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要有痕迹,哪怕很单薄的背影,也能碾成墨,在时光的册页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老房子就要被拆掉了,我特意开车过来,看它最后一眼。

  我曾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情感颇深。院子里的每一棵果树,房后山上的每一块石头,都在我的记忆里散发着芳香和光亮。

  樱桃树依然茂盛,我还清晰记得瘸腿的狗每日趴在樱桃树下纳凉,听到生人的脚步依旧会生猛地窜起来,假模假样地吼几声。当然,一根鸡骨头就会令它化敌为友,尾巴立马从垂挂的冰凌状态变成风车一样摇摆不停。

  所有的铁栅栏和门窗都被贪心的人偷了去,就连火炕都被扒开,因为里面有几根铁条。

  果树还在,只是结的果子又小又硬,无人问津地挂在枝头,任凭岁月摆弄。

  邻居们都已散落到城市的各个角落,终不得见。吵闹声似乎还在,左边邻居小董,一天三顿酒,酒后歌声隆起,震得墙皮差点儿脱落;右边邻居汪婶儿是个大嗓门,心肠热得烧得开一壶水,不管谁家有个大事小情,总有她的身影飘来荡去。她的小儿子四五岁的时候就像个小说家,说话有独一无二的创意——我吃了一根雪糕,我又吃了一根雪糕,我吃了一顿雪糕……

  和这些可爱的邻居们在一起,你的心是轻盈的,洁净的。

  看到荒芜落寞的老房子,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那么多岁月留在这里,我的贫穷而又美好安静的时光,像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缓缓流过我的生命。我漫长的生命,因为这条小溪的洗礼,一直都是健康无虞的,我的心魂也在这洗礼中,始终洁净似云,温润如玉。

  朋友来了,正赶上口袋空空。妻子去邻居家借来20元,用这点钱竟然弄出来几个不错的小菜,就着自己酿的葡萄酒,也能喝得喜气洋洋。朋友们总是喜欢来这里小聚,我们坐在葡萄架下,大碗喝酒,小口吃肉。菜多肉少并不妨碍我们热火朝天的情谊。

  那时候的阳光,像渔网一样,没有人不愿意被它捕捞。

  我从窗前轻轻走过,妻子总能听出来是我的脚步。有时候,她想我了,然后望向窗外,我就刚好顶着阳光回来了。

  那时候真闲啊,没有什么大志向,每天上着轻松的班,拿着少得可怜的薪资,动不动就偷偷溜回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春天,和妻一起去后山采山菜,秋天,一起去捉蘑菇。时光闪烁,亲爱的女人,你在身旁,万物芬芳。

  每个人都可以顺着一些痕迹找到一把回到童年的钥匙:从小追到大的哆啦A梦、日记本、相册、宠物……鲁院同学周华诚,出版了一本小书,叫《小世界》,他用相机把女儿一朵的童年定格,里面荡漾着满满的亲情。

  心中有爱,活而有痕。

  刘亮程在他的散文《今生今世的证据》里写道:“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活着,就要拿出你的证据来!活而有痕,是一种有责任的活,不论贫穷还是富有,你都要鲜活着,像一条蹦跳的鱼,在岁月的溪流里穿梭。

  没有痕迹的人生等于白活。我庆幸自己能写出几篇让世人欢喜的文章,那些文章就是我的痕迹,证实着我来过,我爱过。

  你在武侠游戏里扬名立万,你在灯红酒绿里一掷千金,你在烟花柳巷里纸醉金迷,你在官场商道中推杯换盏……这些痕迹终究是泡沫,它破灭的时候,除了肥皂的味道,你留不下一丝一毫。

  至于游玩中的“到此一游”,也算是一种痕迹,却是令人不齿的痕迹。

  或者你会反驳,坟墓上不是还有名字吗?那难道不是来尘世一遭的痕迹吗?不,那不是你留下的,那是你的后人,为了完成某种命定的仪式而刻下的符号。

  或伟岸或婀娜的背影,或温暖或唯美的回音,或清明或洁净的名声,这才是你活着的痕迹。哪怕一个挑山夫,也有一支扁担记得他;哪怕一个环卫工,也有一棵树记着他。你搀扶了一个老人,那老人的臂弯里就多了你的温度;你救了一只鸟,那鸟的翅膀上便有了你的斑斓。

  被人记起,你便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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