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最喜欢看表叔刷牙动作,那洁白的泡沫让人浮想联翩。特别是当他把一口水含在口中,咕噜噜仰着脖子漱口时,看见他脖子上的那个喉结一上一下地动,我就有一种想触摸的冲动,这个小秘密一直埋藏到今天。那时候,多少次在没人的时候,我自己试图摸摸自己的喉结,却总是平平的,摸不着,而两个乳房却莫名其妙的在增大肿胀,手摸上去,就有一种簌簌痒痒胀胀触电一样的感觉。

  当时我们学校的文艺队里没有我,因为我这个人不会巴结老师,再加上我们家是下放户,就和文艺队无缘了。那时候下放户很受一些人歧视,曾经我就因为这个和别的小朋友打了一仗。那时候不知道哪个缺德的编了这套话,“下放户,没有路,喝面汤,灌大肚”。因为下放户都是从城里下来,做农活不是太在行,园田地伺弄的也不如本地土著做得好,特别是吃的很缺乏,几乎一年能缺少半年粮。农闲时候,一般都做面汤,连饭带菜一锅出都有了。当地土著在生产队干活时候,都能顺手牵羊拿回家点什么,秋天剥豆粒,搓苞米粒,就在套袖里或者裤筒里带回家,耗子搬家似的,这样就能填补缺粮的空缺。就连种的豆种发芽了,在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也能抠出来点回家熬点豆芽汤。我们这些下放户都是从城里来的,相对都是文化人,做不来那些,所以日子就过得越发的艰辛窘迫。我非常渴望成为大队文艺队的一员,能有机会在台上表演,哪怕是当群众演员也好,但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法做到。幸好各自然屯都有生产小队,都以小队的形式成立了文艺队,我是小队文艺队的队长。

  排节目时,我求助于表叔帮我们选一个节目,就有机会第一次到表叔家。和表叔就有了第一次亲近的接触。那一次表叔就给我留下了终身难以磨灭的印象,我就有了多次往来于表叔家那条崎岖小路的幸福时光。

  在表叔教我们跳舞蹈时,我总是故意在最容易做的小动作上出错,表叔就会走到我的面前,不厌其烦地手把手教我,纠正我的动作。每当我和表叔离得那么近,嗅着他身上洗衣粉的清香中散发出男人特有的气息,感受到和他肌肤相亲的心跳,我就会激动紧张。总是在不经意间,头或是手触到表叔宽厚的胸膛上,我就会感到浑身血液流动的特别快,我仿佛都能听见那哗哗哗的流淌声,那样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让我浑身莫名其妙的燥热。

  在那苍白的年代,没有电视机,更没有台球游戏厅之类的娱乐,就连书都是少得可怜,除了那几本《金光大道》《艳阳天》恐怕就无书可读了。偶尔能找到一本《苦菜花》《青春之歌》也是缺头少尾的,就是这缺头少尾的书,也不敢公开看。老师看见了这样的书要没收,因为是黄书,是政治问题。父母看见我们看这样的书更是如临大敌,禁止我们看,因为书中有搞对象的,怕我们跟着学坏。只要是谁找到一本这样的书, 我们就在“地下”偷偷的传递,象做贼似的抓紧看,看完赶紧还给人家,后边还有人在排号等着。表叔家里有不少书,都是我没看过的,我有读不懂的地方就和表叔请教,表叔也愿意和我交流探讨。我们交流非常默契,很多时候对书中人物的理解都很相通,这就让表叔对我刮目相看。不像那些围绕在表叔身边的小女孩,就知道和表叔腻着,表叔有时候就找各种借口躲着她们。

