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1984年2月至1991年7月),我在原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物价局工作近8年,体尝了改革开放大潮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大好机遇和巨大动力,同时,也见证了价格杠杆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协调经济发展的助力作用及不可或缺的必要手段。

  改革开放之前,物价管理和价格监督是由行署计委直接主管。计委内设一个科(物价科)、两个人,专门负责全区物价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调研经情和管控价格。改革开放伊始,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公办和私营企业、店铺、公司,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市场经济似洪水般冲击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商品价格也由“一口价”(即国家定价)派生出“双轨制”、国家定价和市场议价“双价”并存;趁改革开放之机,不法经营者无视国法,违价经营和随意乱涨价现象滋生蔓延开来。原来计划经济的物价管理机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势。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松花江地区行署把物价管理从计委分出,设置了独立的物价局(仍隶属计委口),专事全区物价管理和价格监督。初始5人,后陆续增编至24人。

  地区物价局是伴随改革开放新形势下诞生的新生事物。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新的物价管理机制。市场经济下的物价 如何管理?价格混乱局面如何监控?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又没有“科班”人才。当年,地区物价局只有三位年近六旬、从计划经济中“滚打”出来的老干部,其他人员均是从地、县各部门、企业选调来的中青年“白帽子”。情急之下,我们遵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依靠群众、大胆实践。我们在干中学、“摸着石头过河”,从不知到“知”,逐渐地打开了工作局面,并把地区物价工作做好、不辱使命。为全区经济发展做贡献!我们重点抓了六方面工作:


  强化舆论宣传 打开物价局面

  舆论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凭借以往从事其它工作的经验,首先把物价舆论宣传工作放在首位、贯彻始终。我们千方百计地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物价干部懂得物价管理的意义、任务和方法,自觉地宣传物价、监督物价、以法管价,从而开创了物价工作的新局面。

  当年,我们除了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在地县社三级干部和有价单位,大造“遵价守法、以法管价”的舆论外,我们重点抓了三件事,即:

  (1)印制物价标语,大造价管舆论。1984年4月初,我们责成曾在省工商联工作多年,“文革”后又在地区工商局工作过的老干部孔宪江,草拟物价管理宣传标语口号20余条。诸如,“遵价光荣、违价可耻”“买卖公平、童叟无欺”……后,经局科长联席会讨论,增补确定二十条,以“松花江地区物价局”的名义,印制了10万张,发至地辖的巴彦、木兰、通河、尚志、延寿、方正、阿城、宾县、双城、五常等10个县、200余公社及广大县社厂企、店铺,张贴在明眼处。每一条标语,就是一个不走的宣传员。很快,就让“遵法守价”理念,在城乡大地广泛传开、深印人心。此举,在全省独创、首开先河,受到省物价局的高度赞赏和大力推介。

  (2)大抓骨干培训,提升宣传力度。全区逾2百位专兼职物价干部、数百厂企物价员,他们既是价格监管员、又是物价宣传员。1984年5月始,我们先后举办三次全区性大型物价骨干业务培训班。地区“以会代训”和各县、企培训则不计其数。通过层层培训,既提高了地县企专兼职物价干部的业务水平,也为物价大造了舆论声势,一举多得。

  首次办班是1984年5-6月,在双城县(现哈市双城区)举办地、县两级在编专职物价干部业务培训班。时限一个月,参训人150余名。我们特邀请省物价局各业务处(室)5位权威人士讲授物价业务知识,这次空前的全区物价干部“大练兵”,声势大,效果好,让地县物价新兵,学到了业务知识,增进了“以法管价”观念,同时,震动了全区上下,“遵价守法”舆论飞遍大江南北,为打开全区物价工作局面铺平道路。1989年7-9月间,我们与地区供销社、粮食局、商业局等各家联合,开展了系统(含厂企)专兼职物价员定向轮训;1990年7-8月,全区县、社、企物价干部学习《行政诉讼法》学习班。这两次,受训时间均近一个月,受训人皆近百人,既是物价业务培训“大讲堂”、研讨班,又是强化物价舆论宣传的“加油站”、誓师会。均收到工省效宏的佳绩。

