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日记的习惯,今天最想写的话题,便是“丑冬”。

说“丑冬”,其实不是冬丑,而是在冬天里的人丑。当然那个人,是我。也只有我。

之所以想写这个话题,是因为我这身衣服。衣服属于宽宽大大的那种,异于常见中规中矩的服装。

先说颜色,袖子是洗旧了的马路灰,身上是腌久了的老咸菜,醒目或说扎眼的还有两个大吊兜,“明目张胆”的挂在衣服外也就算了,还滚着一圈东北大棉裤同版花色的立体花边。背后背着一顶大帽子,帽子里衬是紫地黄花的大被面。

这颜色够大胆的吧!更夸张的是裁剪。宽松的裁剪里能装下一个半的我,以至于我的外观体重直接飙升到160斤。

多年前曾经有朋友友情提醒,你这身材不适合穿这款衣服,白瞎了你这小细腰。那天之后,喜欢归喜欢,很少再穿。

前几天换季收拾时,又翻到了这身衣服。便又穿了起来。只穿了两天,便被提醒了两次,“宋,真心不好看。”提醒我的这两位,都是我最贴心的好朋友。正因为贴心,才直言相告。

之所以贴心的提醒,是因为单单这件衣服穿上,已经是常规衣服里的另类,偏偏还在里面穿了一件长款的同品牌的大毛衣。毛衣的造型也够乖张。宽宽大大的就不必说了,后身的那面从腰部开始直接分叉。加上左右的大开叉,走起路来犹如三张大嘴巴,这里一张那里一合。用朋友的话说,走起路来“扑闪扑闪的”。

那天晚上遛弯就穿着这一身,扣着口罩,戴着帽子,走到朋友跟前,一开口,她才发现是我。她乐着说,“我还寻思这人穿着个啥衣服,扑闪扑闪的就过来了,原来是你。”

这身衣服的丑已经是众口一词。但是我今年并未打算再次听从建议,束之高阁。

为嘛呢?因为我喜欢它。

喜欢它做旧的颜色,个性的裁剪,喜欢它宽宽大大,穿着舒服。喜欢它有一顶大棉帽,戴上暖和。喜欢它有一双大吊兜,手机钥匙一塞,省了背包包。

朋友们的爱我之心,我懂。提出建议,是想让我做更美的自己。但是,奔五的我已经在发生着悄悄的变化。变得看开了很多事,也看淡了很多事。变得更愿意遵从自己的内心,听从心底的声音。

什么是美的?什么又是丑的呢?于我来说,与其说变得无比模糊,不如说变得不再在乎。

修身的蓬蓬裙,去年还穿的热火朝天,今年统统的打包收藏,不再问津。往年避之不及的裤装,今秋自从上身,基本上没有裙子什么事。

漂不漂亮,已经不在考虑范围。舒不舒服,成为关心的重点。所以,每逢逛街陪闺蜜试衣,她问我“穿上显不显胖?”时,我都觉得问的好奇怪。胖和瘦有那么重要吗?自己喜欢才是重点吧!

对于衣服的要求,不再崇尚时尚,不再追求款式,更不留意今年的新款是个啥东东?穿衣的标准,只要干干净净,舒舒服服就行。

有时我也会反思,这样的变化,难道是因为年龄嘛?好像也不是。周围的同龄人,或是比我年龄大的朋友们,并未如我这般变得“不修边幅”。

那么是什么使我在穿衣戴帽上有了如此改变呢?应该说是心境吧!心境里已经秋风乍起,满目苍凉,再也不是花红柳绿,一池春水的模样。落了花,生了草的心境里,只希望一切都简单,再简单些。简单到“破帽遮颜过闹市,任尔东西南北风。”

漂亮的人那么多,不少我一个。丑的人那么少,我必须算一个。

如此,就这样丑丑的过冬吧。暖和就好!舒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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