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实在生动至极。一个男人和他妻子,同驾一辆马车,突然就来到了芍药居。在路边停下,不作声响地兜售大架子车上掇得整齐的铁棍山药。我觉到了一种温暖,火焰般流遍全身。这俨然是一道农耕文明的亮光,在车辆、建筑、街道和人的北京朝阳区,使得所有的人都为之惊颤(起码新鲜)。我停住,用手机拍下,一匹背部黧黑,腹部朱红的马匹四蹄停在水泥地上,黑色鬃发和尾巴左右甩着,姿态健美而优雅。我惊呼出声,凑近。男的大概三十多岁,身材长,脸色黑,还有很多一看就知道是被生活一层层刻上去的细密皱纹;女的在翻检山药。有人买,他们拿出铁杆称称重,收钱找钱。我在他们面前站了几分钟,没见他们俩说一句话。

  此后,我又看到一次,在原来的位置,还是那匹马和他们夫妻俩,大架子车上掇着泥土干白的山药。还有人买,也有人看看就走。我也走过去看了看,伸出手,摸了摸他们的山药。俯身那一刻,我想买一些。但作为一个客居者,买回去能做什么?放下,弹弹灰土。转过身,我才发现,马嘴上戴了一个竹编的槽子,屁股上也有一个。我暗自叹息。又使劲嗅了一下浓烈的马粪味道。

  那是我熟悉的。马粪味道当中,更多的是青草的气息,只不过是沤烂了的。想起在南太行乡村时候,八岁那年开始,但凡暑假和寒假,我就替父亲放羊。一个人赶着一百多只山羊漫山游荡。羊铃叮当,岩石也在呼应。羊蹄踩过湿润的泥土,还有被它们啃掉的青草,呈碎布状向着山顶移动。羊们也会边走或边吃拉粪。不过要比马粪小很多。众多的羊只拉下粪便以后,也到处都是沤烂了的青草的气味。我拿着铲子,站在羊群上面,看着吃和走,听它们的咩咩叫喊。在羊只们面前,我是高大的,也是它们的王。只不过,我的那些臣子们也有叛乱的时候,五月秋天庄稼成熟,粮食的味道使得它们意乱情迷,再加上粮食的结实和耐饿长膘,它们便身不由己地向着人类的庄稼地靠近。一只进去了,另一只马上跟进。我在上面,要想及时阻止,只能从一侧连滚带摔跑到它们跟前。

  似乎从那时候起,我就渴望有一匹马,在平坦的草地上带着羊群漫游。在教课书上看到游牧民族放牧的情景,心就飞了起来。有时候,还费劲地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旗手,拿着套马杆,马后是大片的羊群。一个人带着一群马和一群羊越走越远。我还想唱歌,唱《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草原之夜》。要是再大一点,有个穿袍子的姑娘一起的话,那就是神话了。可惜,我的游牧梦想还没有实现,政府一声令下,村里的羊、牛、马、驴就都不见了。我放学回来,见父亲在家,又一脸的不高兴。就问他,父亲说,啥都没了,以后村里连根羊毛都找不到了!母亲也叹息说,你爹就这点本事能赚点零花钱,现在羊马驴子都没有了,以后可咋办?

  从他们的话中,我听出了忧愁,尤其是那种贫贱的叹息,我觉得了生存的艰难。母亲说的是事实,一个只会放牧的人,牲畜不仅是他的子民,也是他赖以生存的工具。羊只没有了,就等于剥夺了父亲的生财之道。可那时候,我对这些丝毫不懂。我只知道,父母亲一定会有办法的,我没铅笔书本,书包破了,没衣服穿等等,他们一定会有办法。这种想法,其是很残酷,是亲人间无意识(不自觉)冷漠之一种。而我,也只能归咎于年少懵懂。几年后,牲畜都从村庄消失了,山坡上的草也没了敌人。它们欢快生长,以至于淹没了进山的路径。秋天也没人割,冬天就以自我枯萎的姿态,成为了野鸡野兔野猪狐狸鸟儿们的夜不闭户的繁华都市。

  村里老人摇着脑袋,拈着胡须,没了羊叫,也没有牛粪羊粪和驴粪,真有点不大习惯!差不多十年后,我离开村庄时候,荆棘和荒草在山坡拥挤不堪,互满为患。到西北的巴丹吉林沙漠,我又看到了牲畜。鼎新绿洲有,额济纳绿洲也有,就连沙漠深处被风暴和黄沙围堵的古日乃草原,也牲畜遍地。有几次,我骑着自行车,在路上如没头苍蝇一样乱窜。鼎新绿洲夏天的时候到处都是杨树,以高拔的姿态,分列在棉花、玉米、麦子等田地边缘。来自祁连山的鹰隼在幽深湛蓝的空中闲庭信步,自由的姿态让人垂泪。回程,落日含血,均匀泼洒。远处的沙漠忽然就变成了金黄宫殿,亭台轩榭,宫阙角楼,错落有致地蜿蜒开来,形成一座庞大的城市。路过一片海子时候,我看到几匹马低头吃草。在落日光中,姿态古典又充满游牧色彩。