  (3)凭借新闻媒体,大造物价舆论。我们始终凭借省物价局的“一报一刊”(《价格信息报》和《价格通讯》)的平台,扩大和强化全区物价舆论宣传。1986年,省《价格信息报》社在各地市设记者站,省驻松花江地区记者站站长由笔者兼任,另选派电大刚毕业的青年干部赵丽英为专职记者。各县设立物价通讯站(组),配专兼职通讯员。几年来,全区在省“一报一刊”发表文章数十篇,发行《价格信息报》逐年增多,1990年破万份,物价舆论传播铺天盖地。小小的松花江地区,超越兄弟地、市的惊人举动,震惊全省物价系统,受到省物价局的首肯和表彰。1990年10月,省局特在我地区阿城县(现哈市阿城区)召开了全省《价格信息报》发行奖励大会,各市地县物价局长和物价检查所所长愈百人参加。我们特约做了“订报用报、强化物价宣传”的专题介绍。

  我们运用舆论宣传,打开物价工作局面的作法,在全省物价系统扬名、在东北三省有名。我们曾多次在全省物价局所长会议上介绍专项和全面的物价舆论宣传和作法。笔者撰写的《我们是怎样做好物价宣传工作的》文章,刊在省《价格信息报》,在全省推广。1989年8月,我在大连市举办的东北三省物价检查所长理论研讨班上,做重点发言。


  统一价格标签 坚持明码实价

  “文革”以来,经济秩序被打乱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被废弃、砸碎了。地区物局成立之初,我们打了一场漂亮的整顿价格标签歼灭战。1984年7月,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韩澍同志牵头,编组分片,到基层县社,深入厂企店铺实际调查。发现,老商店的商品三成多没有价格标签,新商店则基本没有价格标签。有标签的老商店,其标签“祖孙三代”大小不一,且都纸张破损、字迹模糊。对此,我们进行一次大刀阔斧地整顿。我们的做法:

  (1)地区局秘书科负责主抓。统一样式、统一规格、统一印制。分红兰绿三种颜色、大中小三个规格,共20万张,发至各县、社的大小商企店铺。

  (2)要求各店铺选字迹工整的人统一填字。

  (3)跟踪检查,地县抽人编组、分片,逐县逐店验收。凡有漏、错,字迹不清者,就地限时补上。历时半个月,胜利告捷。全区新老店铺统一价格标签,带动了店容店貌焕然一新。那些不重视价格标签的店铺,见地区“下大茬子、动真格地”,都特别重视起来。从此,全区“一货一签”制度,稳固、延续至今。

  整顿价格标签工作,看是小事一桩,实则是一项坚持“明码实价、价格公开”,整顿市场秩序及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遵价守法”教育的重拳行动。店铺商品贴挂价格标签,“文革”之前就有,但全区实行统一样式、统一规格、统一印制发放价格标签,则是松花江地区独创。此举,得到省物价局的高度肯定和赞扬,受到省物价局、所及有关处室的多次表扬和推介。


  给小商品“松绑” 促区经济大上

  计划经济时代,大小商品都由国家统一定价。大自钢铁煤炭木材,小至斧锤刀剪,价格卡的死死的,严重地束缚市场经济的发展。1986-1987 两年,我们遵照省物价局的指示及其指导下,先后两次对全区小商品价格进行“松绑”、放开,共达近千种之多,深受经营者和广大民众的欢迎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我们的做法:

  首先,深入基层调研,做到有的放矢。1986年7-8月间,我们请地区物价局首任局长、时任顾问的邢文礼同志挂帅,由有多年经济工作经验、曾在地区计委物价科工作过的老干部刘绍春同志任组长,率业务科孙凤林、杨凤池两位年轻干部,先后深入到双城、五常、尚志、巴彦、延寿、木兰等大中小三种类型县调研,所到之处,召开不同阶层人员座谈会。有店企法人代表、政府经济部门负责人及居民代表等,全面征求各阶层意见,了解县情民意。

