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子君的不期而遇,让我着实感叹了一番。

  应该说我的童年很苦涩,家中兄弟八人,我是最小的。父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里的贫穷可想而知。兄弟多,正在发育的身体又特别能吃饭,粮食经常不够吃,母亲常常为一顿饭犯愁。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们就一天三顿喝红薯加野菜汤。母亲一大早就起来,把一些大大小小的红薯洗干净,再把野菜放在一个泥盆中,稍事清洗便赶紧捞出,生怕搓掉一点皮或掉下一片叶。中午,我们便围着锅台吃那红薯、喝那锅野菜汤,就连红高粱的饼子都很少,至今对那红薯还深恶痛绝!

  因为缺乏营养,我瘦弱的身躯显得很寒酸。但贫穷并没有阻住我对爱的渴望和追求。高一时,我没有理由地喜欢上了坐我前排的子君。子君的父亲在供销社上班,她家每到星期天,便能吃上一顿大米干饭,白菜猪肉粉条,她还经常拿着面包饼干到学校吃。那时的确良正在家乡兴时,她就穿上一件白底粉色格子的的确良上衣,我们班的女生都围着她看,羡慕不已。

  子君一头浓密地秀发很漂亮,两条长长的辫子总是垂在脑后,用一只形似蝴蝶的发卡连在一起,子君坐着不动时,那只蝴蝶就静静地伏在她的背上,当子君身子一动,蝴蝶便在我的眼前飞来飞去。上课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幸福了,我可以独自认认真真地看着子君的背影,没有谁会干涉我,至于老师讲什么,我并不在乎。

  子君的名字也好听,我们班级其她的女生不是叫花儿,就是叫叶儿的,子君这名字听起来挺高雅的。高雅的子君,长得也高挑白净。

  不可名状的爱,使我陷入了深深的单相思中。我整日整夜的琢磨着怎么接近她。那时候男女同学是不互相说话的,其实,即便说话,她也不会和我说话的。

  我在自己非常微薄地生活费里,一分一分地积攒了八角钱,这个数目很巨大,可以是我两个礼拜的花费。那时的孩子哪有零花钱啊!我用这个钱买了一只非常漂亮的紫色蝴蝶发卡,并在我写给她的许多情书里,挑了一封自认为最深情的,偷偷的放在了她的书桌里。接着便悄悄地观察着她的举动。

  她没有给我回信,但也没有恼怒地甩回我那封信。那几天我很失望,以为她没有看到或者很讨厌我的举动,但过了几天,那只带有我体温的蝴蝶,在我面前飞舞了,这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一边坚持给她写情书,一边努力学习,想以此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好在我脑子不笨,平时基础也好,很快就赶上来了。

  她始终没有回我片言只字,这让我很不踏实。

  子君的家,就在我的邻村,于是,礼拜天的时候,我就找点借口到她的村子转悠,希望能碰到她。我下决心,遇到她时一定告诉她我喜欢她,也要问她喜不喜欢我。可是远远看到她,莫名其妙地羞耻感逼得我掉头就跑。六月的一天中午,我在她家村口转了很久,才下狠心到她家去。我的心“咚咚”地跳着。

  刚走到院子中央,他爸爸出来了,“你来干什么?”他大声问我。

  “我……”我大张着嘴巴,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你这小兔崽子,吃不饱肚子心还不安分噢,就你那个熊样,你也不撒泼尿照照,尖嘴猴腮的,腰还没有我的胳膊粗,来一阵风就能把你刮跑,还打起了我们家子君的主意了!快滚,等你的腰长到和子君的腰一样粗,你再来也不迟。”他毫不客气地训斥我。

  子君也从门里探出了脸,对我不屑一顾!无地自容的我,浑身冒汗,一转身,脚一滑,那双哥哥穿过的破凉鞋的带子也断了,我狼狈地拖着鞋子转身向门外逃去,身后传来她清脆地笑声伴着她父亲得意的笑声。

  蒙头大睡了整整一天,我终于想清楚了这场爱恋的错误之所在。要想得到子君,我首先得强大自己才对。于是,我把自己好好整理了一番,打算从此不想别的,一心只读数理化。

  但是一切都迟了,子君在他父亲的陪同下,把我送给她的蝴蝶发卡连同那些情书,全都交给了学校。

  我被勒令退学了,只有跟着舅舅到工程队盖楼房。我年纪小,又瘦弱,只能“挖勺”,挖勺就是在一个长木棒的一端按一个大铁勺子,伺候泥水匠的。我伺候的那位泥水匠,很会端架子,不是嫌我慢了就是嫌我快了,不是说水泥稠了,就是说水泥稀了,整日的唠唠叨叨,还说是看在我舅舅的面子上,不然不用我伺候他。

  大华是在施工队做饭的。长我三岁,长的高大结实,粗黑的脸上,永远带着灿烂的笑容。看似大大咧咧的她,其实很细心。她常常帮我干活,照顾我生活。她不怕我伺候的泥水匠,如果听到他训斥我,她就会高声大气的和他争论,泥水匠就会停下对我无休止的喊叫。

  后来有一天,舅舅对我说:“你就娶大华当媳妇吧,虽然长的黑了点,但到底是本色。她朴实、能干,这就够了。就你这个样子,要饭还得有人帮挑着筐呢,能有大华陪着,就不错了。”

