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雪域高原的笃爱,我曾经六次走入藏区。与《可可西里》《无人区》《冈仁波齐》等反映青藏高原的电影一样,影片《七十七天》当然也是我不可错过的。此前,我获悉这部影片是根据探险家杨柳松先生在2010年孤身77天穿越羌塘无人区的真实经历和由他撰写的《北方的空地》一书改编拍摄而成的。

羌塘无人区是我国版图上一片神秘的区域,被称为“生命禁区”。它由可可西里、阿尔金、昆仑山和藏北这四大无人区组成,范围在冈底斯和念青唐古拉山脉以北,阿尔金山与昆仑山以南,可可西里以西,南北最宽达800公里,东西长1200公里,面积60万平方公里,占青藏高原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平均海拔5000米以上。这里苍茫辽阔,完整保留了大自然原始的生态系统,不仅有喀斯特地貌、众多的胡泊、冰川、雪山、沙漠、湿地、沼泽、草原,还有金丝野牦牛、藏羚羊、藏野驴、雪豹、北山羊等国家一类保护动物以及500多种高原特有的野生植物,是一片原始洪荒的沃野。同时,这里因为海拔高,气候恶劣、交通不便,人类无法适应这里的生存环境。然而,人类生命的禁区却生长着大量的野生动物。经过数百万年的自然磨合,它们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存环境和空间。这些动物大多是青藏高原独有的濒危野生动物,是青藏高原留给人类的一份厚礼。

2010年4月,探险家杨柳松孤身骑单车横向穿越羌塘无人区,开创了历史记录。此次穿越从青藏高原的西端界山大阪开始,一路向东横穿整个藏北无人区后再北上进入阿尔金无人区,经可可西里、昆仑山脉……历时77天,行程1400公里。电影《七十七天》讲述的就是一个人徒步穿越羌塘无人区的故事,孑身一人、一辆越野自行车、少量的补给,就这样出发了……这一路,需要承受无边的寂寞和挑战,高寒缺氧、水补给匮乏、沙尘风暴、雪融洪水、野兽出没等等,进退维谷,浮生若梦!但是,这一路风景与任达不拘的自由,都在选择挑战的真诚与勇敢中,在不懈与执着间,寻觅到了内心最初的梦想与真实的自我。

影片的人物关系与故事情节非常简单,男主角为了探寻生命意义及其内涵,想挑战自我从而真正意义上的活一次,勇敢的做一回自己想做的事。于是,他怀着穿越羌塘无人区的梦想来到拉萨,给自己定下了80天穿越的计划。在拉萨,他遇见了一个客栈的女房东蓝天,蓝天曾在去冈仁波齐的途中摔成了高位截瘫,只能靠轮椅行走。残疾的双腿囚禁了她那颗向往飞翔的心。她渴望再次朝拜圣山冈仁波齐,去看那里美妙的星空,在那里了结自己的一生。于是,他们为了各自的目的,结伴同行。在拉萨至冈仁波齐的途中,他们被彼此坚毅执着的意志与信念相互感染,获得了一种自由与尊严,人迹罕至的雪域高原使得他们荡涤了命运的尘埃,换发了内心的勇气,端正了敬畏生命的态度。就这样,男主角孤身踏上了羌塘的穿越行程,姑娘重启了生活的愿景,回到拉萨开始了新的生活。

电影少有烦琐的人物对白,更多呈现了广袤旖旎的无人区风光和男女主角人物的内心独白。无论是唯美的高原风光还是人物的内心独白都显现得那么长远而深邃,无论是绝望的表达和还是希望的呈现,都富有很强的节奏感。电影故事的内涵更多的是解读了关于生命意义及其真谛。生命的意义在于其不同时空所固有的组合形式,其实是一个诠释人类存在的目的与意义的哲学问题,生命的意义与生命的目的或许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在生命诞生、成长直至消亡的过程中,有很多的维度划分出多个范畴,我们在生活中一般不去思考这些问题,但总有人有不同凡响。影片中男主角之所以去挑战自我,他就是想展现出生命的另类意义。人,可以每天忙忙碌碌,上班,喝酒,打牌……行尸走肉般成天穿梭在都市的水泥森林里;人,也可以每天无所事事,悠闲地混着日子,天复一天;人,当然也可以去穿越绝境,彰显一段生命的意义。由此可见,因人而异,对生命意义的解读是不同的。生命的长短我们无从把控,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应该如同艺术品,不论其长短,在其过程中应该显现出美妙而富有生机的意义。为了一片风景,为了一段爱情,也许只是为了一程非凡的超越自我的行走,这正是生命的意义所在。正如影片中男主角所认为的那样:很多人都觉得我这样做,要不就是疯子,要不就是生活的失败者,但是我都不是,很多人30岁就死了,80岁才埋,我只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

