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8年山东省卫生厅的一次会议上,经研究并决定从山东省戴庄精神病医院(位于现在的济宁市,戴庄精神病医院也是当时山东省最早建立的第一家精神病医院)选派五支医疗队分赴烟台、临沂、潍坊、惠民、德州地区,建立专区级精神病医院,开展辖区的精神卫生工作。

  由省卫生厅拨给医疗队一笔建院经费。选派由领导、管理、医护药专业人员等12人组成的医疗队,到莱阳开展工作。

  这支医疗队于1958年5月初到了莱阳,一个月后即开始了门诊业务,开设了家庭病床。当年9月份就搬进了现在的位置。当时那里有一排平房可供办公使用,一排平房可做病房使用。据说这里曾经打算办个疗养院。开始时那里无自来水,只有一眼水井。1965年在蚬河东边打井引水到医院,泵到水塔上,医院开始用上了自来水;无电,1963年开始通电,在这之前整个医院都是用的油灯、马灯照明;无交通工具,1968年购置了一辆轻型汽车;无设备,因为没有电,有设备也无法使用;无供暖设施,1970年安装了锅炉、暖气等基本设施,在这之前病房里冬季都是生的火炉子为病人取暖,十分不安全,条件十分艰苦。医疗队的同志们用着最原始的劳动工具:铁锨、镐头、小推车,艰苦奋斗、勤俭办院,在这里建成了莱阳专署地区级精神病医院的雏形。于1958年10月26日宣布成立山东省莱阳专区精神病医院,设床位五十张。

  1958年建院时把门诊设在医院内,因当时的蚬河上没有桥梁,从城里去河东都要淌水过河十分不便。为方便病人就诊,1962年又把门诊搬到城里民主街22号,即现在的七星路北边路西,医院派医生护士到门诊接诊病人。病人如需住院治疗,再从城里把病人送到东山院本部。1970年修建了蚬河大桥,即东关大桥后,1971年医院门诊由城里又搬回到院本部。

  那时医院的职工出差、探亲,都是淌着河水进城或返院。一切生活用品都要到城里去按计划定量购买,就是看一场电影也要淌过这条大河,到了夏天雨季河水上涨,就更不方便了。当时蚬河以东除了吴格庄村,还有两个单位就是精神病医院和解放军145医院,四周环境显得十分荒凉。出入医院无路可走,所以必须经吴格庄村间的小路才行。

  1958年莱阳专署撤销,成立烟台专署。莱阳精神病医院担负着当时的烟台地区十七个县、市的精神病防治工作(从西头的即墨县到东头的荣成县),从1967年1月开始,由医院派出医护人员在文登县大水泊(即天福山医院)、黄县黄山馆(即黄山分院)建立医疗点,设门诊、病房收住病人,医护人员每三个月轮换一次,不间断地坚持了10年,为东片、西片周边县的精神病人提供方便的医疗服务。

  为了更方便病人就近就医,莱阳精神病医院还为烟台地区辖属的十七个县、市培训了大批的精神病专业医护人员,为各县、市建立了精神病防治院、所、门诊,建立了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精神病防治网。

  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完成了从医疗队进驻莱阳到建成一定规模的地区级精神病防治院。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发展、变化,现在它已经成为国内知名的三甲医院,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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