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朗读者》第二季与观众告别前,分享的最后一个主题词。“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要逃离,年老时想回却很可能回不去的地方。”董卿的开场白如是说。我感觉这话说得十分精准,正是我此时的心态。在这期特殊的节目中,我们见到了本季最后一位来自浙江的朗读者——著名作家余华。

  其实,早在第一季,节目组便向余华发出了邀请。而到了这一季,《朗读者》制片人、总导演、主持人董卿亲自出马,再次发出诚挚的邀请。于是,余华带着他与故乡海盐的有趣往事,出现在了《朗读者》的舞台上。

  听余华说故乡,用妙语连珠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余华这样回忆故乡,十岁左右的时候,他的家就住在医院里,而且离太平间很近,平时出门上厕所必须经过太平间门口。不仅如此,几乎每晚,他都会被失去亲人的哭声吵醒。余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能够区分各种各样的哭声。夏天天气很热,余华还在太平间里一个小房间里的水泥床上睡过午觉。多年之后,余华读到了海涅的一首诗,里边的一句就是“死亡是凉爽的夜晚”。余华说,他当时的感受,那就是在太平间睡午觉的感受。他感觉“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余华的经历,便应了我们再熟悉不过的那句话——世界那么大,我想去走走。“离开了,肯定是成就了我。因为我开始写作的话,我要寻找一个人感觉到安全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故乡。所以说,我写作,就是回家。”

  说到故乡就要提及父母,那么父母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神奇存在呢?余华引用马尔克思的话说,父母健在的话,你和死亡之间有一层垫子,当父母离开以后,你就直接坐到死亡上面了。

  不经意间,余华的妙语一句紧跟着一句地蹦出。

  调侃自如是余华在《朗读者》里表现得最为突出。

  说余华调侃自如是因为他太放得开了。《朗读者》这么一个全国瞩目的栏目,在余华看来他就像在自己家和老朋友聊天一样。访谈在轻松、愉快中度过。我的个人感觉,作家当到余华这个的份上,真是够有境界了。

  余华对故乡最初的印象,是五六岁时,窗口放眼望去是广阔的田野。父母都是医生,工作很忙,并没有太多时间管教余华,以及在他看来比自己更调皮捣蛋的哥哥,“皮一下很开心”,用这句时髦的话来形容余华和父亲的关系,是再适合不过的。小时候,余华闯祸后,为了逃避责罚,经常一个人躲到稻田里。等父亲来找了,他又故意以哭声为“信号弹”,引起父亲的注意。让父亲知道方向在哪里,要不找不到他,走过之后再哭,父亲就听不到了。余华自我表扬道:“我小时候还是很有演技的。”(董卿插话,“你现在依然有。”)余华调侃道:“鼓励一下又恢复了一点。”

  现场观众笑声掌声骤起。

  余华讲,有一次,余华又假装肚子疼。父亲问他哪里疼,他回答哪都疼,结果就躺上了手术台。等他反应过来父母是动真格了,便开始求饶“我现在不疼了,你们能不能让我下来。”

  结果呢,余华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做了阑尾切除手术。他至今还记得,在自己被麻醉前,母亲还很遗憾地说了一句:“以后他长大了,不能当空军飞行员了。”

  当时余华特别绝望,因为他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飞行员。

  这时,余华又调侃一句,爸爸的阑尾割了,妈妈的阑尾割了,哥哥的阑尾也割了,我们家里没有阑尾了。

  现场观众又笑。    听余华谈写作似乎显得特别轻松,而骨子里却透着沉重。提到“弃医从文”,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大概与节目中董卿提到的那样,脑海中会第一时间浮现出很多大家的名字:鲁迅、郭沫若、欧·亨利、契诃夫……而可以加入这个“队列”的余华,可以说是十分有趣。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高中毕业的余华经历了两次高考,都与大学失之交臂。于是,在父亲安排下,成为了一名镇卫生院(其实就是牙科医院)的牙医。

  然而,余华的师傅,以及他师傅的师傅都没有上过医学院,都是靠自己摸索成了师傅的。于是,上班第一天,在看完师傅拔了一次牙之后,余华就开始“实战操作”了。他至今都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拔牙时,已经站上操作台的他,还曾偷偷走下来问师傅该用哪把钳子拔牙,然后才正式开始了他的牙医生涯。当董卿问余华拔过多少颗牙时,他不假思索地答道:“一万多颗。”

