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人易受环境影响,悲观之人更甚。如阴天总让人心情沉重,我更甚。

但其实我心情沉重不只是因为这个阴沉的天气,主要还是饿了。上面那句话主要用来烘托一下气氛,装下深沉。

据说深沉的男生最能吸引天真单纯的学妹,以及单纯天真的学姐,虽然我到现在还是单身。

人一饿就会想到要去吃点什么东西,所以脑子里第一时间浮现的是自己最爱吃的东西,比如:一碗热气腾腾的打卤面;一盘热气腾腾的肉馅儿饺子;一盆热气腾腾的大骨汤和满满一把沾串,我守在汤锅旁,一边喝着热汤,一边期待着马上就要出锅的滴着肉汤、热气腾腾的串串。

是的,正如你所看到的一样,我这半天一直用同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上面的美食——“热气腾腾”,无他,我好冷。

入秋的雨表面上断断续续,实际上连绵不绝,你在屋里看到雨好似停了,走出去却感觉老天开了加湿器,看不见但可以感觉到的雨丝飘飘洒洒落在你脸上,从不间断。如此持续充足的水分降低了整片天地的温度,且热力公司要到十月份才开始供暖,我搓着冰凉的小手,望一眼靠墙那坨没有供暖的铁坷垃,默默叹一口气。

如果是位有行动力,有执行力,做事效率高,办事雷厉风行的人才的话,现在就会立马起身去那家远近闻名的馄饨店,点一碗最普通但最流行的猪肉大葱馅儿馄饨——那家店的馄饨比一般的饺子都大,且皮薄馅大,脆爽顺滑,一口一个,含在嘴里,满满当当,鼻腔里全是肉那种踏实稳重的香气。

如果特别爱吃肉,嫌只有馄饨不过瘾的话,还可以再加一个夹肉饼,虽然那家店的夹肉饼不怎么样,但没有一个干饼子的话,就会可惜了那碗余味无穷的馄饨汤——可我不去,虽然我是一位有行动力,有执行力,做事效率高,办事雷厉风行的人才。

但我穷。

一大份馄饨加一个夹肉饼,起码十四块钱起步,我想了想下个月要交的房租、电费、取暖费和水费,决定还是选择理智,做一个不冲动的男子。

贫穷限制了我的购买力,好在我还有想象力,但终究还是要靠执行力。

我得去买菜了,不然就饿死了。

可买什么好呢?猪杂骨又便宜,又个大,可以买一点回去熬一锅又香又浓的大骨汤,可需要的时间太久,等汤熬好了,估计我也已经饿晕了,而且一大锅汤灌下去,清汤灌大肚,饱得快,饿得更快,不行。

那买点绞肉回去制一小碗臊子,浇到滑溜的面条上吃一碗浓香臊子面不是挺好?可是,我忽然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面从哪里来?我的小屋因条件所限,至今只买回去一袋大米,如果想做面条,还需要背一袋面粉回去,作罢。

那我干脆买点酱卤牛肉回去,细细切了,再温一小杯米酒,一口酒一口肉,岂不美哉?可当我看了看熟牛肉和米酒的价钱之后,未遂。

就这样,我一边转悠一边斟酌,期间因一直只看不买且到处晃悠,被保安和售货员用怀疑的眼光盯了好久。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小屋,站在案板前,看着一个圆不溜丢的茄子和两块鸡胸肉,陷入沉思。

茄丝肉丝吗?我记得这道菜我只在那家叫做“斌斌饭店”的饭店吃过,在其他店从未发现。这可能是那个我们称之为斌斌的男人的独创(但具体他叫不叫斌斌我不知道)。

这极有可能,因为自从我看见斌斌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不然他怎会年纪轻轻就发量稀少?

我知道,他掉的每一根头发都是一个故事,这一个个故事耗尽了他的青春和热血,也成就了他的手艺和功力。我每每想到他能在一中午就做出一百多道菜,而且每道菜都色泽油亮,香味扑鼻,引得挑三拣四的学生们啧啧称赞,天天来吃,我就知道,他一定是经历过,才能如此应付自如,有条不紊。毕竟,想要在这条鱼龙混杂的南门小吃街长期经营下去,光靠颜值和亮眼的地中海发型是不够的——“亮眼”是字面意思。

如今我想必是受了他的影响,不管是发量也好,还是菜品也好,都有向他靠拢的趋势。但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我的厨艺之路才刚刚开始,这道菜大致做法经我每次去斌斌吃饭时偷师得来,但各类需要注意的细节还有很多。

就比如这茄子,有圆的有长的,这道菜或直接说一般炒菜需要的是圆茄子而不是长茄子。圆茄子脆,长茄子嫩,如果炒热菜用已经很嫩的长茄子的话,就会把长茄子的“嫩”变成“烂”。