  表叔喜欢拉二胡,喜欢唱歌,有时候我就在去表叔家还书的时候,静静地看着表叔拉二胡。每当表叔拉到有我会唱的歌曲时,表叔就让我唱歌,他伴奏,我就亮开嗓子唱歌。山村的夜晚静静的,除了蛙鸣,就是草虫悉悉索索的声音,悠扬的二胡声响起,我的歌声打破山村的寂静,在夜空中盘旋回荡。那时候,我就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在微微颤动,周围氤氲着一缕缕田野散发的清香,就觉得心扉都像被水洗过一样清亮亮的。

  表叔家种了很多凤仙花,开花的时候红的白的粉的紫的非常好看,特别是那种红色的,女孩子用它染红手指甲特漂亮。我身边的小伙伴们家里都有凤仙花,都把手指甲染的通红通红的,看得我的眼睛都红了。

  有一天,我看着表叔家的凤仙花出神,表叔忽然问我,小姑娘,人家都染了红指甲,你怎么不染啊,女孩子爱美,染上红指甲挺好看的。听了表叔的话,我差一点哭出来,我怎么不知道染红指甲好看啊,可是我家里没有凤仙花,妈妈也不愿意去邻居家里要,我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染红指甲。

  表叔知道了这个原因,马上就帮我染红指甲。我们在那些盛开的凤仙花中,选那些最红的花瓣摘下来,然后放在饭碗里。表叔往里边放一点白矾,用擀面杖把花瓣捣细碎细碎的,然后去摘点苍耳叶子,把那些花瓣泥敷到我的手指甲上,再用苍耳叶子包住。表叔告诉我,回家晚上睡一觉,明天白天就能看到漂亮的红指甲了。

  当我们染完手指甲的时候,刚要往回走,六姨奶奶回来了,喊住了我们,告诉我们染了手指甲不能迈门槛,迈门槛了就不灵了。刚刚染完指甲的兴奋一下子降到了冰点,我不能不回家睡觉啊,女孩子家不可以随便到人家睡觉的,妈妈经常告诫我。可是回家就得迈门槛,即使走窗户,大门也得迈过去啊。

  看到我一脸的伤感,六姨奶奶说,别着急,一会走时候,让你叔抱你过门槛,就没事了。这一阵的大起大落啊,让我的神经都要崩溃了,意外的惊喜又让我的幸福溢满全身,能让表叔抱着是我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啊!

  表叔送我回家,走在崎岖的山路上,我和表叔挨得那么近,近得我都能听到表叔的喘息。我还在回味着表叔抱我过门槛的那一瞬,就像一道闪电掠过,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已经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突然,前边嗖的跑过去一个黑影,吓我一跳,我就本能地靠在表叔肩上,顺便抓住表叔的手。表叔就安慰鼓励我,是一只猫,没什么可怕的。果然,那只猫跑过去后,还不忘回头打个招呼,喵地叫了一声。我们就这样在这条小路上走着,深一脚浅一脚地,一路上有说不完的话题。特别是读过的那些书,总能找到心心相通之处,彼此间的看法有共鸣有碰撞,也激发了我对文学的热爱。现在想起来,我能走上文学这条路,真的是从与表叔一起交流读书开始的。

  那些年的那些禁书就是从表叔那里看到的,我知道了简爱,知道了安娜,知道了茶花女,我的视野开阔了许多,对文学的执着让我更加希望与表叔在一起,那样一种幸福和甜蜜是我做梦都会笑醒的。

  那年代的课本政治性很浓,一切知识是那样的贫乏,对生理的知识更是一窍不通,就连小孩是从哪来的都不知道。我在家里是老疙瘩,很羡慕别人家有小弟弟,小妹妹,也曾偷偷地问妈妈,别人家的小孩是从哪里来的。妈妈就告诉我是捡来的,还说我小孩子家别问这样的事。后来,我多次纠缠问妈妈小孩是从哪里拣来的,妈妈就告诉我,是从大地拣来的,并告诉我说,你没看见你六姨奶给人家拣孩子拿个红盆么?

