4日,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升入太空,开辟了人类航天史上的新纪元。

  1965年4月6日,美国成功发射了世界上第一颗半实用、半试验的静止卫星——国际通信卫星1号(俗话“晨鸟”),在巴西、尼日利亚和美国新泽西洲的部分地区之间进行通话和电视转播。

  克拉克一举成名。为了表彰克拉克的天才设想,通信卫星公司赠送他5份股票的红利,每季股息为87美分。这对克拉克来说,无论如何是太菲仪了。

  当然,这是题外话。


  三、迎来太空商业战

  克拉克的天才设想为开辟国际通信新途径奠定了理论基础。

  自1965年开始,人类进入国际卫星通信的新时代。

  到1990年,熬游太空的400余颗(文内所有数据均为当年统计)通信卫星承担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的 跨洲、跨国通信业务和100%的洲际电视转播业务,大幅度地缩短了通信时间和距离,方便了人们的国际交往和直观的信息交流。

  远距离卫星通信还极为经济。1980年,欧洲与美国之间用卫星进行了一次普通的国际通话,费用只有电缆通信租金的十分之一。经营卫星通信业务的国际通信卫星组织,每年盈利在3亿美元以上。有资料说,1986年世界航天产业的产值达250亿美元。仅通信卫星一项,营业额就有20亿美元。

  据统计,到20世纪末,世界各国将发射200多颗商用卫星。面对有利可图的国际商用卫星发射市场,拥有运载工具的国家都纷纷发挥自己的航天优势,加入竞争行列,在太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商业战。

  美国是世界上的航天大国,拥有雄厚的太空发射能力。1981年航天飞机首航以来,已多次成功发射商用卫星和军用卫星。美原打算利用自己的4架航天飞机独占国际卫星发射市场,但1986年1月“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爆炸,使美国的如意算盘落了空,航天发射计划被迫停了下来,经济损失巨大。但是,美国竞争锐气不减,用了两年时间对“发现”号作了很大改进,终于使它于1988年9月重返太空。同时,美国还积极改进和研制“大力神”“德尔塔”“阿特拉斯”等火箭,准备投入国际商用卫星发射市场。

  西欧“阿丽亚娜”航天公司已研制成4种型号的“阿丽亚娜”火箭,并正在研制推力更大的“阿丽亚娜--5”型火箭,它已成为国际商用卫星发射市场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阿丽亚娜”火箭发射场设在低纬度地区,火箭发射入轨航程短,因而发射费用比美国和苏联都低。西欧利用它优越的发射地理位置和价格优势,加上“阿丽亚娜”火箭日趋完善的技术,赢得了用户的信任,很快蜚声国际市场。1990年,“阿丽亚娜”航天公司已获得了国际商用卫星发射市场的一半合同,发射日程排到1991年底。

  苏联是发展航天技术开发最早的国家之一,在卫星发射市场上具有强大竞争力。1990年以前,苏联具有平均每天发射一枚运载火箭的能力。它拥有8种运载工具,其“质子”号系列火箭能将2。2号重的有效载荷送入同步轨道,“能源”号重型火箭能把100吨有效载荷送入低地球轨道。1986年,苏联宣布打入国际卫星发射市场,压低卫星发射价格来争取用户。苏联发射一次卫星收费约2400万美元,比“阿丽亚娜”火箭收费还低20%。

  在航天领域一直依靠美国的日本,也加快了发展航天技术的步伐。1990年1月,日本用M35-2火箭发射了“缪斯--A”科学卫星。这颗卫星绕月球飞行,施放探测月球的实验小星,从而使它成为继美、苏之后发射卫星到月球考察的第3个国家。1990年之前,日本还在积极研制“H—2”型火箭。这都表明,日本决心尽快成为航天大国。

  中国自然不能在这个地球静止轨道上缺席。我们有五千年文明历史,我们是火箭的故乡,我们有能力设计、研制自己的火箭,跻身于国际卫星发射市场。


  四、“长征”,艰难和胜利的象征

  20世纪30年代中期,显示中华民族意志和宣言的中国工农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开创了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新纪元。

  50年后,美国作家索尔兹伯里乘车重走长征路,写下了这样的文字:“长征是举世无双的。它所表现的英雄主义精神激励着一个有10亿人口的民族,使中国朝着一个无人能够预言的未来前进。”