当然也有人很喜欢那种“烂”的口感,可我个人觉得“烂”的口感更适合汤羹类,如软濡烂熟的烂糊白菜,非常下饭。而炒菜太烂,则受众不广。所以长茄子可以用来拌凉菜,将其切成大小合适的长条状,滚水一氽,加上蒜泥、咸盐、陈醋、香油、味精拌匀,讲究的人还会最后撒一层熟芝麻,就做成一道经典的蒜泥茄子。

另一点,有关茄子本身。明明是菜,人家萝卜青菜都是富含维生素,它富含蛋白质,人家闻着只有一股若有若无的清淡气息,它一切开,一股腥味。尤其是放锅里炒的时候,遇热味道更冲。简直不像话,哪有菜腥成这样的?不过刚好,判断炒茄子熟不熟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闻这股腥味去没去,腥味一去,茄子也就熟得七七八八了。

说完茄子,再说鸡胸肉。鸡肉这种肉,是活得最纠结的一种肉。你说它不是肉吧,毕竟是从鸡身上下来的,说它不是肉对不起鸡兄挨的那一刀,可你说它是肉吧,又干又柴,油水少的可怜,你看看人家隔壁五花肉,炒菜直接拿肥膘炼油,都不用另放灌装油。再加上以前鸡吃的是新鲜的野草,喝的是富含矿物质的泉水河水,还有几只长得膘肥体壮的鸡,现在的鸡吃的都是干巴巴的饲料,油水更少了。当其他的肉在油脂的道路上不断地充实着自己时,鸡肉可以说是活得最佛系的一种肉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老喜欢给身子虚需要补身体的人炖一锅柴鸡汤——有营养,还不油腻,味道不错,还易消化。

但这种半柴不柴的状态,反而催生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小吃之一——炸鸡。这种清淡的不像肉的肉,只能拿最油腻的方式才能让它回归肉的本质。

当冒着香气的炸鸡腿变成金黄的颜色出锅时,本来普普通通的小伙子瞬间显得十分贵气,它油气十足的表皮与脆嫩多汁的内里达成了最完美的融合,这种独特奇妙的搭配让鸡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会从不伦不类变得这么受欢迎,所以每每想起那个发明炸鸡的人,它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该怎么办呢?偏偏只有鸡肉才能做到,不然你以为为什么没见过有人吃油炸五花肉?

所以偏瘦的鸡胸肉在炒菜的时候,一定不能直接倒油炒,那样的话,你会发现即使你倒了不少的油,肉还是会被炒碎,菜上、汤里会有很多细小的肉沫,非常影响整体效果。

不过好在鸡兄真的很伟大,它怕我们用它的肉炒菜会出现这种问题,所以它给了我们另一样又实惠又珍贵的东西——鸡蛋。你会发现,不管是什么又干又柴的东西,只要裹上一层鸡蛋液,都会变得非常顺滑。

而今天这道茄丝肉丝,把鸡胸肉用鸡蛋和淀粉的混合液一裹,倒油热锅,蒜醋起香,肉一放,翻炒至全部发白,加盐,加料,加酱油,翻炒均匀,菜一放,翻炒至颜色变深,生味尽除,软硬适中,即可关火盛盘。

此时本想蒸一碗米饭配菜,可又觉天气阴冷,想喝热汤,所以决定折中一下熬碗玉米粥,在那小电饭煲里加进去一些玉米糁,多一些清水,又把糖也直接撒进去,盖紧插电,任它“呼嘟嘟嘟”地响起来。等粥的过程中,忽然想起有个长辈和我说过,他们以前的煮粥,用的都是山泉水,熬出来的粥不放糖都觉着甜,不禁神往。

等到粥菜齐备,我已经饿过了,而且只有我一个人,并没有人和我抢。

但我还是狼吞虎咽,五分钟就下去半盘菜。

自觉吃得有些快,就停下来慢慢啜两口粥,茄丝肉丝给了我足够蛋白质以供消耗,玉米粥则负责安抚因饮食不规律而受伤的胃,一时间,满足和温暖的气息填满了我、家和空气。

我嘴上不停,眼睛盯着那盘茄丝肉丝出神。

茄子算怪了,素菜里面最像肉的;鸡肉更怪,肉类里面最像菜的。可一炒,竟浑然一体,毫无破绽。这么两个怪人,居然还能找到和彼此这么相似的存在,这么契合的知己,是该感慨缘分不易?还是该说命中注定?

淅淅松松,吃菜喝粥,填饱肚子之后,再看窗外,虽仍阴沉异常,却不再觉得悲哀,只觉踏实安详,宛如山中自在,困意袭来,不管杯盘狼藉,鞋帽一摘,安然入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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