  其次,地区汇总分析,制定“松绑”方案。经过半月余的调查、摸底,每个组掌握了大量的数据资料,做到心明底清。回到地区后,连续汇总了五天,确定了近500种小商品可以放开经营,价格随行就市。方案拿出后,又经局、科长联席会详细认真研究和召集各县业务局长会讨论,最后通过463种小商品放开经营。

  第三,行署印发文件,下发县社执行。地区物价局给部分小商品“松绑”、放权,放开经营的做法,得到行署领导的赞扬和支持,认为这是支持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的大举措,决定由行署办公室文件迅速下发各县照办。

  1987年5月始,我们在总结第一次给小商品“松绑”放权、放开经营的经验的基础上,又一次“松绑”485种小商品、放开经营。

  地区物价局两次给近千种小商品“松绑”、放开经营,对地县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助推作用,为促进全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


  开展“物信”活动 树立明牌商企

  1986年省物价局倡导,在全省广大商企中开展“物价信得过单位”竞赛评选活动。这是一项调动商企店铺内部守法经营积极性、促进有价单位自觉“遵价守法”的创举。我们地区积极响应,大力支持省局举措。迅速召开各县局、所长会议部署和下发文件到基层,全面贯彻执行。各县根据省、地精神,都召开有价单位负责人会议,“一杆子”插到底,把宣传贯彻省地精神的动员会,开成了争当“物价信得过单位”的誓师会,对推动全区市场物价平稳起到积极作用。

  “物价信得过单位”活动开展起来后,我们责成物价检查科主管,并指派专人负责,调研、汇总情况。定期召集各县有关负责人会议,上来汇报和适时下去到县社专项巡检、抽查。我们根据省局拟定的“物信”单位十项验收标准,简化为“七有八没有”,共15条。“七有”,即①有物价领导小组,②有专兼职物价员,③有物价管理公约(制度),④有物价宣传标语,⑤有价格标签,⑥有群众监督意见簿,⑦有奖惩制度;“八没有”,即①没有违价、乱涨价行为,②没有强买强卖表现,③没有欺行霸市现象,④没有“假、冒、伪、劣”商品,⑤没有虚假宣传、哄抬物价言行,⑥没有“价外价”,⑦没有假账、瞒账,⑧没有群众(消费者)投诉。我们把这15条,用地区“物价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到基层店铺、商企。

  “物信”活动,得民心、顺民意,受到经营者、消费者、生产者等方方面面的认同和支持。经过半年运作,地区适时抽调各县主抓人员与地区干部统一编组,分三片进行重点抽查、初选。其程序是,①单位自荐和系统推荐、县局审核,确定候选名单;②地县联合抽查小组,按县上报名单,逐个按“七有八没有”标准详查;③全区汇总评选。由地、县局长和抽查小组组长一起,“三堂会审”、认真联评。确定,全区第一批“物价信得过单位”共100家,每县7-8 家,最多的县达10余家;④地区制作“物价信得过单位”铜牌,印有醒目红字。由各县代地区颁发,地区派代表出席挂牌仪式。当年,各县挂牌仪式虽然各异,但都非常隆重新潮。全县城有价单位法人和职工代表参加,鼓乐喧天,形同一次“遵价守法”教育的现场会。

  我区开展“物信”活动,声势大、效果佳,位列全省前列,受到省局、所的表彰。笔者与局内主抓“物信”工作的刘义同志总结的《我们是怎样开展“物价信得过单位”工作的》,在省物价检查所长会和“物信”工作会上重点介绍,并被省局《价格通讯》刊载和省价格理论研究所评为优秀论文。


