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仔细品味,不无道理,许许多多的人一生都在被“钱”困扰,被“钱”驱使,为“钱”奋斗,为“钱”服务,为“钱”拼命……

说句实话,“钱”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你过得舒服一些、体面一些,甚至奢侈一些;它能使你得到满足,即使是过分的欲望也能实现;它能使你腰杆“壮实”起来,在穷人面前高高在上,“耀武扬威”;它能使你对奴才随意呼来唤去,尽施淫威;它能叫高官对你满脸陪笑,给你当“推磨的鬼”;它能让你“腰里别着扁担——横逛”,凸显位高权重的地位;它能让你敲开“后门”,扶摇直上,荫及子孙;它还可以买别人的命、买自己的命……

既然“钱”有这么多的好处,当然人们都会为之努力奋斗,于是便不知不觉的、顺顺当当的就成了它的“奴才”。钱虽有铜臭味,但是也有灵性,切不可胡来。钱财是靠正常付出换取的,是辛辛苦苦的报酬,叫做取之有道,得之有理,自然也就心安理得。有的农民兄弟或是下岗工人,远离故土,抛家舍业,四处求职打工,尽管他背井离乡,妻离子散,难以尽孝,但挣来的钱是干净的,会得到老天怜悯的。这就是:吃尽千般苦,换来万事安。反之,不遗余力、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得来的钱财是不义之财;土匪、恶霸、暴徒明火执仗强抢来的钱财是肮脏的,心里总有鬼,总是要“扎手”的。《隋唐演义》中的“劫黄杠”,《水浒传》中的“智取生辰纲”,都是绿林好汉夺取贪官不义之财的经典故事。读者读至此处,或者是经过单田芳的渲染,莫不对这种“替天行道”的举行拍手称快。那些遭人唾骂的匪徒、强盗、贪官,他们费尽心机,采取欺压、讹诈、强抢、设置陷阱、圈套等卑鄙的手段,将钱财收罗囊中,用以挥霍、整人、害人。在一些古代公案小说中,有的恶霸为了巧取、掠夺钱财,遭到了天谴,受到了老天的惩罚,那只不过是附加了人们的美好愿望而已。而如今,一些贪官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让百姓真的看到了他们应得的下场。

自古以来的历朝历代,就像戏曲中唱的那样,有“杀不尽斩不绝”的“贪官污吏、恶霸、土豪”。尽管涌现了许多像包拯、海瑞、施世纶那样百姓爱戴的清官,为百姓伸张了正义,惩治了贪官、恶霸、土豪,可是那些贪污腐化分子依然像割韭菜一样,一茬接着一茬,一批挨着一批,真是“前仆后继”,杀不尽,斩不绝,割不败。看来,“钱”的魔力大得无边,即使是大罗神仙也望尘莫及啊!

想“钱”,想得到“钱”,想得到更多的“钱”,这就是人们的渴望、奢望和欲望。因为人是有私心的,私心是与生俱来的。同时,人又是具有思想意识的高级动物,在道德规范范围中,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人又是会克制自己的。可是,当人们的欲望无限膨胀的时候,当道德底线被突破的时候,当疯狂冲昏了头脑的时候,道德和法律就会抛到九霄云外。于是,他们就会铤而走险,置道德、法律于不顾,采取种种卑劣的手法,或以钱财直接换取,或以钱财“雇用”他人实施,为其实现预定的目的。在与社会为敌、与人民为敌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些纷纷落马的贪官们就是如此。

想要得到的东西,都得需要以“钱”来换取,因为“钱”在等价交换当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于是,人们都盯紧了“钱”,一切向“钱”看。“钱”不能没有,没有钱什么也办不了,举步维艰,寸步难行。以“钱”作为唯一尺度的时候尤其是这样。“钱”又是产生恶念的源泉。造假、说谎、欺诈、行骗、行贿、受贿、卡油、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抢劫、盗窃、赌博、贩毒、卖淫、走私、绑架、恐吓、拐卖人口、雇凶杀人,还有缺失操行的补课教师、违背医德的黑心医生、假公济私的拦路警察、违心定锤的法官等等,等等,哪一个不是为了“钱”?哪一个不是为了得到更多的“钱”?“钱”岂不是万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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