  我想起来了,我六姨奶奶是个接生婆,都管她叫“老娘婆”。谁家生小孩,都是她拿着个红盆去的,回来时,盆里装满了鸡蛋和好吃的,遇到人,打招呼时就会说,我到谁谁家拣孩子去了。

  在没人时,我就会呆呆地想,那个小孩在大地里哇哇地哭多可怜呀,我要看到,一定拣到抱回家来。从那以后,每次到大地里挖野菜时就多了一个心眼,总留心有没有小孩在哭,可我却一回也没有碰到拣小孩的好运气。我就觉得六姨奶好运气,总是能遇到小孩拣回来。有时候,我就偷偷跟在六姨奶的身后挖野菜,想知道她在什么地方能拣到孩子,但总也没有遇到一个小孩在大地上躺着哇哇大哭等我去拣。

  后来读了很多书,我懂了很多,对表叔的依恋让我经常彻夜难眠,我知道我们不会有结果。因为不光是表叔比我大十多岁,更因为我们是隔辈亲戚,这在乡下是不可以的。我明知道这些,但还是不能阻止对表叔的爱恋,总是找机会去看表叔,我们谈文学,唱歌,说理想。那时候,我就想像自己是简爱和罗切斯特在月光下交谈,我就想象自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双读曲,我就让自己的心扉尽情打开,和表叔度过很多难以忘怀的时光。

  表叔编演的这出话剧更是迎合了当时的形势,表叔在剧中扮演主人公萧建设------一个英俊潇洒的英雄人物。舞台上的表叔也是一套绿军装,只是脚下蹬的不是那双白色的回力鞋,而是六姨奶奶做的千层底布鞋,那洁白的不是一尘不染的白衬衣领子,而是一条雪白的长围脖。表叔扮演的萧建设英俊潇洒高大,那形体动作和激昂慷慨不知倾倒了多少的人,那条白围脖一时风靡了好长时间,许多年轻的小伙子都围着个白围脖扮靓装酷。剧中的表叔是要给村里修一个水电站,利用村头那条小河发电,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没有屈服,仍在努力奋斗,给人带来希望。尽管剧中的表叔没能修成水电站,生活中毕竟是表叔给村里带来了光明,是表叔的表演感动了上帝,县里拨款给村里拉上了线路通上了电,那是我们村头一次点电灯呀!

  记得通电那天,舅奶奶一个人在家,手拿着个火柴去点电灯泡,怎么点也点不亮,急得舅奶奶直喊我,“雪梅雪梅,快帮舅奶奶把电灯点亮,我都划了好几根洋火了也点不亮。”我走过去一看,不禁扑哧乐了。

  “舅奶奶,不用洋火,一拉这闭火绳灯就亮了。”我们那都管火柴叫洋火,把开关叫闭火。舅奶奶不敢去拉开关,怕过电,我走过去说, “没事,不过电的。”我拉一下开关绳,电灯亮了。舅奶奶看着电灯,噗的一口吹灭油灯,哭了,我也哭了。跟随爸妈下放到这里这些年,我一直生活在煤油灯和松树明子的光亮中,我觉得世界是一片黑暗的,现在有电灯了,我的心也亮堂了。

  这台话剧既给村里带来了好处,,也给表叔带来了大红大紫的辉煌,表叔成了好运的天使,不仅被提拔为村支书,而且,村子里谁家有个大事小情的,都以请到表叔为荣。谁家有个家常理短,邻里纠纷,表叔就是一杆公平称,表叔被奉为座上宾。那时候,没有人不知道表叔的,也许提到秦剑会有人不知道,可一提起萧建设来,恐怕不会有人不知道的,那就是剧中主人公的名字。这台剧从大队演到公社,从公社演到县里,到市里到省里。本来是要演到中南海的,省里已经推荐到中央演出。四人帮垮台了,形势急转直下,这台话剧就被定位大毒草被判了死刑。