  当新中国的科学技术进入外层空间时,这一宏大工程的组织者、决策者们不愧是科学上的战略家,他们给运载工具也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名字——“长征”。

  “长征”运载火箭历经30年,已有把27颗不同类型人造卫星成功地送入太空的辉煌纪录。其稳定、可靠、实用的性能蜚声世界,为当今国际宇航科学界所共知。

  长征一号、长征二号、长征三号、长征四号,以及不同型号中产生出的多个分型型号,形成了“长征”火箭的家族,发射高度也从几百公里跃上几万公里。

  “长征三号”是一枚三级运载火箭,土生土长,从技术到元器件100%国产。它长43。25米,粗3。35米,起飞重量202吨,起飞推力284吨,可将14吨重的卫星送入离地面36000公里的地球同步转移轨道。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67岁的谢光选是“长征三号”的总设计师。他告诉记者:装填常规推进剂的火箭第一、二级,由上海新新机器厂按火箭技术研究院提供的要求,设计、加工制造的。采用液氢液氧超低温推进剂方案的火箭第三级由研究院直接生产。

  按运载能力,继苏、美、欧联之后,“长征三号”居世界第4位。

  按二次启动氢氧发动机的先后次序排列,“长征三号”在美国之后居世界第2位。

  按研制生产与“长征三号”相同型火箭的科研成本费的低廉程度,“长征三号”居世界第1位。

  30年忘我拼搏,几代人无私奉献,无所畏惧的中国科技工作者走出了这条“长征路”。


  五、乌可力的匆忙脚步

  1989年1月23日下午,北京。

  恢宏的人民大会堂江苏厅,正在举行一个重要的仪式。

  中国长城工业公司副总经理乌可力代表中方,亚洲卫星公司首席执行官薛栋代表用户,分别在双方议定的用中国“长征三号”运载火箭发射“亚洲一号”卫星的合同书上,郑重地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签字仪式完毕,握手、拥抱。用户代表为亚洲国家能发射属于自己的“亚洲一号”而感到欣慰,中方代表为自己的国家能进入国际航天市场而感到激动。

  首次承揽国际合同,往事历历在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高技术领域这扇大门终于向外界打开。

  1985年6月初,中国长城工业公司执行副总裁乌可力率领中国代表团参加在巴黎举行的国际航空展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星红旗第一次在戴高乐国际机场航空展览中心上空飘扬。中国“长征”火箭和“东方红卫星”模型首次展出。整个巴黎引起轰动,各大报章争相报道新中国的航天成就。

  留着一绺小胡子的蒙古族副研究员乌可力在巴黎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中国的“长征”火箭愿为世界各国的卫星发射提供商业服务。

  北京。

  1985年10月,中国政府郑重宣布:“‘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投入国际市场,承担对外发射服务。”同时,明确指出:这是中国利用自己的宇航技术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开发利用外层空间所采取的重大步骤,是对国际商业发射服务市场的有益补充。

  中国政府还强调:中国发展航天技术首先是为了满足国内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同时在有余力的条件下,面向国际市场,与世界各国同行一道积极开发外层空间,为人类造福。

  电波化作铅字,消息不胫而走,要求中国为卫星发射提供服务的外国公司接踵而至。

  1987年11月9日,长城工业公司同瑞典宇航公司签订科学实验卫星发射合同。

  1988年11月1日,长城工业公司同美国休斯公司签订澳大利亚奥赛特公司(AVSSAT)的两颗通讯卫星(HS—601)发射合同。

  乌可力为我国的航天事业和公司的卫星发射业务东奔西走,风尘仆仆,忽而纽约,忽而巴黎,行程数十万公里。仅仅两年时间,长城工业公司就接触了世界上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五六十家公司,签订了发射8颗卫星的6个合同。美国休斯公司制造的“亚洲一号”卫星排列在前。

  1988年10月和12月,中美双方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进行两轮谈判,并于12月正式签订了《关于卫星技术安全的协议备忘录》和《关于卫星发射责任的协议备忘录》。

  1989年1月,中美正式签署了《关于商业发射服务的国际贸易问题的协议备忘录》。

  我国进行空间技术的国际合作具有可靠的法律保证。198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国加入《关于援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及送回射入外空之物体的协定》《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到1988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完成加入上述“外空三条约”的手续,从而为发射“亚洲一号”奠定了相互信任的基础。

  1985-1989年,5年的风风雨雨,数万里路云和月,中国在卫星商业发射国际市场上终于占据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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