  我惊呆了,下车看,从各个角度。乱草斜阳,骏马草地,想起王维多年前在这里写下的《塞上作》的诗:“居延城外猎天骄,白草连天野火烧,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射雕。”另一名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也是在这里完成的。这是多么美好的一种意象,马匹、草、水,背景是血红天幕和浩荡戈壁,几匹马和一个人,是一种相互欣赏的关系,要是在古代,不仅是依靠,更是伙伴和兄弟。我特别向往那种西风瘦马,仗剑江湖的人生状态,也向往一人一马走长路,遭遇奇险并有传奇性质的冒险生活。如果可能,我愿意是飞将军李广属下一名骑兵,跟着他,在荒原大漠和连绵草地与大规模的游牧骑兵作战。如果我也能成为一个出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战将,如辛弃疾那般,那该是怎样的一种铁血人生?

  别说数码相机,胶片相机我也没有。我无法复制那一刻的风景,只能换着角度端详落日之下的几匹马,直到主人将它们牵走。马匹和人消失的瞬间,我忽然觉得大地一下子空了,空得令人心情焦躁。几年后,我在甘肃肃南,北魏时期的佛教石窟,藏传佛教河西圣地之一的马蹄寺下,特意骑了一次马。那位裕固族小女孩牵着,让我上了马背。然后把缰绳给了我。马开始奔跑,在一片业已被秋天染黄了的草地上。马一路小跑,没有响亮的蹄声,只感觉它的身体坚硬颠动。我双腿一夹,马加快速度,耳边风声渐起。马奔出那片草地,沿着一条窄小的砂石路向临松山根奔跑时候,我害怕了,心神惊慌。如果马把我从它背上甩下来的话,一准会摔到路边的乱石当中。

  那女孩一声呼喝,马忽然放慢脚步,进入一片松林。另外一个人过来,抓住马缰让我下来。冷风吹来,我浑身发凉,原来已经大汗淋漓。多年后,我才知道,临松山和马蹄寺所在,便是卢水胡——沮渠蒙逊的最初游牧地。回想起来,觉得了一种匈奴的气味。如法国F·于格叔侄《海市蜃楼中的帝国》所说,匈奴是一个“有骚味的民族”,他们砍下敌人的头颅,用以论功行赏,草原上,那些头颅之多,以至于垒成了“灾难的纪念碑”。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热爱骑马。并把骑马、喝酒、远行称为人生三大乐事。有一年在兰州皋兰山,我和诗人马萧萧、石寿伦一同骑马。在山顶陡峭山路上快速奔跑,下坡时,马前后颠动,我明显感觉到一种就要摔下的感觉;到一片麦地边缘,拐弯,马鞍歪了一下,就要摔下的时候,我抓紧马鬃,前身贴在马背上,才又坐正。

  回到马厩,租马的才对我说,刚才松开马鞍给马喂料,忘了系上去了。回到石寿伦处洗澡,发现后腰部一片血腥。结痂后数日脱落。尽管如此,我依旧觉得,骑马真的是人生乐事,是一个男人放纵性情,体验马上英雄与匹马江湖情怀的唯一渠道。在这个钢铁和动力横行的年代,马上江湖或者沙场已经被时间封存,灰尘落满,锈迹斑斑。所有怀有骑士梦想的人,只能在短暂的,且被驯服的马背上做片刻体验了。2002年,和铁穆尔在辉腾锡勒草原,看到一群马,没被驯服过的。征询了放牧者的意见,我和他一人一匹。铁穆尔是裕固族,自小骑马放羊。马放蹄狂奔,铁穆尔附身马上,头发飞扬。那姿势,叫我惊呼出声,也觉得,那才是真正的骑士。我夹了夹马肚子,松开缰绳,那马四蹄张开,箭一样射出好远。我吓出一身冷汗。奔腾了大约两公里,马越跑越快,我想勒住,却又怕马直立起来,把我丢在草地上。

  从那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只是一个好马者,一个总是渴望在马背上重温骑士、英雄和剑客情结的人,一个爱马又难以与马真正接触,形成一体的人。大多以车代步,深陷油烟。马少了,而且还在遥远的草原。尤其是到成都之后,我再也没有看到过沙漠绿洲中的骏马。那种绝美的游牧场景,令人顿生豪情。我确信,每一个男人内心,都有一个马背上的英雄梦,有一个仗剑天涯的侠客梦,有一种放逐的悲怆,远行的勇决与惆怅。现在我还想,如果有一段很自由的时间,我想去草原上,跟一个牧者一起骑马放羊,过一段天苍苍野茫茫,独立草原,头顶穹庐的纯自然时光。这一次在北京朝阳区芍药居再次看到马,始料不及,但那匹马和它主人,却勾连起了我隐忍许久的梦想。这可能是一种暗示,也是一种自我的重温与内心的训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