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时期,我上小学六年级。大姐刚刚上班,二姐在县山东梆子剧团学徒。弟弟妹妹也刚刚上学。那个时候虽然苦一点,但是每家都这样。
这个时候我父亲定了一条“家规”:好衣服让大的穿,好吃的让给小的吃。俺呢?大不大小不小,落空里了!于是,穿的衣服是两位姐姐的,她们实在不能穿出去了改一改给我穿,上衣的胳膊肘补丁摞补丁,裤腰还是在右边开口的。
吃的呢?当然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好吃的。即使有一点好吃的也只能眼巴巴看着给了弟弟妹妹。可是没有任何怨言!记得有一次母亲给了我一块猪油渣,含在嘴里舍不得嚼,用自己的吐沫浸出味儿来咽下去。不巧被一个邻居的孩子和我打招呼的时候用手拍了我的后背一下,结果一口就吞下去了,我差一点把他揍了!
但是我的两个姐姐都没有小学毕业就不让她们上了。我呢?我父亲说“砸锅卖铁”也要让我上下去!到现在我两个姐姐还说“老头太偏心!”
我当兵火车要开了,他急急忙忙来到站台。我连忙跑过去,他绷着脸让我记住他的四句话!一、再穷,不许拿别人一分钱!二、不论共产党、国民党,打人骂人犯法!三、不许见到女的迈不开腿!四、无论让干什么,必须干好干精,艺不压身!
这四条俺一直恪守着,而且传给下一代下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