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这东西是不大好弄的,所以八十年前,鲁迅先生在临去世之际,立下遗嘱:“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老舍先生也有类似的告诫,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们糊里糊涂地去搞文学,不如学点容易谋生的手艺。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个中情由,耐人寻味。

我想,大概首先是文学这东西太神圣,神圣而不食人间烟火的东西,那是不容易接近的。如果一个凡夫俗子,没有文学艺术的灵感,终日里死读书本,闭门思索,那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最终可能是出力不讨好。贻误了青春,于人于己都是有百害而无一益。古人云:百无一用是书生,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西方神话中有悲剧人物西绪福斯的故事,讲的是西绪福斯吃力地将巨大的石头搬到山顶,而每当到了山顶,石头又从上面滚下来,反反复复,永不停止,他受到了神的惩罚,永远都是失败。

文学既然是神圣的,那么它必然是高高在上的,常人对它只能是敬畏。也就是说,缪斯女神是美丽的,如果你不是高贵的王子,她肯定不会垂青于你,这是社会学和逻辑学上的“门当户对”,文学艺术的“秘诀”又是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出于对文学的敬畏,出于对文学的不可父传子授,鲁迅、老舍先生故有上述拒让子女弄文学的宏论。

搞文学的结果往往是令人恐惧的。对于这一点,大师们也是深有体会的,他们何尝希望自己的子女们不得善终呢。祸从口出,因文字罹祸者,例子太多,不可胜数。文学家的悲剧有史可查的从屈原就开始了,他们有的投河跳江,有的身首异处,有的满门抄斩,有的夷灭九族……但凡帝王将相、乌衣公子、千金佳人,一旦跟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也很是糟糕,南唐后主李煜、清初满洲词人纳兰容若、亦幻亦真的林黛玉、民国学者王国维……即使是在昌明时代,弄文学大概也多是于人于己有害而无益之事,弄之何来呢?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日本学习的鲁迅的孙子周令飞,为了追求他所爱的姑娘去了台湾,后来由于生活所迫,在台北街头卖起了爆米花,国人竟为之唏嘘大惊,感到堂堂的文学大师的孙子竟沦落到如此地步,不可思议!其实,作为大师的鲁迅先生,虽然不能一切预料,但无论今后发生什么,他都不会再感到诧异的,洞见就在这里。卖爆米花毕竟是实实在在地活。如果周令飞贸然答应台湾当局的利诱,让他在爷爷这个背景下出来做事,那倒令先生不能含笑九泉了。结果是,周令飞拒绝了台湾当局。

文学这东西,虚无缥缈,不易捉摸,它不会轻易给人带来财富,也不会对人的健康有太大的益处。恰恰相反,它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赚取人的眼泪,让人感悟到人生和世事的艰难,在叹息涕零中哀叹自身的命运,给人的欢笑,实在少之又少。所以,文学这东西,往往不易讨人喜。往好处说,它也仅仅如同世间的某些东西,你明明知道它很好,但你无法把握或占有,只能徒然兴叹,比如天上的星星、镜中的月亮、水中的花朵……

还能找到文学招人喜欢的理由吗?想说爱它并不容易。我想,在疲惫中寻找精神的安慰当属其中之一吧。对于很多人而言,人生是劳苦而单调乏味的,但还是可以让思维插上飞翔的翅膀,抟扶摇而上九万里,让精神获得永生!文学是兴奋剂也好,麻醉剂也好,至少它可以暂时地摆脱并不如意的现实,让你赋予生命不同寻常的意义。

或许,这是文学存在或“可弄”的屈指可数的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