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闲着没事在街上遛弯,走到火车站南太平路口五十米处时,看见一位老太太约七十多岁以上。她在西日照街往东走的时候,步履蹒跚,身上也很脏的,要过太平路往东去的时候,被后面一个高个子约四十岁以上很瘦的女士突然喊住;“你站下!别走了!”随后就追上去把老太太顺手拽到人行路上,同时还打了老太太两巴掌,打在老太太的后背上,嘴里不知道骂些什么话没有听清楚。只听老太太说;“你不许打我!你再打我你就不是人!”四十岁的中年女人没有分说回手又打了老太太一巴掌,打在后背上。当时附近有很多人看着这个场面,我路过此顺便就停住脚步观察了几分钟。看见这个情况后,没有人知道这两个人是什么关系,但是肯定是老少亲属关系了,不管是什么关系,这样一个片段不可能不叫人发人深思。

      后来老太太嘴里面嘟囔着沿着太平路右侧人行道缓慢的向南慢慢的走去,中年高个女子跟在后面。我看见了这个行为后心里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们中国人一贯都有孝顺老人的优良传统,父母们辛辛苦苦舍不得吃穿把子女养大,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吧?反过来父母老了行动不便了,那么做儿女的应该怎么做?这些不用人去指导和教育的就应该懂得怎么做。况且中国的法律也有章可循。据我了解类似这样的现象不是很少的。这只是在大街上打老人的一个简单的镜头,我还经历过这样一件事,也是最近几年里的事情。有一位老乡镇干部,一生有四个子女,这位干部没有太大的能力,好赖在位的时候把四个子女也算安排了。老大中学毕业参军了退伍后安排在乡级政府机关,老二老三都是民办教师后来经过考试也都转正了,老四中学毕业后准备接班,可就到这个时候接班的政策没有了。这个时候这位老干部也就马上退休了,而就是这个老儿子的心里有了怨气。经常和父母发生口角,没有办法老四说要做买卖,老父亲就拿出了一笔不少的家底给老儿子作为经商的本钱,在县城里买一幢门市干起了服装生意。

       就这样连买房子加投资店开业,一下投进去了四十多万,可是干了半年连本带店赔了精光,就剩下个房子。这时兄弟姐妹和父母说了老四几句,老四就和他们吵了起来,而且吵得很凶,从此这个家庭里就再也没有平安过。每天都在吵吵闹闹的没完没了,原来老四始终都对没有接上班而有怨气。这是家庭不安的最大根源,两年前,我听说这个老干部因为孩子的吵闹气出了病在无休止的家庭纠缠不休中含冤去世了,他的老伴到现在无家可归,据说四个儿女没有人愿意收留他们的老母亲。这个结局真叫人遗憾,他们的儿女的行为不但被社会所谴责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人们通过这件事情不仅要问,这样的儿女们你们也有子女?你们也有老去的那一天,你们就不怕你们父母的悲剧在你们身上重新上演吗?父母抚养儿女成人,儿女孝敬父母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法律所赋予中国人的义务。如果不尽到这个义务就会受到人们的耻笑和指责,当然这也是犯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在街上看到的中年女子打老太太的行为就是犯罪,就该受到虐待老人罪的法律审判。在此我不禁要问有这样孝敬老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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