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知道“草菅人命”才知道“菅”的,是一种草,禾本科植物,也可以通称为茅草,寻常到不以为意。像很多禾本科植物,比如芒草等一样,可以编绳索,制草席,编草鞋等等。

  最早记录菅的是《诗经?小雅?白华》,是说一位弃妇的:“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之子之远,俾我独兮。英英白云,露彼菅茅。天步艰难,之子不犹。”

  大意是,开白花的菅草呀,白茅把它捆成束呀。这个人儿远离去,使我空房守孤独呀。天上朵朵白云飘,甘露普降惠菅茅。怨我命运太艰难,这人无德又无道。

  从根底“菅”就“薄命”。

  所以《左传?成公九年》云:“虽有丝、麻,无弃菅、蒯。”就是说即使有丝麻这样高档的织品,也不放弃菅、蒯这样的微贱之草。

  “草菅人命”最早在《大戴礼记?保傅》中首次提到:“其视杀人,若芟草菅然。”就是说杀人就像割菅草一样容易。

  后来,东汉?班固《汉书。贾谊传》几乎照搬引用:“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入,忠谏者谓之诽谤,深计者谓之妖言,其视杀人若艾(刈)草菅然。”

  从此“菅”坐实了微贱的名。和“草菅人命”紧紧相连。

  如明代《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

  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三生》:“兴 以草菅人命,罚作畜。”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七回:“像某人这样的官,真正是草菅人命了。”

  如此,够了。该告别“草菅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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