  6

  在绿军装风靡全国的时候,我们家乡也是以穿绿军装为荣,表叔的一身绿军装眼热了多少羡慕的眼光。女孩子们流行用钩针钩织领饰,那白线一般都是买的劳保品白手套拆下来的,然后用钩针一针一线的钩成一个领饰。

  情窦初开的我也偷偷买了一副线手套,拆了白线学着钩领饰,因为手生,又怕被家人看到,偷偷摸摸在没人看到的时候拿出来钩。那天,我正躲在屋里给表叔钩领饰,突然听到门口脚步声,我以为爸爸回来了,怕被发现,急忙想把钩针收起来,忙中出错钩针把手给钩破了,疼得我哎呀大叫一声,立刻手上的血就流了出来,把那个洁白的领饰染红了。

  听到我凄惨的叫声,表叔大喊着我的名字冲了进来,我听出了他声音中的着急担心。看到我的手鲜血直流,表叔试着想把钩针取下来,但是怕弄痛我不敢动,于是就抱着我往卫生所跑,边跑还边安慰我。

  尽管手很痛,躺在表叔的怀抱中,我还是感受到了那样一种难以言说的幸福。我的一只手紧紧钩住表叔的脖子,一只手被表叔擎着,跑到了卫生所。卫生所的赤脚医生给我取下了钩针,包扎起来。回去的路上,表叔告诉我今后再也别弄这些了,有空还是多读书,喜欢领饰他送我几个。我的表叔啊,你哪里知道,我是在给你钩领饰啊!

  在我的手好了以后,我又开始学习编织钥匙挂上的饰物,这是许多女孩子喜欢做的。用彩色塑料头绳编成小葫芦、大虾、蝴蝶、金鱼之类的,然后挂在钥匙圈上。那时候无论男女的钥匙上,都有一个头绳编制的饰物,也有些青年男女彼此间用这个赠送信物。

  我精心编织了一个花蝴蝶,想在去表叔家还书的时候送给表叔。一进表叔家大门,看到表叔正在刷他那双回力鞋,双手沾满了洗衣粉的泡沫,倒不开手接书,就告诉我自己进屋里去,把书放在书架上就行。我走进屋子里,来到表叔的书架旁边,刚把书放进去,突然发现,表叔的书架旁边有很多的领饰和钥匙饰物,那些色彩鲜艳的钥匙饰物,个个栩栩如生。再看我这个蝴蝶,就是一个灰姑娘,我没敢拿出来,又放回衣兜里,我的手心都捏出汗了。

  表叔走进来,看见我盯着那些东西发呆,笑着说,这些都是我们宣传队编的,我帮他们排节目,她们给我的,是不是都挺好看的,你要喜欢哪个就拿去吧,送给你了。当时我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哪是喜欢这些东西,是这些东西让我心痛得殷殷流血。我知道,表叔读不懂我,在他的心目中,我就是一个小姑娘,是他隔辈的一个孩子,一个懂事的好孩子。我对他的喜欢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爱恋,暗恋表叔让我一下子成熟了许多,也懂得了很多,但是读懂表叔却让我如同坠入万丈深渊。

  我的眼前又晃动着那辆叽哩咣荡的大马车,在这崎岖不平的盘山道上艰难颠簸。我坐在硬梆梆的马车上,虽然身底下铺着褥子,也颠得我的骨头都快要散架子了。最不可抗拒的还不是这不堪忍受的剧烈颠簸,而是那无法抵抗锥心刺骨的寒冷。呼啸的西北风嗷嗷像泼妇般嚎叫,锥子样的寒风穿透棉衣直扎骨头缝像针扎样疼。即使脸冻得胀胀的木木的,仍能感受到刀割般的疼痛。冷风灌进鼻子,呛得直泛酸,眼泪就忍不住不停地往下流,我的双脚冻得就像猫咬似的疼,我忍不住大哭起来。

