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相信大多数朋友都知道。是啊,文化的千年传承,科技的进步发展,都离不开书籍。古人更有:“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千古警句,以激励人们勤学向上。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信息逐步的扩大影响,电子书籍也大行其道,纸媒正在慢慢的缩小市场。但还是有那么一群朋友,偏爱于看实体书,喜欢那厚重的纸张在手中慢慢飘过的感觉,我可能也算是其中一员吧。

  小时候爸爸在市第三毛纺织厂的宣传科工作。经常要写点东西,查找资料,接触新知识。闲暇之余他常带着我到位于淮河路的新华书店看书,往往一待就是半天,耳闻目睹之下,我也爱上了阅读,依稀还记得那时候要是考了个好成绩什么的,爸爸给我的最好奖励就是带我去书店,挑本自己喜爱的书籍。我被爸爸带的也与别人家的孩子略有不同,小伙伴们都喜欢相互串门,聚到一起拍画片啊,弹珠子什么的。我一般到别人家里都是先窜到书房,挑本自己喜爱的,就找个地方,一坐半天。小伙伴们结伴玩耍,我就埋头苦读,各寻其趣,不亦乐乎。记得一次在小伙伴家,他们都出去玩耍了,我在里屋看书,大人也没注意,就把门一锁,上班去了,到了傍晚下班回来,吓了一跳,这屋里咋还蹲个小孩在那看书呢?这大半天功夫,我还沉迷于书海之中,什么都不知道呢,当时在朋友圈里传为笑谈,大人都说这孩子看书快看愣了,爸爸却不担忧,言说多看点书不是坏事,让他慢慢来吧,就这样阅读成了我最大的爱好,一直陪伴我至今。

  我看书比较杂,小时候先是童话,故事会之类,再大点武侠科幻就占据了我的大部分时间,古龙全集,金庸全集都看了不止一遍。年岁的增长让我逐渐的迷上了世界名著,像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情节轻快有趣,故事精彩紧凑,看了还想再看。而其子小仲马的《茶花女》却婉约凄惨,看后令人心碎,再也不想体验这种感觉。马里奥普佐的《教父》,剧中人物有血有肉,情感分明,作者并没有单纯的分辨黑白,对错,只是客观的把当时美国最隐蔽的本质展现出来,让读者自己去体验感受,堪称是现代黑帮小说的经典。国内我比较喜欢都梁的《亮剑》,作者一改往日抗日英雄高大上的模式,刻画出了一个棱角分明,虽毛病甚多,但无愧为顶天立地的好男儿李云龙的形象。尤其是到了后来,李因为自己的理念与当时的现实相违背,明明可以逃走或者缓解,他却不愿低头,愤而自杀的情景,当我看到此处时,再也控制不住,心如刀割,泪流满面。文学的魅力尽在于此。其他如余华的《兄弟》,冯骥才的《俗世奇人》,都各有各的精彩,令人不忍释卷。记得当年随园主人袁枚曾经说:“书非借不能读也”,我看未必,遇到真心喜爱的书籍,别说借了,就是偷也得偷来(孔大人也说过,偷书不算偷嘛),好的书籍,不能先睹为快,对我来说,那真是要命的事情。

  曾经和姐姐谈过,有精力的话,做一间书吧。不图赚什么钱,只为闲暇时有一片宁静的港湾,让自己的身心有个放松的好去处。安静的午后,淘本自己喜爱的小说,闲坐于书吧一角,来杯清凉的饮料,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书本一页一页的翻开,淡淡的墨香扑鼻而来。沉浸于故事中,随剧中人物的精彩而欢呼,为其不幸的遭遇而悲伤,这样的情景,真是想想都令人开心呢。如果真的有这一天的话,希望朋友们多来交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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