  强化价格督查 为区经济服务

  松花江地区物价局与地区物价检查所,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合署办公。笔者是常务副局长兼任地区物价检查所所长。物价局(所)工作,是以物价监督检查为中心,物价检查是物价局(所)工作的重中之重。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飞跃发展,商品流通迅猛加剧,其商品价格也随之膨胀混乱起来。一些经营者,利益熏心、唯利是图,借改革开放之机,明目张胆地违反价格规定、随意乱涨价。有的甚至以改革之名、行违价之实,美其名曰“改革开放之成果”。地区物价局(所)临危受命,肩负起“平稳物价、煞违价风,为地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服务”的光荣使命。面临违价、乱涨价风盛行的巨大压力,我们向全区物价干部发出:“为党分忧、为国排难、为民谋利;保卫改革、保卫‘四化’”的战斗号令。在这“三为二保”精神的武装与激励下,全区物价干部、勇往直前,其检查行动势如破竹,很快打开了物价检查局面,并走在全省的前列,成为全省物价检查战线的排头兵。我们在物价检查工作上的指导思想:“局所干部齐心团结、知难而上敢啃骨头、不畏权势依法查处、坚持兼顾‘三者’(国家、企业和民众)利益”。其具体做法:

     (1)地所带头严查。地区物价局(所)设有检查科,初始2人,后陆续增至5人。在先后两任科长郝明祥(后调省所)和刘洪昵(后升任副局长)的率领下,常年深入基层县社有价单位及地区辖区内省管企业,重点抽查;每年年底,地区局(所)“锁头看门、全员出动”。检查、业务和秘书科等三个科,分片包干 普查。业务科长孙凤林、秘书长科王文斌、副科长常秋萍,都身先士卒,率本科人冲锋在前。地区局(所)干部倾巢出动、查处违价刀刀见红,既大造物价管理声势,又狠煞了违价乱涨价风,起到了杀一儆百,令违价单位闻讯生畏的作用。

     (2)地县联合检查。鉴于有的县物价检查中存在“三大”(即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受检查单位抵制阻力大,领导干预查处困难大)难题,打不开局面的问题。从1986年起,年底物价大检查,抽调各县(含六大林业管理局)检查干部到地区,地县干部统一编组,分片交叉检查。这项举措,既弥补了地区检查人力不足,又为基层培训了人才,深受各县的欢迎和支持。各县物价干部争相报名参加地县联合检查行动。

     (3)专项重点查处。改革开放初期,价格最乱、违价最重的数建筑材料和农业生产资料为最。如,钢材(角钢、罗纹钢、盘圆)为例,不法经营者不择手段套取国家计划内的,再以计划外名义加价销售,谋取暴利,甚至反复多次倒卖,层层加价,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建筑材料如此,农业生产资料亦然,而且,当年“官”商勾结,甚嚣尘上。为煞住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混乱、暴涨之风,我们先后开展三项专项价格整顿行动。即①建筑材料(钢材、水泥、木材、沙石等)常年查,②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等)每年备耕期间查,③非商品收费,旺季查。此外,我们还不定期地对地区内的省管六大林业管理局、储油库、铁路等单位抽查。我们专项检查理价的行动,取得了震动大、效果好的事半功倍的作用。

     (4)每年度“三大查”。1987年以后,省政府下达文件,责成财政部门牵头,财政、税务、物价三家联合开展年度大检查(简称“三大查”)保护市场经济发展。我们把每年度的全区物价大检查(即地县联查)与“三大查”有机地结合起来,用政府的名义开展物价检查,格高了,声势大了,力度强了,全区物价检查工作也更开咋,更卓有成效了。

