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介绍了北京市最后一家“副食店”——赵府街副食店。对北京最后一个副食店作者是这样描述的:赵府街副食店是在1956年开业的,今天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来这里买东西的多半都是岁数大了的人,当走进这家副食店里,里面都是充满了小时候记忆的模样,在这个副食店里,一切都没有改变,还是小时候的海报,看着就是这么有满满的回忆。走进里面,大概有40几平米,只要您进去,就能立马带您走进50年代的岁月里,进门您就能看见一个深棕色的木制的柜台,现在您就是跑遍四九城您都未必能找着这样的柜台,60多年的时间里,这个木制的柜台也已经被时间的推进磨满了包浆。往上一看,还能看见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推广宣传的水粉画,那会儿的水粉画在现在强大的科技面前,显得有的粗糙过时,但是在当时这可是挺新鲜的,而且这也是见证历史岁月走过来的,还有看见了四个大字,就是货真价实。现在看见这四个字,还真不多了,而且现在缺斤少两的现象特别多,这样的小店还一直保持着,货真价实,这个其实真的没有更多的语言是能表达出来的。

听了他的介绍,使我回忆起起老北京的副食店,和它发展演变的过程。其实老北京解放初期,胡同和街面上到处都是类似副食店的小“杂货铺”。那些“杂货铺”可以说是北京副食店的前身。这种店铺一般是私人经营。大家都习惯叫它为“杂货铺”或者“杂货店”。店的规模多半都很小,基本都是一家人经营,俗称“夫妻店”。其所售货物也与后来的副食店略有不同。“杂货铺”主要是经营副食、百货、个别的也经营熟食、小杂粮等等,但一般的蔬菜、肉类、海鲜等易腐烂、不宜存放的货物都不经营。粮食因为有专门的粮店经营,所以一般的杂货铺也不经营。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我家租住房子的小院,临街的铺面房就开着一家小“杂货铺”。杂货铺由夫妻俩经营,男的姓什么记不清了,女的好像是姓柳或姓刘。因为他们有一点点的口音,所以到底也没搞清老板娘姓“柳”或“刘”,还是依男方的姓氏。所以大家只是含含糊糊地称柳嫂。他们夫妻俩经营的小杂货店,仅有两间小门脸,一进门的迎面柜台卖副食品,左手边的柜台卖些百货,后面隔出一块地方当库房兼卧室。店面虽小,却一应俱全,一般副食烟酒糖茶,日用的针头线脑基本是应有尽有。男的负责进货、送货,那时候酱油、黄酱、腐乳都有一种很大瓶子或坛子的。记得当年的酱油瓶差不多和我一样高,约有60-70公分,每瓶酱油大约是十斤。有些上了年纪的中老年妇女,即使买一瓶酱油、一坛腐乳或一罐黄酱,店主为招揽生意,一般都会送货上门。现在这种包装,以及这种送货上门的服务,基本上都没有了。

记得我四五岁时姥姥第一次让我去打酱油。我从小店的后门进入到柜台里面,看到他们两夫妇正忙的不可开交,于是我就呆呆地站在那里,不敢说话,直到顾客们基本都走了,他们才发现了我。看到我手里的瓶子和钱,于是那位阿姨俯下身子问我:姥姥让你买什么呀?我却把要买什么忘了个一干二净,依然傻傻地站在那里,阿姨接过瓶子对瓶口闻了闻,看了看我手里攥着的两角钱,问我:是打酱油吧。这时我忽然想起姥姥说的别忘了要找的钱,于是就冒出一句:“还要找钱。”听我说要找钱,阿姨有点犹豫了,于是起身对着后面大声喊道:“他张奶奶,您是买酱油还是醋啊?”于是姥姥也大声回答道:“哎,哎!就要斤酱油。”当时好一点的酱油是0.15一斤,酱油瓶装满是1斤半,要0.23。但是,当时日子过得细的主儿,一般都打两角钱的酱油。这样既不会太满,又不会因四舍五入地多花五厘钱。而醋就不同了,买的一般不会太多,经常是2-3两,最多也就半斤,于是就了要有找钱的事了。那阿姨问明白了我是要打酱油之后,迅速地把漏斗塞进瓶口,并用竹提打了一斤酱油,找了我五分钱送我出来。

那是我最早见到的一个杂货铺。小两口一同经营,早起晚睡地十分辛苦。那时候的商铺没有上下班时间,顾客也都是街坊邻居,有时大半夜想起需要买点什么,也会去砸店门,买个三分二分钱的东西。即使是闹得四邻不安,似乎也没人计较,谁让大家都是邻居!1611738863521932.jpg

当年的杂货铺,没有很明确的分工,基本上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记得当年杂货铺由一种“杂芸豆”,附近的几家杂货铺都没有,似乎是店主从老家带来得土特产。因为那种豆开锅就烂,所以姥姥和一些邻居十分喜欢,弄得附近几条胡同的邻居都过来购买。当时上面也没有什么,一商、二商、粮食等系统得限制,主要杂货铺有销路,什么都可以卖。 

后来我家搬走了,也就和他们断了来往。不过听说我家搬走不久,他们的店就关了,有人说,因为经营这个店太辛苦,他们转做别的行当了,也有人讲他们回老家了种田去了。

1958年之后,我们搬了几次家,但生活上却依然是离不开杂货铺。不过这时候的杂货铺名称也有了些潜移默化的变化,开始有叫“合作社”,有的叫“副食商店”,但最后一律都统一改为“副食店”。不过后来“副食店”不止是名称的改变,其意义上也有很大地不同。

