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本旧书像一艘行在水上的船吗?

  是的,很像。为旧书垫一块木板吧。那样,书就不会被水淹没。  

  那是多年前一个秋天的午后,我们之间的一段对话。你打来电话,没有告诉我在哪里漂泊。你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在一个古老的书院里,你看了一下午的书,喝了一下午的茶。

  而我,也没有告诉你,在你同我说着这些的时候,我眼前出现的是乌镇。是乌镇的逢源双桥,是桥下的市东河,是河上缓缓落下的细雨,是细雨中古旧的书院。

  某年的初春,我们曾一左一右从桥上走过,在木心故居和书院的回廊里低嗅旧书的气息。你指着挂在墙上的一组剧照说,这里就是《似水年华》的取景地,以前叫东山书院,现在叫勤耕雨读。

  

    二

  一本旧书的年华,是从乌镇的东山书院起航的。

  古旧的水乡,更为古旧的书院以及静默于旧书里的爱情。雨中红瘦绿肥的美人蕉,神色慵懒,双目里流动着顾盼的相思。花香笛声中,清素简静的服装设计师英子从台北来到乌镇。一弯古桥,一抹粉墙,一池春水,构成了潭影相空的小镇。书院无边的幽静令她迷惑。

  书院弥散出一缕宛若沉香的气味,斑驳的木门,风烛残年却依然厮守在书院的孤寡老人齐叔,年轻阳光却终日与古籍为伴的北大硕士生阿文,他们的一生无不沾满了旧书的陈旧沧桑,和那些沉睡于木头架子上的旧书一般,似水年华里,等着一双手的抚慰,等着一双眼的凝视,等着一颗心的修复。

  乌镇是晨光里,盛开在栅栏边的白色蔷薇。乌镇是黄昏里,不经意间摇曳的一帘幽梦。有人说,乌镇可能是世界上容易偶遇、适合恋爱的地方。其实,在乌镇,比偶遇和恋爱更为适合的是疗伤。失恋了,就去乌镇。忧伤时,就去乌镇。思念一个人时,就去乌镇。  

  乌镇在英子的眼中是宁静的,像成熟丰盈的少妇,热情渐退,爱的余温尚在。那一身疏朗的白,隐约于墨绿的底色上,瞬间便有了水墨的深远。这样的水乡给她以不同层次的美感。望向远处,碧蓝的天空下恰到好处地留出几道白光,粉墙瓦黛,远树红花,弥散着自由的气息。

  乌镇是一个很适合老去的地方。我说,以后我老了,就去乌镇东栅老街租一间老房子。我给你写信,用笔写。你空了,要记得来看我。你若来,我就熬一锅青菜粥,用你喜欢的铁质吊锅炖鱼。

  午后,在书院,手捧一本旧书,虚度光阴。黄昏时,坐在乌镇的桥上看夕阳渐渐隐落。酒能解愁,书能疗伤,乌镇的水声亦能淹没悲伤的过去。乌镇的斜阳,是织女手中的丝线,日日修补心中缺失的那一角。  

  我触摸的这本书,你也触摸过。我们的手,曾经停留在同一片书的纹理上,我们的眼睛,曾经注视过同一段文字。我们的唇,曾经念过同一段句子: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

  在林荫路上不停地

  徘徊,落叶纷飞


  三

  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在落叶满地的林荫道上,奔跑。

  ——那是旧年里某个深秋,我还是华师大中文系的在读生。一日,在一场突然降落的大雨中,我跑去师大附近的一家旧书店躲雨。那时,家中入不敷出,日子过得清苦,我便不好向母亲开口要钱买书。

  年少时的我,不思华美的衣饰,常常一身青衣白裙,一双浅色布鞋,清修简静。能令我心生贪念的,除了书,再也没有其它的了。

  那是一家我经常去的旧书店。从那里,我抱回去不少自己喜欢的旧书。一间狭长的旧书店,藏匿在这条街的尽头,像火车断裂的某节车厢,孤单且悠长。书店没有店名,门是木质的,酒红色的漆给人以温暖感。站在店门口,我不敢贸然进去,生怕自己身上的雨水,打湿了书。生怕落在地上的雨水,滴答滴答,惊扰了书的清梦。

  回眸,望见书架上摆放着一本自己找寻了许久的书,是三联书店出版的朱虹先生翻译的《英美文学散论》。我取出纸巾,开始擦发际的雨水,一张又一张地擦,一包纸巾快用完了,还是没有擦干。  

  进来吧,姑娘。

  彷徨中,听见了一声叫唤。那是正在屋内小憩的店主沈伯,他起身,将我迎入店里。我双手捧书,低头闻着墨香。熟悉了书中的字,便也记住了这书里的墨香。旧书店里的书大多为经典名著,涵盖面广,多以文学读本为主,还涉及哲学历史地理美学音乐建筑,以及一些基础学科的理论书,价格低廉,基本上能够满足像我这样的穷学生的藏书需求。

  大学三年级下学期的某日,课后,我想去沈伯的旧书店找一本书。慢悠悠地走过去,发现店门关着,酒红色的木门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一个大字歇。我面对着书店,反反复复地念这个字,为什么是歇呢?  