影片中雪域高原上那些风景不殊的壮丽山河,雪山冰川的瑰丽雄浑,丹霞地貌的神秘诡异,高山湖泊的灵动湛蓝,大漠沼泽的广袤深邃,还有那些物竞天择的野生动物,给人一种美不胜收的辽远与壮阔,让人目不暇接。熊狼狰狞的月黑风高之夜,沙尘风暴的狂卷肆虐之时,无不让人惊动魂魄。当然,还有那笑靥绽放的瞬间,让人动容,也让高原动容。“为什么你的笑让我感觉到这么温暖?因为我们生来就是为了寻找自由,为此,可以不惜任何代价。”

《七十七天》所展现的人与人,人与动物以及人与自然的融合与冲突,都理性地呈现出了生命的意义,这些有声抑或无声的语言展现出了人的一种信仰与信念以及生命的真谛,给人一种浸入心脾的美的获得感。美得让人屏住呼吸,似乎伸手就能触及到天,每一个镜头画面都能捕获人的心绪,直击内心最深处的呐喊。一个人在荒原的最深处跋涉,记录着不同寻常变幻无穷的大自然,也记录自己的内心,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在繁华的都市低头刷手机也是极其危险的,反而在那种旷野里,我觉得是生命最有意义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太热闹了是生命的一种不幸。

无人区的野牦牛宣扬领地的时候,其冲天怒气能顶翻一辆越野车。棕熊对侵入领地的动物也不会轻易放过。电影里讲述了男主角被狼围困,被熊跟踪,被野牦牛惊吓,然而都庆幸地死里逃生。影片男主角认为自己行走在无人区并无恶意,只是一个过客,只要不冒犯动物,就不会有事。他的经历也说明了这一点,一路上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有惊有险。独自穿越无人区,最危险的是因为体力透支沉睡而亡,但恰恰是因为有狼的出没反使他保持警惕心不敢轻易睡去,就这样,亦敌亦友的两匹狼,绘就了一幅天人合一的印象派画面。当74天断粮,他居然遇见了一匹小狼崽,一路同行,没有想到去宰杀吃了它,同伴慰藉的心理佐证了这一奇特的邂逅。生命的意义再次让我们觉醒,危险的不是自然界的动物,而是人。动物单纯,人性复杂。

影片中,男主角因为抑制不了饥饿而多吃了几口干粮,然后悔恨地抽自己耳光。在呈现人的欲望与挣扎的同时电影还更多地展现了人性的自由与生命的意义。为了自由!为了梦想!为了远方!这是全片的高潮,我想,这更是全片的中心思想。男女主角大口喝酒,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我他妈也想谈一次恋爱。”所谓的人生苦短,岂能敌山高水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人间,摒弃所有世俗的标签,能直面生死,孤身闯天涯的,去寻觅属于自己的自由与远方,这样的人一定属于内心强大藐视俗世的人,他的生命意义是由另类元素组合而成的。正如阿尔贝·加缪所说的那样,用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来说服自己:人的存在不是荒诞的。

“人这一生中,有几天是为自己而活呢?”我们都是平凡的人,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穷其一生都难以企及自己所向往的高度。那么,不要让梦在梦里,让身体或者灵魂有一个在路上,这是容易做到的。我们原本的生活不只是苟且,真的还有诗和远方。当“诗和远方”这么美好的字眼已经被炫耀得俗不可耐时,当名利被奉为成功的唯一标准时,总有一些人坚守自己的信念,获得了些许生命的尊严。这些纯粹与美好的理想,让沉淀回到生命的本源。生命的意义因为在红尘中带有很多附加的标签之后变得不那么清晰,但依然有人在为自由、远方和诗不断组合自己生命成长周期的另类基因,完成一次壮举,完成活在蝇营狗苟的世界里的一个平凡人的一次自我救赎,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又有多少人能彻底洞悉精神的需求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点这一简单而复杂的道理?

正如简·奥斯丁所言,“世界上这一半人的乐趣,那一半人永远不会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