  据不完全统计,1984-1990年,仅地区物价局(所)查处违价案件年均近百件,收缴违价款年均百万元,最高年份超200万元。在全省各市、地16家单位(含森工、铁路)中名列前茅。我们开展的一系列检查工作举措、物价检查所建设、物价检查干部培训及物价检查宣传等诸多作法,均被省物价局及省物价检查所树为全省的标竿,多次在全省物价局、所长会议重点介绍。如:在尚志召开的全省物价局、所长会议上,我们专题发言介绍物价检查工作经验。公开向全省宣布“我们坚持‘三为二保’精神,统领物价大检查,是我们工作胜利的保障”。我们物价检查工作的经验,刊载在省《价格信息报》《价格通讯》上。1987年,松花江地区物价检查所被国家物价局评为“全国先进物价检查所”;所长被评为“全国先进物价检查员”,1988年被省物价局评为“黑龙江省优秀物价检查员”。

  松花江地物价工作虽然取得了骄人成绩,但并非一帆风顺。我们始终是在与多方面干扰和层层阻力的抗争中,艰难前行。当年,阻碍物价工作正常开展,有三股风,一是违价单位拒罚处的“抵赖风”,二是物价队伍内“违纪风”,三是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前两股风,我们通过“严肃查处和整肃行风”都得以解决。唯独庇护违价的“说情风“最令地县检查干部头疼、难办。但我们不忘初心,坚持“三为二保”精神,本着“对人民负责与对党负责的一致性”原则,严查严处不怠,对各级领导“护短”,为违价说情,不顺从。最典型的案例是,1986年底地县联合大检查中,查出某县国营粮食部门以“改革”之名,公开违价销售粮油,严重危害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利益,违价金额近7万元。在处理时,多位地、县级领导出头为违价单位说情,甚至指示违价单位“拒交”违价款。在省所的支持下,我们顶着压力,坚持依法处理。由于,我们坚持“违价必处,保护民众利益”的铁面办案的举动,得罪了不法经营者,也得罪了不少为违价说情、护短的“权贵”定我是“不听话局长”,“不可重用局长”,甚至被“莫名”调离物价局。


  全面提高素质 为国培育人才

  为了建设一支能打善战的物价干部队伍,我们始终坚持“政治上严管、业务上勤训”的十个字建队方针,狠抓不懈,贯彻始终。

  在政治方面,坚持“二教一查”。“二教”即,“三为二保”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常抓不懈,让全体物价干部懂得“立党为公、勤政济民、不谋私利”的道理;“一查”即,定期检查队伍内遵纪守法情况。通过坚持“二教一查”举措,全区,特别是地区局(所)物价干部,基本杜绝了“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办人情案”等行业不正之风。

  业务方面:我们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物价干部素质。除前面叙述的地区三次举办物价业务培训班和地县“以会代训”形式,提高干部素质外,我们还抓了以下几点:(1)以老带新。我们特别注重发挥地区局刘绍春、孔宪江两位老干部的作用。在他俩的“传、帮、带”下,仅半年多时间,就带出多位懂物价业务、能独立办案的年轻业务骨干。(2)去省培训。1984年9—10月,地县11名物价检查所长,参加了省所业物培训。为后来领导与指挥地县物价检查工作充电、蓄力。(3)进校深造。从1985年始,地区连续四年派年轻干部到中国人民大学进修学习物价理论和业务知识。他们是杨凤池(地区局)、赵同民(方正)、朴春海(宾县)、崔富利(通河)。这四位物价干部毕业后,都成为地、县业务骨干,有的被提县局、所领导。(4)互教互学。延寿县物价干部郑宝信、徐玉秀(后调省物价局),自学成才,都有物价著述。地区举办物价业务培训班时,请他(她)们登台讲课,并把他们的讲义印发大家。此举,对全区物价干部激励很大。(5)职称培训。1986年实行物价干部技术职称前后,我们责成秘书科正、副科长王文斌、常秋萍全权负责,先后举办3次小型业务培训,既提高物价干部业务素质,又为其晋职称铺平道路。

  松花江地区物价局“放管”结合,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保护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做法,是全省物价工作的缩影。他们只是用行动证实了自身存在价值和意义以及价格在商品流通和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强化物价管理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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