  临街卖珍珠奶茶的婶婶告诉我,沈伯已经好几天没来了。之后,我一次次地去,书店的门依然关着。酒红色的木门白纸上的歇字开始褪色,黑色的墨迹洇散,像干枯粘连着的树叶。

  直到我毕业离开学校,书店的门还是关着,只是门上的白纸不见了,歇字也不见了,被雨水淋湿,被风吹走。旧书店还在,酒红色的油漆还未曾脱落,唯一不见的是沈伯,那曾经在雨天赠我温暖的老人。

  当年,从沈伯旧书店买来的那些书还卧在我的书柜里,伴我成长,随着我嫁入夫家。旧书慢慢地变成了更旧的书。书页中遗落的是时间的残痕——书角微微卷起,书面泛黄,内页上有我用笔做的标注,纸张有了被岁月浸染的枯脆。旧书的那些褶皱是孤独者的斑纹。我想不起来,这本书曾经从我的手传递到多少人的手中,被多少双手轻轻抚摸,翻阅,注释。


  四

  新书变成旧书的过程,就像一位妙龄少女嫁为人妻成为人母的过程,旧书则以更快的速度变成更旧的书。如今,读到的往往是新书。拿到一本新书,将内心的欢喜收拢于眼底,浅浅笑着。常常会放上一阵子,我不会着急去读书中的字,而是俯身低头,贪婪地闻着墨香。

  没有比墨香更让人销魂的香了。新书的香和旧书的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香气。新书是刚出阁的女子,香气中自带玫瑰、茉莉的芬芳。旧书是迟暮的美人,她是晚风中的木槿,带给你的不是瞬间的扑鼻的香,而是回味。  

  时间往往会带走很多美好的东西,却把一种香气留在了爱书人的心中,那就是书香。香气易散,难持久。如茶香,酒香,花香,木头的香,食物的香,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消散,而书香却是吸取了自然与人性的精华。当某日,你低头闻之,它便入了你的体内,你在世间活多久,它就在体内留多久。你闻到的书香里,是岁月沉香的味道。对于墨香,闻了又闻,却怎么也闻不够。

  我认识的上海作家简平老师就是一个爱闻书香,爱书成痴的人。他在散文《缕缕书香》中写道:曾经闻过的书香,是久久挥之不去的。对于我而言,许多的书因为它的气味让我记住了它,同时也记住了一截时光,一段故事,一个人。  

  在这篇散文中,简平老师回忆了与书的往事:

  上学时,每当新书本发下来会低嗅书的气味,将脸贴在书页上。此后,他对于书香这种气味变得极为敏感。

  一册《明刊名山图版画集》,是父亲留下来的宝贝,简平老师将其视若珍宝,妥善珍藏。一股子樟木的香味扑入他的鼻息,书香,木头的香,自然的香便合为一体。

  在晴朗的冬日午后,简平老师将被子晾晒在窗台上,收回来的时候,闻到了一种香味。是什么香味呢?像是记得却如何也想不起来,他在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中寻找答案,这才想起那是棉花的味道,想起青年时代的某件往事。

  一篇1200字的散文,简平老师写出的却是人生的况味和对往事的怀念,情思自然涌动,如久散不去的书香,令人沉醉。  

  今年春节,我收到简平老师相赠的新年礼物。一日午后,我坐在庭院里,收听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节目主持人陶淳朗读这篇《缕缕书香》。

  那是一截氤氲着书香的好时光,我聆听陶淳讲述一段浸润于旧书里的故事。不由得想起古人的书香文风,古人对书的眷顾犹如对爱人的细微呵护。古人为防止蠹虫咬食书籍,便在书中放入芸香草,这种草有一种清香之气,夹有这种草的书籍打开之后清香袭人,故而称之为书香。

  书,是世上最为高雅之物。读书读书,就是要读的,不仅用眼睛,用唇读,还要用心去读。读书时需要心的沉静,如此才能读出更多的意趣,才会拥有一种心灵深处的向往与满足。如此,才能体悟到简平老师在文中所写的“当阅读已然成为一种生命状态时,那书中散发出来的就是生活的气味、人生的气息”的意蕴。

