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个古老的东西。有人说,在人类还没有文字,话也说不利落的时候就有了文学。

  网络是个新东西。如今六十岁左右的人在一大半的生命里不知道网络是个啥。

  网络文学,主语还是文学。古老的文学加上网络这个新鲜的定语后会是啥样?网络文学和传统写作有哪些异同?它们之间有矛盾吗?网络会给文学带来哪些影响?网络文学的前景如何?

  文学的定义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

  网络在中文里是个年轻的词汇,据说是有了电以后才有的。我们这里说的网络是指计算机网络,那就更年轻了。

  网络的概念大致是:用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将分布在不同地点的多台自治计算机系统互相连接起来,按照共同的网络协议,共享硬件、软件,最终实现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的概念听上去就是这样的高科技。简而言之,网络是个系统,是个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就是个高科技。是个崭新且强大的高科技。

  “科技改变生活”。这是有段时间每天都能在电视上听到的广告词。

  大机器、电力……这些东西的产生至今不过一二百年。随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这些东西让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六十左右岁的人都对这种改变深有体会。

  上世纪中后期就有人说,二十一世纪是网络的世纪。二十一世纪还没开始,网络就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它的世纪。如今,人们在网上写信、查资料、看电影,吃的穿的用的都在网上购买。泡妞的在网上花言巧语,诈骗的在网上使展手段……

  网络是个比机器和电力更玄、更有力量的科技。写信的、看电影的、泡妞的、买东西的……懂网络科技的没几个。可是,网络就像个强暴者一样,强行让我们接受了它。接受过后有了快感,大多也就欲罢不能了。

  网络将比传统科技更深刻和更全面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以文学为代表的精神生活也在此列。

  网络是个虚拟世界。文学也是个虚拟艺术,比绘画、音乐这些视觉和听觉艺术更加虚拟。人们读书并不是读印在纸上的字是啥种字体,也不是看那书装帧得如何漂亮。而是读那字里行间的意思,读作者创造的种种形象和作家的心灵世界。

  网络将人类生活中的很多内容虚拟化了,比如钞票。有了网络,人们经常不要看见真实的花花绿绿的钞票,网络帮助人们把一组数字从这里搬到那里就完成了支付和交易。从中国搬到美国也要不了几秒钟。但是,用钞票换来的实物却不能虚拟,哪怕是一包方便面或一卷手纸,也要麻烦快递员给你送上门来。泡妞的在网上花言巧语,最终总要和妞见面,否则就是瞎耽误功夫。

  文学则没必要见到实物。文学是通过文字——眼睛——大脑,读者自己心里想像出来的东西。如今,去书店买实体书多半是因为习惯。将来,还把纸书买回家来更多就是为了装点门面或者收藏爱好了。

  一个古老的虚拟艺术,一个崭新的虚拟世界。这两种虚拟的结合简直就是天经地义。

  艺术强调个性化,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也是个性化的劳动。自己观察,自己思考,自己设计,自己创造。这种劳动方式也和网络世界里一人一台电脑的个性化存在方式很契合。

  电脑的出现,让文学创作把笔和纸都省了。《四库全书》的纸书堆起来要一大屋子,放在电脑硬盘里也就一块指甲盖大小。一个小孩子也能带着《四库全书》满世界乱跑。顺便还能捎上全套《文心雕龙》和各种版本的“四大名著”。

  采风、体验生活、思考、设计,这些程序对所有作者都一样。具体写作时,传统写作是一个作家,几大筐笔,一大摞稿纸。电脑写作是一个写手和一台电脑。都是一个人在屋里干的活。传统写作要不断去图书馆查资料,写长篇要做一大堆资料卡片,分门别类整理后备于检索。有了网络以后,电脑写作就不要出门查资料了,强大的搜索引擎可以让作者找到任何想要的资料。网上找不到的资料出门也找不到。

  电脑(网络)写作少了纸和笔,当然更环保。表面上看多了一台电脑,实际上是拥有了海量资源。只要你的电脑上了网,网络的资源共享功能就表现出了强大的力量。这对文学创作大有助益。

  电脑及其相应的电子设备改变了文字的载体,一个大型图书馆可以装在一个火柴盒大小的硬盘里随身携带。电脑也改变了写作的方式。网络更是让作者足不出户就可以查阅几乎无限多的信息和资料。

  存储、书写、查阅资料,这些都改变了。文学本身有没有改变呢?这要先从文学作品面对读者的方式谈起。

  文学作品不是写给自己看的,写成了书都要交给读者。传统写作是这样面对读者的:书完稿了,寄给出版社投稿。出版社认可后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反复修改。定稿后出版社排版,作者和出版社校对后,终稿交付印刷厂印制成书。成书进入发行渠道,通过新华书店上架销售。读者喜闻乐见的书就是畅销书,再版又版,一时“洛阳纸贵”。