  那是我们下放来到靠山屯的路上,我们坐着马车过十八盘,知道东北冷,但是亲自体会到这样的冷那真是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今后的日子在这样冰冷的世界中生不如死,对未来产生了恐惧与绝望。母亲把自己的围脖解下来,给我把双脚包上仍旧无济于事,那冷冻的感觉让我觉得恐惧,就像是世界末日来临了似的。望着山路弯弯没有个尽头,记忆中从来就没有走过这么艰难漫长的路,冷的恐惧又向我袭来,那些关于东北冷的恐惧传说就在我幼小的心灵中越来越清晰,我想恐怕活不过去今天了。

  在老家就听那些老人说东北冷,冬天耳朵能冻得梆梆硬的,用手一扒拉就能掉下来。撒尿的时候,尿撒出来马上就冻成冰棒,得用木棍子敲打才能把一泡尿撒完。想到这些,我怕今后在这个地方没法活下去了,我哭着喊着叫母亲带我快回城里去。

  母亲把我抱起来,脱下我的棉鞋,把我的双脚放进她棉衣内温暖的怀中,边拍我边哄我说,好孩子,别哭,快到了,翻过这道岭就到你舅爷家了。舅爷家可暖和了,有火炕,有火盆,烤着火盆就一点也不冷了。舅爷家有的是苞米和土豆,火盆里烧苞米烧土豆吃可香了,到了那就叫舅爷给你烧苞米烧土豆。在母亲的拍哄下,我的脚在母亲温暖的怀里渐渐暖和了起来,那脚受冻再遇暖痒痒的滋味更让我难受,我什么也不想,委屈得就是直想哭。

  这时候,我真的就像回到了当年,我第一次坐着马车在十八盘上的那种绝望,我忍住眼泪没有掉下来,我知道表叔读不懂我的眼泪,也不会再有烧土豆就能让我破涕为笑那么简单了。


  7

  好多年没有参加农村的婚礼了,表叔婚礼那场景又浮现在我的面前。表叔的婚礼是那个年代最典型的婚礼,也是那个年代最隆重的婚礼。婚礼上,除了窗户上贴的大红喜字外,其余所谓封建迷信民俗的东西一概取消了,就连门框上贴的对联也是当时最时兴的口号,上联是“革命夫妻齐携手”,下联是“扎根农村六十年”,横批是“并肩战斗”。或许就是这并肩战斗的词不吉利,表叔结婚后战斗不断,只是并非并肩,而是面对面的持久战,最后导致分道扬镳,战斗自动平息了,这当然都是后话了。

  院子里摆上了一张八仙桌,桌子上蒙着一条红线毯子,上面摆着毛主席的画像。毛主席的画像前面摆了两个盘子,一个盘子里装着瓜子,一个盘子里装着糖果。许多小孩子不停地往前边挤,为的是离盘子近一点,好在婚礼结束时能抢先拣到瓜子和糖果。当乡长宣布婚礼开始时,鞭炮齐鸣,鼓乐喧天。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响过以后,我们学校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鼓乐仍热烈火爆灿响。看到表叔和表婶并肩站在那里,每个人都是一套在当时颇为时髦的绿军装,胸前的红花被绿军装衬托得愈加腥红逼眼,表叔表婶的脸都被映得红彤彤了。在那一时刻, 望着他们并肩甜美地站在一起,幸福地接受着千百个祝福,村子里有多少个少女的美梦破裂。我手里的鼓槌就像不听使唤似的不时敲错鼓点,好在有大锣大鼓响声的喧闹才掩饰了我的魂不守舍。

  表婶是大队最漂亮的女知青,也是大队文艺队的台柱子。舞台上和表叔配合得十分默契,一个演李玉和,一个就演李铁梅,一个扮杨子荣,一个就装小常宝。尽管两个人总是在舞台上演对手戏,却没有机会演夫妻。那个年代的戏里没有夫妻戏,只有革命同志加战友,男女主人公不是老光棍就是老鳏夫,不是老处女就是小寡妇,表叔和表婶就没有机会在舞台上扮演一回夫妻。这舞台上的遗憾就只能在舞台下顺理成章的弥补了,两个人走到一起,成了生活中真正的夫妻。