此时公私合营成了大趋势,一些私营的杂货铺纷纷加入到合营的供销合作社或副食店,副食和粮食有了明确的分工。尤其是粮食统购统销、发行粮票之后,所有粮食一律划归粮店经营,一商、二商局的分工也越来越明确。当年的副食店确实也为平抑物价,合理分配物资做出过不少贡献。记得小时候,我们家附近的副食店曾挂出一些服务项目和公约之类的东西。记得最清楚的有“一分钱能买什么” 或者“公约”什么的,其中有帮助老弱病残,送货上门,不缺斤短两啊,货真价实,便民措施等等,其间还是有很多值得称赞的。

记得我上小学前搬进了父亲单位的宿舍,所在地区的定点副食店似乎是一座庙改的,房子纵深很深,可以摆放三个柜台。左侧是卖肉的条案,里边小一些的是卖鱼等海鲜的,再往里是卖菜的三层货架,地下还可以放些菜。正对大门的是杂货货架是玻璃柜台,玻璃柜台内有一半是文具,另一半是针头线脑等日用小百货。进门的右边木制长柜台,主要销售副食。比起当年我小时候见到的夫妻店可是气派多了。不过每年的初冬,到了销售冬储大白菜的时候,还是需要占用马路摆地摊。

我家的宿舍大院,院子里面有一块空地,每年还要被临时征用做销售冬储大白菜的场所。副食店的全体职工,除了留下一两个老弱病孕的售货员看家,其他人一律到一线售菜。有时候运菜车要下午四五点钟才到,于是,售货员们晚上还要挑灯夜战加班加点,搬菜、过秤、缴费、划本(因为是定量供,所以要在副食本划一个记号,记录已经购买了,当时俗称“划本”)那场面实在是十分的壮观。也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当时副食店全部是国营的或集体所有的,无论从售货人员的数量,经营范围、售货地点上都具备了一定的规模。而且“店”是国营,于是就有了统属关系,有了相应的组织结构,分店、总店、商业局,直到市里的第二商业局。商店正规了,经营范围也规范了,增加了鱼、肉、蔬菜等商品,承担了除粮食外的人民生活必需品。那时的副食店的规模一般百十平米,一般店面的售货员至少要有5-6个人,多的有十几、几十的都有。副食店的布局也趋于合理,一条胡同原来有三五家的,基本合并为一家。同时副食店的性质也起了潜移默化的变化,由一个供应商品的一个行业,成为了日常生活的“管家”。尤其是六十年代初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年代,居民的定量供应“量”基本都是由副食店管控的。

随着经营地位的转换,“官本位”的气息也传染了副食店。半夜砸门的事情从根本上杜绝了,相反的副食店有了机关单位的严格作息时间,记得我上小学时,有时临时缺少了铅笔、橡皮什么的,再也不能到附近副食商店的临时采买了,因为副食店中午是有午休的。而且,售货员的态度也不是很好,那种亲人般的尊称,大爷大妈,叔叔婶子的称呼没有了,被统一称为“同志”。

记得一次随姥姥买东西因为货少人多,结果许多人没有买到,居民们很有意见。开始售货员们都不吱声,后来有的售货员不耐烦了,于是一位青年售货员站出来大声喊道,嚷嚷什么!嚷嚷什么!有意见!?有意见厕所提去!货都卖完了,说什么也白搭,没人听那个!

当年能当一个售货员真的很不得了。难怪有一篇文章讲了一位工作表现好的老师,县领导鼓励她时,对她说,好好干,将来我让你到镇副食店当售货员!现在听了觉得匪夷所思,可当时的售货员确实时可以执掌一片居民的肉、蛋、菜、副食供给大权“大管家”!也算是个“肥差”。仔细想想,确实比个穷酸的“教书匠”强多了。

在六十、七十、八十年代中,合理分配有限的物资、平抑物价等各种工作基本都是国家通过这套系统制定并由基层副食店具体实施的。因此可以说在共同度过困难时期的这段日子里,副食店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功不可没的。

改革开放以来,凭票、凭证、凭券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副食店的掌控作用基本消失了。副食店的经营模式也落后于新的经营模式,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很快地取代了陈旧老店的模式。最先出现的是“超市”,为顾客选择商品方面提供了极大的自主,顾客可以近距离地接触货物,仔细观察审视要购买地产品,例如;酱油,一个品种就由几十种品牌,每个品牌又有若干不同价格的品种,每个品种又有几十个现货供顾客选择。在这种宽松,随意的购物环境中,顾客觉得购物的自由度很大,把购物当成了一种享受。近几年,后来居上的网购也发展神速,它选择范围更广,不受地域,时间限制,而且还可以用快递送货上门,似乎是更受上班族的青睐。因此,超市、网购很快地代替了副食店。

如今这唯一幸存的老副食店也成了“古董”。店里的售货员李师傅也逐年上了年岁,马上就要面临退休了,在北京寸土寸金的位置,谁能知道这家副食店以后还能不能保留下来,怕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从历史发展的眼光看,这老古董的副食店也只有“寿终正寝”了。

“副食店”的历史也许正是我们商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应时代地大潮流而生,又随时代的大趋势而去,在历史的长河中如同一颗闪烁的彗星,在天空中一闪而过,消失在浩瀚的宇宙中。但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它却陪伴了我们的大半生,融入了我们半生的生活,并将永远地封存在我们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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