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拥有的节日。是无产阶级通过流血奋斗争取来的。

  19世纪,欧美的许多国家逐步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为了刺激经济的高速发展,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来维护高速运转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资本家不断地采取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的办法来残酷地剥削工人。

  1866年,第一国际在日内瓦会议上提出八小时工作制的口号。之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相继举行游行示威。1886年5月1日,美国2万多家企业的35万工人停工上街游行。5月3日,芝加哥出动警察镇压,发生2人被打死的流血事件。之后,又有4名工人、7名警察死亡,史称“干草市场暴乱”或“干草市场屠杀”。在随后进行的宣判中,有8位无政府主义者以谋杀罪被起诉,4人被绞死,1人在狱中自杀。

  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及抗议随后的宣判,在世界范围内举行了工人的抗议活动。经过流血奋斗,终于获得胜利。为了纪念这次工人运动,1889年7月14日,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在巴黎举行代表大会。在通过的决议中规定,1890年5月1日国际劳动者举行游行,并决定把这一天定为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1890年5月1日,欧美各国的工人阶级率先走上街头,举行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与集会,争取合法权益。从此,每年的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并公众放假。这就是“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由来。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法定的劳动节。全国放假一天。

  义务劳动,指不计定额,不要报酬,出自自己的自由意志而进行的劳动。说起义务劳动,让人首先想起了列宁曾经撰写过的一篇文章《伟大的创举》。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英、美等14个帝国主义国家对苏联进行武装干涉,一些本国的地主资本家军队也先后对新生政权发动进攻。为了粉碎国内外阶级敌人进攻,1919年4月,俄共中央号召人们用革命精神工作,支援前线。莫斯科至喀山铁路分局共产党员和同情分子发起组织了“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活动,在休息时间内抽出一小时,自觉自愿地将自己的工作日延长一小时,在星期六这天集中进行一次六小时、不领任何报酬的加班工作,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保证了前线必需品的供应。为了宣传和推广这一事迹,列宁撰写了这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中,列宁高度评价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是“伟大的创举”,是共产主义的幼芽和实际开端。指出,“这还只是开端,但这是非常重要的开端。这是比推翻资产阶级更困难、更重大、更深刻、更有决定意义的变革的开端,因为这是战胜自身的保守、涣散和小资产阶级的利已主义,这是战胜万恶的资本主义遗留给工农的习惯。当这种胜利巩固起来时,而且只有那时,新的社会纪律,即社会主义纪律才会建立起来;只有那时,退回到资本主义才不可能,共产主义才真正是不可战胜的。它的重大意义在于表明了工人阶级自觉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生活条件的首创精神。”由此,列宁还提出了无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为了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的两个重要任务——彻底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和建设新社会。指出:“为了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应当解决双重的或二位一体的任务:第一、用反对资本的革命斗争的无限英勇精神吸引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吸引他们,组织他们,领导他们去推翻资产阶级和完全粉碎资产阶级的一切反抗;第二、把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以及所有小资产者阶层引上新的经济建设的道路,引上建立新的社会联系、新的劳动纪律、新的劳动组织的道路,这种劳动组织把科学和资本主义技术的最新成果同创造社会主义大生产的自觉工作者大规模的联合结合起来。”

  这个“伟大的创举”后来被引入许多社会主义国家推广和发扬。在中国那个火红的年代里,在工厂,在机关,在学校,在乡村,在城市,搞义务劳动是经常的事情。那时,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也经常参加义务劳动,为人民群众作出了榜样。这种劳动,尽管是义务的、没有报酬的,人们依然有说有笑,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大家心知肚明,自己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正走在奔向共产主义的康庄大道上。心情特别舒畅、坦然,浑身有使不完的劲。群众性的、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大都是通过义务劳动的形式进行的,一些工程也是经过义务劳动推进加快进度的。但是,这必须有一个前提,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行得通。因为义务劳动是一种无私奉献行为。不然的话,当年的跳“忠字舞”、“接代表”、“接芒果”等活动,要付给多少工钱呢?现在,在工厂里已经基本没有义务劳动了,因为这些企业都是私人的了。所以,现在一提到非本职工作,就会遭到理直气壮地拒绝:那不是我的本职工作!要不然,就会先问给多少钱。当钱财成了人们唯一追求的时候,当金钱成为至高无上的时候,当人们掉进钱眼儿的时候,当钱成为唯一价值取向的时候,谁还会去无私奉献呢?大家都在追求钱,唯利是图,你却一味地无私奉献,人家会说你是“病人”。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延长劳动时间或加班加点劳动和占用劳动者节假日的,是有保护权益措施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如果把这些看做是义务劳动,应当首先取得劳动者本人的认同,否则便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说到现在的义务劳动,也有今人的发明和创造——志愿者组织。现在,这种志愿者组织到处都有,活动频繁,这大概也算是新时代的“伟大发明”吧!没有参加过,没有调查过,没有发言权,就不说三道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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