  都说表婶长得漂亮,每天惹得村里许多小伙光棍想入非非。我并没觉得表婶怎么样漂亮,到是觉得她有一股子狐媚气,怕表叔跟了她是要倒霉的。他们的结合是在扎根农村六十年狂热和虚妄中,偏执的理想辉煌了简朴的婚礼,革命化的婚礼一时成了典型轰动一时,就连县里的领导都来参加婚礼了。破旧立新的婚礼新事新办,领导们送的贺礼都是在那时看来很珍贵现在看来很滑稽的, 镰刀、扁担、土筐、铁锹,都是用红绸带扎上大红花,摆在显眼的位置。毛选四卷和马恩列斯全集,扎着红绸带摆在八仙桌上最显著的位置显得很隆重。电台和报社的记者也来了,报社的记者举着个照相机照个不停,那闪光灯的光刺得人眼睛一眨一眨的。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漂亮的女记者,举着个话筒,围前围后地跑个不停,屯子里就像开了锅似的热闹,就是过年也没有这么热闹过。

  孩子们更是欣喜若狂,大开眼界过足了瘾。县里领导是坐小吉普车来的,这台小吉普车让屯子里的人大开眼界。在河边涉水过河的时候,几乎是在屯里人狂热的兴奋中半推半抬弄过河的。在婚礼正进行到热烈火爆时,一群孩子把那个吉普车推得满院子跑,几个兴奋的大人也在那里纵容他们,那份狂热和兴奋,直到吉普车开走后好些天,屯里的人们还余兴未尽。

  我魂不守舍不时敲错鼓点,一方面为了表叔,一方面也是为了那个女记者。当时我就不错眼珠盯着那个女记者,看到她一会儿把话筒对准了表叔和表婶,一会儿又把话筒举到县委领导的面前风光无限,心里就在想,将来一定当个女记者,也拿着个话筒,举到表叔的面前。

  多少年后,我真的当上了女记者,我的话筒不知对着过多少达官贵人,对着过多少野老村夫,唯独没有机会对着表叔。三十多年了,当年那些叱咤风云的知青代表人物早已风光殆尽,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那阵返城风潮席卷了所有的知青大举返城,就连那些当年信誓旦旦扎根农村的,也通过真离婚或是假离婚仓皇逃离了农村这个广阔的天地。不知表叔的命运如何,是不是和表婶还在过着你挑水来我浇园的田园生活,或许表婶也通过假离婚逃离了这个地方,把表叔带到了她们那座大城市成为了城里人。

  一踏上这片热土,想见表叔的冲动就越来越强烈,知道表叔是场面上的人物,屯子里有个大事小情的都以表叔到场为荣,请不到表叔,在屯子里是最没有面子的。昨天没见到表叔,可能是太晚了的缘故,今天一定能见到表叔。没想到,婚礼上仍然没有表叔的影子,我突然一拍脑袋,哎,我还以为自己是十三岁的小姑娘,那时候表叔英俊潇洒,现在的表叔该要到七十岁了吧,谁家婚礼主持能找一个走路都要打晃的老头子啊!但是即使表叔不当主持人,也算是屯子里德高望重的人物,这样的场面也不该缺席啊!

