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街上看到了警察镇压平民的武功。场景十分地震撼。
晚上我在街上看到杜老板搂着一个矮个的哥们从后面过来。那个矮兄弟嘴里骂骂咧咧、不干不净。当时我心里就犯嘀咕;杜老板怎么竟认识这类的街头混混?谁知这哥们竟然是在杜老板家帮忙的张大姐之子。当时张大姐也跟在后面走着,不停地阻止他骂人。可他根本就不听张大姐的,一个劲地撵她回家去。儿子在这里要闹事,当妈的哪有能安心地回家的道理?接下来我就看见他们在大门口停住了。那个哥们就开始骂大街。那些脏话从他臭嘴巴里冒出来真得不堪入耳。几分钟后,一个街上的哥们就出来应战了。那个哥们身材高大壮实,张某和他在一处就显得身单力薄啊!但是张某天不怕地不怕胆气如虹。他的胆气何来?天知道啊!反正俩人针锋相对、大吼乱叫,情形紧张得就要开打了。那时110警车及时赶来了。那个街上的招子亮立马走人脱身,张某却不依不挠地还在谩骂,惹来了民警的怒火。难道他能承受得了民警的怒火?显然不能。民警先是怒斥他在街上无理取闹,接着看张某特别地牛逼勇猛便用辣椒枪射击了他一次。那辣椒水一沾上眼睛,眼睛立马疼得就看不见了。那时张就像疯了似的,挣脱张大姐和杜老板的拉阻,冲向民警动手。两位民警把他按在地上铐起来,押进警车带走啦!当时那个哥们大喊大叫,大有誓死不屈的架势,但是一个身材矮小且徒手的人,在两个高大魁武手有武器的警察面前,怎么样反抗也只能是挣扎而己,全部是徒劳。最后依旧被带走,估计到派出所罪可有他受的。挨打挨揍自然的,他是肯定栽啦!从此他在街上就算是威风扫地喽!
张某横行霸道受罪是理所应当的,但杜老板也在刚才的冲突过程中受了罪。那真是太冤啦!他没有参与人家的吵闹,也没有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他只是劝架而己。俩个当事人一个和他沾些亲戚,一个是街上的和他认识,仅此而己。警察来执勤过程当中,他也没有干扰警察执法,只是想劝架,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己;他不想让张某被警察带走,他站在两者之间高高地举起双手,一脸地服从警官领导的表情。可当时的警察由于受到了辱骂而怒火冲天,便迁怒于劝架的杜老板,于是,警察对杜老板也猛开辣椒之枪。那个辣椒水喷了他脸上两、三次,致他眼睛一度失明。当时他十分悲愤,打电话搬救兵时也说,他拉架拉出了祸事来啦!他一再要拍下警察的警号,应该是未果吧!当时围观群众也群情激愤,纷纷怒斥警察怒打无辜。但是警察依旧不管不顾地开车走人。
看到这样的场景,我也替杜老板抱不平。按理说一个劝架的人,应该是受到当事人以及处理人欢迎的。俗话讲,吵架望人劝,打架望人拉。民警来处理,也望地方上有实力的人能调解一下。典型的交通事故就有许多人是选择私下调解的,但今晚警察因遭张某的蛮横而情绪失控致秧及无辜。警察的行为也是遭人谴责的。或许是杜老板的实力不够吧!假如是地方上的大佬,民警认识敬畏的,就必然不会出现今晚的情况。这就是劲小不拉架的道理,因为拳脚无情、刀剑无眼啊!这也间接的告诉我们,平时离这类热闹远点。否则,就会有池鱼之秧的危险。还有兵荒马乱的地方是去不得的。这不,昨晚有人去近前看了热闹,少许辣椒水就溅进了她的眼里,她也喊眼睛很疼。是啊!她当时要走过去,我就劝她别去,她不听劝过去了果然就受了罪。
今早我看到杜老板时,他一副郁闷地表情。是啊!这换谁能开心啊!可是事情的发生责任主要在张大姐的公子身上。那家伙真是个不省事的家伙,如果他忍一忍就不会在街上吵闹了。如果警察来了他好好和人家交流也就没这事了。他却偏偏不挠人、不省事,以致闯出那么大的批漏。他自己被请到派出所喝茶,还连累了杜老板跟着倒霉以及大家伙担惊受怕。他真是牛逼过头啦!他真是太冲动啦!冲动是魔鬼啊!遇事要冷静,凡事要忍让。忍事饶人不为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