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接到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的电话通知,省人大主任会议决定邀请6名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我是其中之一。当天,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又将会议议程电传给我。我立即挤出时间就会议即将审议的内容,走访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力求将基层情况和第一手资料带到常委会议上。

  7月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厅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李源潮主持会议。会议审议的内容,涉及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气象灾害防御、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生态公益林、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与预防处理、航道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会上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今年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审查和批准了江苏省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我们6位人大代表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起共同审议江苏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倍感责任重大。在常委会分组讨论时,我与来自宿迁市的省人大代表罗虹参加第一组的讨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提议:“让代表说说”,鼓励我们发言。在审议“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航道管理条例草案”和“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与预防处理条例”时我都作了发言,建议政府部门为民服务要做“加法”,部门权力要做“减法”,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要增强自律意识,约束自己的行政行为,增加为管理者服务的内容,化大额处罚为“柔性管理”,体现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主持会议的吴晶主任对我的发言每次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代表发言反映了基层的实际,切入主题,表述准确。列席会议的省政府部门负责人对代表的意见十分重视,他们对人大代表的充分尊重和务实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提出的一些建议,被认真的采纳了,让我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为民当家作主的感觉,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

  在列席常委会会议期间,每天目睹各位委员审议法规草案的认真细致态度,使我深深感到一部地方法规的出台是来之不易的。省人大常委会柏苏宁副主任和人事代表联络委的王时中主任、林洪波副主任还专门召集我们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座谈,了解基层情况,听取代表意见,要求代表要时刻想到代表的责任,多学习、多体察民情、多联系选民,关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议案和建议。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与常委会的工作,既是一次依法履行职责的机会,也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开拓了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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