  婚礼上没见到表叔,何不走出去,到表叔家看看,或许我的到来能给表叔一个意外惊喜呢。


  8

  我信步走出了门,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一望无边的积雪,整个山村就像一个童话世界,那洁白的雪覆盖下,所有的一切都是白的,白的那么纯洁,那么耀眼。高低错落的房子都被白雪覆盖着,偶有一盏红灯笼高高挑起,那一抹红色在白雪的映衬下越发红的逼眼,整个山村就像一幅水墨濡染的冰雪画。路上的积雪冻成了冰,一哧一滑的,扑面的北风呼呼的吹,我下意思地围了围围巾,深一脚浅一脚的往表叔家走。

  表叔家在盘山道的那道岗下边,顺着脚底下这条弯弯曲曲的小河走,我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表叔家。河水已经冻枯竭了,间或有水草冻在上面,在寒风中缩嗦的发抖。河边仍是那些年年长不大,年年割了烧火的柳树毛子之类的毛柴棵子。偶尔几棵大杨树,在冬日的萧条中越发显得高大雄壮挺拔了。唧唧的喜鹊叫声传来,猛抬头,见到大杨树上有一个喜鹊窝,一对喜鹊正在那里轻松的拍打翅膀舒展着身子。

  听到喜鹊的叫声,我的心情也为之豁然开朗。尽管我不相信迷信,看了喜鹊毕竟是一件令人心情愉快的事情。我相信,表叔见到我一定会百感交集欣喜异常的,他还会拍拍我的肩膀,再叫我一声小姑娘么?

  一路上,看到很多庭院都是那么的冷寂,没有烟火气息,听不到鸡鸣狗叫,也少有看到猫从路边窜出。那些篱笆院墙破败不堪,房顶的茅草在大雪的覆盖下仍然有倔强的腰杆挺直。特别是有些房顶瓦间砖缝上长出来的小树,在风中簌簌发抖,那顽强的生命力真让人唏嘘不已。这些小树就是偶然一粒种子在风的吹刮下,或者小鸟携带着落户到了这里,没有泥土,没有水分,就靠偶然的一点雨水,夹缝中少许的尘土,它们就能发芽生根成长,你不能不感叹大自然顽强的生命力,你不能不佩服植物那种适者生存的智慧与求生的那种强烈渴望。

  来到表叔家,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破败的院子,院墙已经东倒西歪,显得龇牙咧嘴的狰狞了。一扇破大门千疮百孔,没有关,在风中显得不禁风雨,摇摇欲坠。院子里到处都是胡乱长起来足有一人多高的茅草,有的被风吹折耷拉个脑袋,在那里无精打采,有的仍在寒风中艰难的抬起头,站着浑身发抖弱不禁风。窗户破的一块玻璃也没有了,全是用塑料布胡乱钉上的,有的已经破裂了,在风的吹动下,像一面小旗似的在风中摆动,发出哗哗啦啦的声音。房门也没有关,吱呀一声推开门“,叽”的一声,嗖的窜出一只耗子来,跳过我的脚面,跑了过去。跑到墙边,又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望着我这个不速之客,好像是在埋怨我打搅了它的好梦似的,有些心不甘的钻进了柴草堆里。

  我被突然出现的耗子吓一大跳,待定定神,睁眼细看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心有余悸的往屋里走。

  屋里的光线很暗,眼睛一下子很不适应,我一失足跌进在一个坑里,差一点摔个跟头,定睛往脚下看,原来是个老鼠洞。这个老鼠洞也真够大的,洞口足能有大碗口粗细,洞口旁边有一大堆土,这堆土足能推半推车子。 显然这个老鼠洞很旧很深了,能跑出一个那么大的耗子也不足以为奇了。逐渐适应了屋里的光线,扑面而来的到处都是一派破败的景象。厨房的灶台已经坍塌,一口锈迹斑斑的铁锅上还有一个破洞,看上面的垢渍就知道足有好几年没有用了。放眼厨房里,除了这口破锅,什么也没有了。屋里的炕仍然是那铺炕,几十年了,那花花绿绿的烟盒纸已经变得一塌糊涂了,炕面子塌陷进去几个大坑,已经没法睡人了。炕上连一条被子都没有,在地下的一口破缸里,倒是装了几件破衣服。一抬头,脑袋碰上了一个破柳条筐,筐里装着几个碗,碗里还有没吃完的菜和肉,可能是怕耗子和人争食才挂起来。墙上被烟熏火燎得已经看不出颜色来了,表叔画的那些画一张都没有了,只有下雨屋漏淌的一道一道水渍,就像小孩尿似的那么难看。北墙上,贴了一张毛主席画像,画像底下有一个小香炉,香炉里面全是香灰。在这喧嚣浮躁的经济大潮中,还有人能对毛主席这样顶礼膜拜,这真像是大熊猫一样的稀罕了。屋里唯一奢侈的东西,就是炕上那一台破旧的台式收录机了,一堆廉价的磁带,胡乱的堆在那里,看那粗糙的印刷包装,就知道是盗版带。