  网络写作则是这样面对读者的:作者的一台电脑只是网络这个庞大系统里的一个终端。在这个意义上,处在网络上的每一个终端(包含手机,将来还会有啥不知道)是平等的。这样的终端数以亿乃至十亿计。所有的终端共享资源。文学作品是网络上汗牛充栋的资源种类之一种。

  可以将文学网站看成一个出版机构。不过这种出版机构通常不负责修改作品,只是为海量的作者提供一个展示作品的平台,作品在这个平台上直接面对读者。理论上说,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里的网络终端都是作品的读者。人们喜闻乐见的作品,读者就会趋之若鹜。纸不会因此而贵,网站点击量和通讯流量却会是个天文数字。

  广告商和出版商也会随之而来。做网游的,做电视剧的也会找上门来。如今,那些传统网站的大鳄们找上文学网站已经不满足于收购作品了,他们会将整个文学网站全部买下。

  传统纸书四、五十万字就算巨制,捧在手上是块大砖头。网络由于存储量无限大,四、五十万字基本是个中等水平,一、二百万字的作品比比皆是,几百万字也不鲜见。

  写长篇的网络作者都不会将几十上百万字的作品完稿后再发表,往往是边写边发,不断更新。读者别读边跟评,点赞。如此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互动是传统纸书没有的。

  网络上的每一个终端不但在技术上是平等的,在精神上也是平等的。网络世界上没有权威,有的是任意一对个体间不分阶级和地位的交流和互动。网络让信息的传播速度极端提高,网络让信息的传播广度无限扩大。网络让个性化得以充分展示,也让聚众能力惊人发挥。

  网络的这些特点附加在文学身上,顺理成章地对文学产生着影响。

  前面说的文学定义是个抽象概念。文学的样式、内容,在千万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在变化着。这些变化除了文学自身的自觉发展,也有文字载体和传播方式的影响。

  没有文字时,文学是由劳动号子演变而来的,人们口耳相传的诗歌。有了文字后,中国文字从甲骨文、金文到简牍,从为极少数统治者记录事件服务到真正的文学作品产生,每一次文字载体的进步都对文学的样式和内容以及传播范围产生着影响。

  简牍出现产生了“书”的概念。真正的文学从有了简牍之后开始。纸张的发明让书籍更加便于携带,当然也就能够更加广泛地传播。纯文学随着造纸术不断发达而产生。识字和读书的人越来越多。平民百姓中也有了不少读书人。文学不再只为少数权贵服务,开始面对更多的人。好书就导致“洛阳纸贵”了。

  印刷术是文字和文学传播形式上一次革命性飞跃。书籍不再是孤本和手抄本,大家都想看的书可以成批印刷,广而播之。

  造纸和印刷技术不断进步。书籍更加精美,成本不断降低。更多的人可以读到更多的好书。这当然对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社会的精神文明产生影响。对文学本身也产生着重要影响。

  《论语》和《史记》不可能刻在龟壳和牛骨上。《文心雕龙》和《三国演义》也不可能写在简牍上。如此看来,文学在其漫长的发展史上不可避免地受到文字载体和传播方式的影响。

  电脑和网络更加彻底地改变了了文字载体和传播方式。参与文学创作的人也发生着改变。

  文章,在中国文化里首要功能是载道,所谓“文以载道”。中国的统治者历来也是把文章当成统治工具之一。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文取仕,为文获罪的也不少。文学作品也是文章,文学被拔高到一个近乎神圣的地步。

  文学作品的出版发行被纳入体制内进行管制。作者们也成了专业人士。这样的管制时松时紧,但管制总是要管的。长期以来,文学创作成了少数专业人员的事。他们成了精神贵族,他们在文学上的话语权上具有垄断地位。文学的地位无形中又被拔高了一档,几近于玄学。以至于,像诗歌、小说这些本来应该最贴近大众的文学样式非搞到老百姓读不懂了才算纯文学。

  网络传播的快速与广泛,网络上每一个终端之间精神上的平等性。网络的这些特质决定了,网络文学天生就要走一条与传统写作不同的道路。

  网络文学直接面对更广大的人民群众。网络文学必须写更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网络文学让文学作品的发表门槛大幅降低。有人说基本就没有门槛了,会写字的人都可以发表作品。这让传统专业作家们话语权上的垄断地位有被剥夺之感,精神上的优越感打了折扣。据说,作协开会时,经常在网络上发表作品的作家会被那些从不在网络上发表作品的作家所不屑,轻篾地向人介绍:他是网络作家。当然,鲁迅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上了网也是全军覆没。这些都是网络文学与传统写作现阶段还处于矛盾中的生动写照。