  我带着大华回家,家里人都很满意,说我找了一位很能干的媳妇。有一次,我和大华在路上碰到了子君的爸爸,他例外地和我说了许多话,说大华才是我应该要的媳妇等等。我从眼睛的余光中,看到他目光里有一丝嘲弄。我想快点离开他,他笑着告诉我,说子君已经在县百货公司上班了,就要结婚了,对象是商业学校毕业的中专生,现在百货公司做会计。“呵呵,他们也算是郎才女貌。”口气甚是得意。

  我没有再见到过子君,也不再想她。我毫无选择地跟着舅舅讨生活。舅舅成了包工头,舅舅就把拆迁房子的活让我去干,我的腰包也逐渐鼓起来了,在家乡盖起四间大瓦房,大华为我生了一儿一女,她真的很能干,家里的事从来不要我费心,我就一门心思干自己的事。慢慢地,我也成了小包工头。我的脸也有光泽了,胳膊粗了,腰也圆了,谁看到我都说像一个大款。

  由于工作忙了,我很少回家,大华很不满意,有一次,我们争吵起来,大华用离婚威胁我。离婚家产是要平分的,恰好那时城市周围兴起卖地,我把手中仅有五十万元全买了地,我不相信离婚后,她能把地扛走。结果,婚当然不会离,而那块地的身价涨的让我吃惊,有人要出资两千五百万买那块地,我为何要卖呢?我和舅舅都会盖楼,我们就在那块地上盖楼,楼房被一抢而空,我赚了不少。

  我有儿子有女儿,有房有车更有钱,外面灯红酒绿的世界对我的吸引力非常大,我常常不回家,和朋友们带着漂亮的女孩去KTV。我很满足。大华敢怒而不敢言,只有偷偷抹眼泪。

  冬天一个寒冷的午后,我去洗车,几个包着头巾、穿着厚重肮脏工装棉袄和冰冷雨鞋的女工就围过来了。当年我和大华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前景浮上了我的心头,我突然想,该回家看看她了。

  车灯擦的不够亮,我让她们好好擦擦。一个女工边擦边说:“擦不干净了,再换一辆车吧,又不是买不起。”这是多么遥远而熟悉的声音啊!我的心一激灵,仔细看看她,是子君!真的是她!比当年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但眉目依然是那么漂亮,只是看起来苍老沧桑!我问她近况,她没有说什么,只是长长叹口气。

  洗完车,我真诚地邀请她和我共进晚餐,她扭捏了一下便答应了。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她告诉我她就住在我新修楼盘不远的那个平房区,有时候也到工地去干活。经常看见我“牛气哄哄地来督工”。

  “那为什么不找我,毕竟是老同学嘛!你也太见外了。”听我这么一说,她突然就低声啜泣起来。

  我劝她不要哭,有什么难处说出来,也许我可以帮她。

  她立刻止住了哭声,嘴角露出一丝难为情的笑意。她说她过的很艰难,当惯了干部的老公,受不了打工的艰辛,下岗后就只能在家里管她了。儿子也不争气,没有正当职业,整天跟着一帮狐朋狗友闯荡,马上就要结婚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她说话时又哭了,用衣袖抹眼泪时,有一缕旧毛线,从她衣袖口露了出来。

  这就是我曾经爱怜过的姑娘?这就是让我神魂颠倒、狼狈不堪、以至于失学的人?如果让她穿上大华现在穿的衣服、带上大华现在带的首饰,她是不是依然会比大华漂亮很多呢?

  我突然有一种想要揽她入怀、为她擦去泪珠、给她温暖的感觉。怎么说她都是我今生最初的爱,也是我今生惟一动了真情的人,虽然现在的我身边不缺乏女人,但我只当她们是女人而已。我要让她做回当年的她,让周围的女人还羡慕她,现在我有这个能力。

  我充满柔情地给她倒了半杯红酒,然后举起自己的酒杯,第一次大胆地直视着那张曾经让我痴迷的脸,告诉她只要她不嫌弃我是一个大老粗,我会帮她。

  她怔了一下,一脸迟疑里更多地是受宠若惊,过了一会,她小声问我:“你不记恨当年的事吗?”

  我摇摇头,“当年,也是我傻里吧唧的冒失了,那能全怪你呢?”我极力表现出一种男人的大度。

  “其实,其实当年不是我要向学校揭发你的,”她情绪突然激动起来,“都是我父亲,那个势利眼,他逼我跟他一起到学校去的。”

  “哦?”本来我已经不想提当年的事了,听她这么一说,我又来了兴趣,她父亲?怎么会知道我写情书买蝴蝶发卡给她呢?

  我坐直了身子,做出一副想要听下去的样子。

  “其实,我、我、我那时候是、是喜欢……”她似有些羞怯、又像是在斟酌措词,“我至今还保留着那个蝴蝶发卡和你写的那些信,心里不愉快时总会拿出来看看,我、我心里一直想、想你……”她不再说下去了,端起了面前的酒杯,示意地看着我。

  我端起自己的酒杯,没有和子君去碰杯,只向她举了一举便一饮而尽,然后爽朗的大笑;“呵呵,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好了。如今我们也是一大把年纪的人,还说那个干什么?”我没有告诉子君,当年我给她的那些信和那只蝴蝶,学校还给我后,我就把它们全毁了,我只告诉她,明天,我得回乡下的家里去看我老婆。我让子君明天到我公司办公室去,有人会为她安排一份适合她的工作。

  第二天回去时,我特意到珠宝店为大华买了一对淡绿色蝴蝶状的翡翠耳坠,那是她向往很久的,很适合她的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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