  我不敢相信这就是表叔的家,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让我魂牵梦绕的表叔的家么?这就是那窗明几净纤尘不染,让我激动的差一点掉下眼泪,牵动我少女情窦初开的地方么?

  在我们乡下有一种说法,看谁家的日子过得怎么样,主要看三点,一个是早餐,二是被子衬里,三是衬衣。因为早餐是自己家人,吃的好坏的不讲究不用掩饰,早餐的质量一下子就能体现出这个家庭的生活水准来;被子的衬里是叠在里边的,掩藏起来不会被外人看见的。老家人没有把被子装柜子的习惯,只是把被子一床一床地叠好放在被搁子上,被子的被面永远是朝外叠,被子的衬里永远是不外露,被子的衬里就大有文章了。看了被子的衬里新旧有无补丁,就能看出这家的生活水准来;至于衬衣,永远是穿在里边不示人的,就更能暴露一家人的生活水准了。可在表叔这个家,这三样经验一样也用不到,连被子都没有,还看什么被子衬里?那日子的窘迫就可想而知了。

  抬起头来,纸糊的棚纸大片小片在上面耷拉下来,露出秫秸扎的那狰狞的黑洞,就像张开大口要吃人的怪兽,那岌岌可危的棚纸低垂着,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压抑。那龇牙咧嘴的纸棚,就像随时会坍塌下来一样,我的心一阵紧缩,逃也似的走出屋子,怔怔的大脑一片空白。

  走在这条熟悉的小路上,三十多年前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我不知道从这条小路走了多少次,更记不起表叔陪着我在这条路上走了多久。有时候就是大雪纷纷,我们在雪中放声高歌,唱着北风吹,唱着朔风吹林涛吼。有时候,夏夜里我们一起走在星光下,我就会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让我们荡起双桨。那时候表叔就会在旁边用口哨为我伴奏,这条路不知不觉就走完了。有时候,高粱棵子齐身的时候,我一个人走路,我就唱歌壮胆。表叔告诉我,一个人走路唱歌就什么都不怕。

  走在三十多年后今天的这条路,我觉得是那么的坎坷不平,好几次都差一点崴了脚脖子,趔趄好几次总算没有摔倒。冷风不停地吹,天上飘起了雪花,沁凉的雪花让我感到了冷,我的大脑也逐渐清醒过来。

  或许表叔早就搬走了,因为他有儿子跟着表婶子走了,现在估计也得四十多岁了,不然房子不会破败到这个地步。或许这个房子被遗弃了,哪个流浪汉暂时栖居在这里,看那邋遢的样子就知道,这不可能是表叔呆的地方。

  我在脑海中仔细回想着刚才在屋子里看到的一切,是啊,没有二胡,对,是没看见二胡。表叔喜欢拉二胡,他的喜怒哀乐都有二胡陪伴,二胡是表叔最忠实的朋友,也可以说二胡早就融入了表叔的生命之中。想到这里,我的心释然了,脚下的步子也稳健了许多,突然我也冲着原野大吼了起来,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啊……


 

本网站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凡发表在网站的文章,未经作者本人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