  从18岁到23岁,余华干牙医一干就是5年。当时,他所在的卫生院位于繁华路段,农闲时没什么人来拔牙,他就站在窗边看着下面喧闹的街道。有一天,他突然很悲凉地想,难道自己要在这看一辈子的风景吗?他决心改变。当时,他最大的愿望是能够进入县文化馆。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经常看到在文化馆工作的人在街道上游荡。他觉得这样很自由,这么好的工作,除了文化馆以外,恐怕只有天堂才有了。余华研究了一下进文化馆的实际可操作性,他发现自己除了写作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短时间掌握的技能。

  于是,余华开始写作了。正如他在节目中所说的,他那时没有半点写作基础,他找来《人民文学》研究写作方法,他自己诉说就显得很轻松了,余华说首先找来了一本《人民文学》,(董卿插话,“起点蛮高的嘛!”)他说,看什么时候应该用逗号,什么时候应该用句号。我大概看了两页,说,好了,行了写吧。此时余华又自我调侃一句,为什么后来的评论家们都赞扬我语言简洁,那是因为我认识的字少。当时,他觉得自己虽然认识的汉字不多,但写小说已经足够了。

  说到这里全场又大笑。

  随后余华便开始给所有杂志寄自己写的小说。写作的人没有不经历过退稿的,而余华的退稿简直是惊人,余华说,“我的所有退回来的小说当时在中国旅行过的那些城市,比我现在去过的地方还要多,每次邮递员总是把退稿从围墙外面扔进来,我父亲一听啪嗒一声,就说,退稿来啦。”

  余华就这样坚持了一年,到了1983年的冬天,余华接到了《北京文学》杂志一位负责人打来的电话,邀请他到北京去改稿。这次改稿回来后,整个小县城都轰动了,余华如愿得到了在文化馆工作的机会。1989年,余华调到了嘉兴文联。四年后,余华辞去工作,正式成为“北漂一族”。

  看到此,我体会,我们没有余华那么成功(除了天分以外,)是不是还没有余华那么执着?

  余华对于北京最早的印象,是1987年上鲁迅文学院的时候。当时,他在朋友家第一次看到了英格玛·伯格曼执导的电影《野草莓》,余华被深深地震撼了。看完电影,余华徒步三十多公里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余华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平静下来,我终于活到了27岁以后看到了第一部电影,以前看过都不是电影。”

  看完《朗读者》的当晚,我把电影《野草莓》重新复习了一遍,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余华说的《野草莓》是真正的电影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我跟文友谈过体会,当年看张贤亮的小说《男人一半是女人》,我心里曾暗自猜想,中国能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唯有张贤亮了。后来开放了,看了《一个人的遭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他的好作品是从那些经典作品中走来的,我当初的起点就低了一块。幸亏我身边有位佟老师,时常地点播一下,我就是从佟老师那里认识了茨威格,别小瞧那“点播一下”让我受益终身,看了茨威格的小说后,让我在小说领域里又见了一重天。

  再后来的余华,便有了大家耳熟能详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作品,以及根据这些作品改编的影视剧、话剧等等。

  一位评论家说:“所以文学有它的魅力,就是你能够在与你1654929323700.gif不同时代、民族、文化的作家的作品中,读到你自己的感受。”读余华的作品我的感觉真就是这样。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最隐秘的地方,被人给揭穿了。就是说作家写到读者的心里去了,这样的作家怎能不受欢迎呢?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8年7月,译林出版社出版了余华的全新杂文集《我只知道人是什么》,它是余华继2015年《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后,推出的一部作品。收录了余华本人亲自编选的23篇杂文,主题丰富:谈文学、谈现实、谈写作、谈艺术、谈往事……    这几年,余华频繁受邀到全球各国进行演讲、出席活动。他从个人和中国经验出发,打开与世界文坛的交汇。新书就是他近年来文章与演讲的集结,他分享了许多过去个人创作经历的思考与感悟:《兄弟》创作中如何处理命名问题?《第七天》的灵感来自何处?文学如何洞察生活和呈现真实等等。

  有兴趣的文友不妨找来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