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如何惩罚,却是需要讲究的,对犯了错误学生的惩罚,倘不是处于爱,处于纠正孩子身上旁逸斜出的东西,而是带着“整”学生的目的,就严重背离了教育的初衷。


  有家长对笔者说了这样一件事,他的孩子上高中,虽然学习一直还不错,考试在班上前十名之内,但是爱说话。前不久因为座位问题和班主任发生冲突,老师先让孩子挑座位,但是挑选好后,又不让坐,于是发生冲突。孩子后来也写了检讨,但老师不认可,非要以违反学校纪律,顶撞老师为由,让孩子停学两周,回家反思。家长意识到自己孩子的问题,上门向学校道歉,承认孩子的错误,并表示严加管理自己的孩子。念及孩子已到高中,正是学习很关键的时刻,希望学校能让孩子尽快回校上课,但是,学校“铁面无私”,坚决不允。


  笔者随后了解到,这种现象不只是一个学校,也不只是一个年级,而是带有一种普遍性,于是觉得有一说的必要。


  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也严格规定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学校也有权利进行惩罚。但学校惩罚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改正错误,好好地成长。倘若孩子一违反纪律,就粗暴简单地让孩子停学回家反省,就是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某种程度上,是学校的无能,也是老师的无能。


  孩子当然会犯错误,学生当然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教育,需要引导,需要在爱的前提下必要地惩罚。如果学生都不犯错误,都遵守纪律,都能依照大人或者老师的希望来,那教育还有存在的必要么?学校还有存在的必要么?学校老师,除了教给孩子知识之外,很大一部分责任,恐怕就在于孩子出现错误之后,利用符合教育规律的办法,符合教育心理学的原则,既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不至于给孩子造成实际的伤害,更不能因此影响到孩子的一生。


  就“停学反省”这种粗暴的教育方法而言,笔者了解到的,有停学一周的,有停学两周的,还有更长时间的。设想一下,那些孩子也许本身在学习上就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才会出现影响课堂纪律的行为,学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直接让孩子回家一段时间,反省自己的问题,有没有孩子因此不再上学的?有没有孩子因此更加跟不上学习进度的?甚至有没有孩子因此更加破罐子破摔的?那么,这样的“教育方法”,是在教育孩子,还是在放弃孩子?


  教育需要惩罚,教育一定有惩罚,但教育的惩罚应该有爱,有责任,如果没有了爱和责任,教育可能就只剩下了征服——不是通过科学的方法,渊博的知识,优秀的品质,高超的教育手段让犯错的学生心悦诚服——利用自己的权力,居高临下地压服。如此粗暴地征服,和真正的教育当然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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