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如今,假的东西无处不在,已泛滥成灾。可以说,只要能冠以名词的东西(包括物质的、非物质的,有形的、无形的,客观存在的、思想意识的,等等),都有假的如影随形。下面说的虚假数字,就是千万个“假”中之“假”。

来自于基层的数字是基础的基础,统计与汇总之最初来源。如果这个最初来源是假的话,那么上报以后,所有的统计、汇总也就都成了假的了。即使是在众多的基层单位中出现一个这种状况,那也全都成了假的了,“一个鱼腥一锅汤”嘛!

有一个单位报来的材料,是用于本地编纂年鉴的素材。细心的年鉴编纂人员对其材料与上年的有关资料进行了核对,结果发现,这份新进报来的材料与上一年年鉴采用的材料(资料)竟然一字不差。我拍案而起:纯粹是糊弄人!是对历史的极端的不负责任!究竟是年鉴的编纂者在造假,还是基层单位的领导或“秀才”在造假?

一个系统、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家庭,如果说其机构编制、人员数目与上年相比,没有数字上的变化,也许是可能的。其实,就是这种可能性也是很小的。如果说这些机构在从事专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一组多个数据与上年完全相同,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一个企业今年的经营收入、上缴的税金等,能与去年一样吗?一家医院今年与去年收治的患者、治愈率能完全相同吗?一个家庭今年的开销与上年相比尽管相近,但绝不会完全相等。一个系统或一个部门包含着若干个基层单位,这些基层单位的数字就都没有变化吗?我看到的这份报来的材料中,包含了20多个基层单位,其中的20多个数字却完完全全的一个样,这种“巧合”真是“千古奇观”!

统计,是一门科学,所以才有统计学、统计学科,才有独立的统计部门。为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国家还颁布了《统计法》。对于方方面面的各条战线的统计工作,应当尊崇什么原则呢?我这个统计学科的门外汉的理解是——实事求是。

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大概《统计法》也是这样规定的,但这并不排斥在一定的阶段内,在没有条件进行最后汇总的情况下的恰当的估计、估算。年鉴是一种资料性的工具书,是对上一年一个区域、一个行业各种历史资料的全面汇总,不是阶段性的工作总结。从年初到年底,每一个家庭、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都有反映在数字方面的准确的汇总,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不容马虎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农民种多少地、产多少粮,粮库收购多少玉米、大豆,等等,等等,岂能估算?到了年底,都会有精确的数字反映出来。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虚假的数字呢?

首先,一些部门或单位的领导从取悦上级领导的心态,肆意夸大成绩(有的喜欢说大话的个人好“吹吹呼呼”、夸大其词),任意拔高,粉饰自己。他们的好大喜功,换来了“顶戴”的“越来越红”。由于这对他们有“好处”,所以,久而久之,他们就习惯了说大话、说假话。这种行为在官场又影响到了许多“同僚”,再就形成了一个层面,这些官员们便都是如此。究其造假根源,这是“罪魁”。

其次,是“上行下效”的结果。一些“秀才”秉承过这类某些领导的意图,深谙此道。领导愿意听,可乐而不为呢?这些“秀才”苦心编织的大话、假话、空话说得越好听,越会受到领导的青睐——水平高,人才难得。既然是“秀才”,当然知道史书的价值、分量,更知道应当效仿司马迁“秉笔直书”。那为什么还会与有些领导“同流合污”呢?一方面,在经济利益被提高到“中心”位置的时候,在政治灵魂丧失的情况下,对于本来就“人之初,性本私”的人来说,怎么会做哪些“费劲拔力”也不一定会得到什么好处的事情呢?我对历史负责,历史对我负责吗?另一方面,过去照抄一份一万字的文字材料,大概得花费一个工作日,腰疼,眼花,手腕子酸。现在,已经进入了电子时代,办公都基本自动化了,复制一份几十万字的文字材料,在键盘上点击几下,也不过才几秒钟而已。长久的如此这般,“秀才”们的惰性就越来越重了,不出假才怪呢!

人人都知道,造假药、假酒害人,会采取怒目、切齿的态度,会像对待过街的老鼠一样。可是说起虚假数字来,许多人却不以为然了,顶多会“嗤之以鼻”,仅此而已。岂不知,这种造假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但是,你见到几个受到法律惩罚的?真是“法不责众”啊!倘若能把虚假数字造成的危害分析个透透彻彻,剥它个“体无完肤”,唤起大家的“口诛笔伐”才好,以免其贻害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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