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在石家庄进入现代化城市发展起步之时,发生过一起驱逐不法洋商的事件。

  1903年正太铁路开始修建,随之,外国资本势力跟着涌入石家庄。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意大利奸商佛尔内洛(又名无鲁)、法国商人郎风、菲利卜地和尼格拉等人,无视清朝政府关于“洋商不准在内地非通商口岸开设货栈”的章法,非法在石家庄村开设店铺,高价出售洋酒洋货。不仅如此,他们还凭借帝国主义势力,屡生事端,欺凌当地村民。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四月,附近一农夫向郎风索要帐款,郎风抵赖不认账,还蛮横地剪去农夫的发辫。这不仅是对华人人格的污辱,而且关乎到人的性命大事。当时,留发是清政府的硬性规定,剃发是要治罪的。剪掉发辫,就意味着反叛,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数日后,意大利奸商佛尔内洛也无事生非,对邻居洗衣馆的一伙计大打出手,打伤伙计的头部。当年五月,佛尔内洛又给雇工蔡小安了个“私入其室行窃”的罪名,私自用刑,将蔡小捆绑吊打,折磨致伤。

  洋商的罪恶行径,激起了石家庄村民和附近中国工人的极大愤慨,当时,这里属于获鹿县管辖,人们纷纷向获鹿县衙提出控告,要求惩办洋人,维护华人尊严。五月下旬,获鹿县衙派出巡察将蛮横无理的奸商佛尔内洛拘捕,连同其店内百余件货物一并送往天津。天津海关道台梁敦彦接受此案后,不敢怠慢,立刻呈文给直隶总督袁世凯。五月三十日经外务部向意大利驻津总领事教司第提出照会,要求意方查禁洋商货栈,严惩打人凶手佛尔内洛。

  但教司第和意大利驻华大使无视事实真相,强辞夺理,公然袒护佛尔内洛的罪行。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二十五日,意国大使在给“大清钦命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的照会中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声称“有贼夜间侵入佛尔内洛住所”,“佛尔内洛将贼殴打。”并无理指责“中国官有违例自开住房、擅移货物之咎……佛尔内洛所被损害,中国从公应出赔偿之款。”

  天津关道梁敦彦、正定知府江槐序和正太铁路工程局海关道员潘志俊据理力争,以大量确凿证据历数佛尔内洛在湖北孝感地区和正太铁路井陉南横口盐工部为非作歹、殴打华工、诬陷华人的罪行,强烈要求清政府取缔洋商店铺,惩办打人凶手,维护民族尊严。代理天津海关道蔡绍基在上呈袁世凯的公文中指出:“佛尔内洛在该处(指石家庄)开店,显悖约章……地方官应有查拿封禁之权,亦不得谓为擅进。断无予以酬金以为弥补之理。”还提醒袁世凯,“若洋人因违约犯罪,受累中国官予以酬金,此端一开,流弊将何所止?”

  尽管各级地方官吏和石家庄民众、正太铁路广大工人同仇敌忾,但由于清政府的腐败软弱,致使意大利大使有恃无恐,一再要求清政府“折价赔偿佛氏货物”,并谎称佛氏货物价值9023元6角5分。在帝国主义势力面前,清政府不顾民族尊严,对洋人的无理要求一让再让,竟然请“公证人”对佛尔内洛的物货进行“公正估价”,最后与意大利大使商订,向打人凶手佛尔内洛“赔偿损失”4927元8角5分。

  根据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所谓“领事裁判权”,清政府对殴打华人的凶手佛尔内洛无权判决,只能交给意大利领事馆“审理”。而意方不顾中国人民和地方政府、天津海关的强烈要求,只象征性地将佛尔内洛拘留了45天(买际是在领事馆内休养),便放至青岛,继续为非作歹。

  由于石家庄人民和广大工人的强烈呼吁,获鹿县、正定府和正太铁路局多次上诉,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才照会意大利和法国领事馆,要求封禁意、法商人非法在石家庄开办的洋酒店。最后经获鹿县地方巡警的再三催促,意、法洋商才不得不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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