  网络写作门槛低,作品确实良莠不齐,大量的文字垃圾被制造出来。但是,这不是专业作家们抵触网络文学的根本原因,也不是网络文学和传统写作之间矛盾的关键所在。

  如果网络文学真的全是垃圾,专业作家们大可不必公开轻篾。完全可以居高临下地说:年轻人很勤奋吗,好好干,将来你们也有可能出书的。

  问题是,网络文学中也有精品,而且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精品。又而且,网络作家似乎也不屑传统出版渠道,他们的目标是凭借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发展出更有社会和经济价值的文化产品。成了气候的网络文学精品会有出版社找上门来,网络写手们顺便出一套纸书做为实体收藏品。这让传统专业作家们情何以堪。

  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还为文化产品消费方式的改变创造了条件。传统作家们再怎么说他们的书是高贵的精神品,成书上架也是要明码标价的。用金钱标了价就是商品。一套纸书几十上百元。在网络上读相当篇幅的文学作品往往只需要几元。顶级网络写手的经济收入却比传统作家高得多。

  中国的网民已经接近十亿,使用中文的网民只会大于这个数字。如果百分之四十的网民在网络上阅读,那就是四亿。

  可口可乐老板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想到中国有十三亿人,我就热血沸腾。

  这话里包括的市场学和销售学的概念不多说。它的意思很好理解。意思是说:十三亿人,每人给我一元钱我就有了十三个亿。

  商人们利用网络创造了一种“微支付”概念。网络文学作品的销售就是“微支付”。读几千字的网文小说章节往往只要几分钱,几十万字也就几元钱。整部书下载也是几元钱。网络的特点让脍炙人口的网络作品飞速聚集了巨量读者。

  顶级网文精品的点击量数以亿计,假设这其中十分之一是付费的,每人只付了几元钱,一部作品的总收入也是以千万元计的。所以,网络写手超级“大神”年收入上千万并不稀奇。

  文学网站经营者的利润并不只来源于文学作品的销售。与通讯运营商的分账,广告代理,电视剧、网游的改编,出版权的转让……等等。谁也不知道那些网络企业家们将来还会想出啥样的盈利模式来。

  总之,网站经营是个生意,文学网站不能例外。网络文学作品就是商品。网络文学的作者和传统专业作家天生就是不同的。

  文学的定义似乎并没改变,还是要“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的心灵世界。”

  区别的根本在于为谁写的问题。

  传统专业作家可以说那些所谓的网络文学精品是俗文化,是小青年们坐在地铁上和马桶上读的东西。可是,再高贵的文学,再深的“道”,没人读有意义吗?

  有人认为,网络文学将会取代传统文学。我认为不会。

  有些大师级的作家至今还在用笔写作。但是,他们用的是中性笔而不是毛笔。一百年前的中国作家还用毛笔写文章呢。中性笔的出现不会让毛笔字消失,毛笔字一直是另一种艺术。只是它现在不实用了。电脑写作会不会让手写稿消失呢?我想,手写稿将来也会成为另一种不实用的艺术。纸书将来的意义更多也是收藏品。

  电视剧的出现没有让舞台剧消失。搞电视剧的从来都承认自己是俗文化,是为更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也承认舞台剧是戏剧之本。只是,舞台剧需要政府出资保护了,电视剧却有广大人民群众养着。今天的话剧演员有几个没有演过电视剧?编话剧和导话剧的也抵抗不了电视剧的强大吸引力。

  网络文学就是俗文化,是为更广人民群众服务的。网络文学不应该取代也取代不了传统严肃文学。永远会有人也应该有人继续坚持纯粹的高雅文学的创作和研究。这种创作和研究应该得到政府的扶持,就像江苏省昆剧院至今还是、应该继续财政全拨款一样。

  文学网站在积累了足够力量后,反过来扶持纯粹的高雅文学的创作和研究也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传统专业作家如果写出了脍炙人口的通俗作品,建议还是将作品拿到网上来。网络可以将这样的作品更加脍炙人口,也能让这样的作品实现更大价值。这没啥可扭扭捏捏的。话剧演员演电视剧有啥不好呢?既提高了电视剧的品质,让普通老百姓享受到更好的艺术,也让演员有了更大的展示舞台。演电视剧的收入也是演话剧无法望其项背的。一举多得。

  科技改变生活,网络不可阻挡。啥也逃不掉与网络结合,文学也不例外。网络更加彻底地改变了了文字载体和传播方式,改变了参与文学创作的人,培养了更广大的文学读者。

  网络文学不可能取代也取代不了传统严肃文学。网络文学就是为更广人民群众服务的。

  网络通俗文学和传统严肃文学在矛盾冲突中不断磨合,最终找到各自定位,然后进入相互促进和扶持的良性循环。

  网络文学的前景一片光明,文学的未来也将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