  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古人爱书,是可以用痴绝来形容的,诸如凿壁借光,车胤囊萤,悬梁刺骨这样的故事数不胜数。现代人读书,远不如古人那般专注投入,爱在电脑前读,在手机上读,一目十行,读得不深入。现代人常常忘了书中有香,而这书香堪比世上的任何一种香气。


  五

  初春的夜晚,也有寂寥萦绕。入夜,我把自己盛装成童话里的天使,乘着弯月,在星星的簇拥下盈盈出场,着一袭长裙,在如镜的水上浣纱。你从岸边经过,眸子里都是光亮。我对着你轻唤,请你在这个春天等我,等我骑上白马,等季节穿上绿衣,等我从童话里出走。

  此刻,有笛声从远方传来,忧伤逃得如此狼狈。心被夜色包围,我觉得自己如同一个疲惫的都市旅人,看惯了喧嚣的霓虹,满眼皆是浮华,不经意间,于一个神秘的转角,突然跌进一册古籍的情愫中,坠入江南的古韵里。小桥流水的悠然,迷蒙雨巷的婉约,丝竹管弦的空灵,齐齐地向我袭来。  

  书页上,有雪花舞动的轻盈,有柳吐鹅黄的池塘,还有从长满青苔的心田里,滋生出来的关于旧书的记忆。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有一段往事是难以忘记的,却无法再回去。就像《似水年华》编剧兼导演黄磊说的:之前的所有记忆都在我的日记本上、日程表上,在我曾修补过的旧书上。那里,刻满了我过去的所有秘密,我的记忆,是一个眼神,是一种味道,是一个表情,是伸手就可以触碰到的一种温暖,那个记忆,也可能是我这一生都想回去的……

  黄磊主演的书院管理员阿文,年轻时来到书院工作是为了埋葬过去,在单调乏味的工作中,他日复一日修补着旧书,也在修补着自己心中缺失的那一角。

  一本旧书的气味与痕迹,是书和世界,书和人类之间的暗语。越是老旧的书,越是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祖父也是个爱书之人,虽出生寒门,家境清贫,却一身傲骨。年轻时在大户人家中做工,常常寻来书籍,挑灯夜读。祖母娘家,门第书香,家中富足。兰质蕙心的祖母钟情于爱读书的祖父,便违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不惜以死相抗,不愿嫁与纨绔子弟为妻。

  嫁给祖父时,祖母问家里要了大量的古书作为陪嫁,以供夫君阅读。祖父去世后,父亲会在每年的春节带我们回老家陪伴祖母。除夕之夜,客堂间灯笼高挂,喜气热闹,祖母却将自己关在屋子里,许久才出来。

  祖母爱美,每年吃年夜饭前,她在房间里梳妆打扮。梳梳头,抹抹胭脂,换上新衣。梳头的梳子是黑檀木的,黑色木纹若隐若现,檀木发出的香气淡淡的,闻一闻便全身舒坦。祖母的新衣实则也不能算是新衣,但在那一年的春节,我是第一次看到祖母穿着新衣,从屋子里走出来。  

  这件绛红色的衣服是祖父送给她的。祖母会在每年的除夕夜穿上,在大年初一的晚上再换下,将衣服折叠好,放入樟木箱,等第二年的除夕再拿出来穿。祖母从房间走出来的那一刻,是我们最开心的时候,祖母就要给我们发压岁钱了。

  祖母从来不用红纸包压岁钱,而是将压岁钱夹在一本破旧的书里。祖母用牛皮纸包糖果,一个孙子六个孙女,每人一份压岁钱一份糖果。祖母笑着,从旧书的书页里拿出一张,再翻一页书,再拿出一张,她从最小的一个孙女开始发,发到我手里时,快翻到书的最后几页了。

  云生是长孙,每一次,他总是最后一个拿到压岁钱。祖母最是疼爱云生,给云生的压岁钱和我们一样的多,给他的糖果却要比我们多几颗。压岁钱发完了,祖母用一块红布将那本书包起来,放回屋里。二婶站起来要替祖母将书放回房间,祖母却不愿,生生地推开她。祖母回屋后,我们这些小孩子就会去抢云生的那一份糖果,随后又得等上好一阵子才等来祖母,一家子人开始吃年夜饭。  

  我在院子荡秋千,看到祖母戴着老花眼镜,坐在临窗的桌前,低头读那本书。我从秋千架上下来,想去看看祖母在读什么,云生拦下我,不让我去烦扰祖母。年少的我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那会是一本什么书呢?书里写了些什么?我突然对祖母手中那本破旧的书有了兴趣。

  我问父亲,父亲答非所问。我问二叔二婶,他们摇头不语。我问云生,云生回答我只有两个字:秘密。

  一本书还是一本那么破旧的书,会有什么秘密呢?我不信。

  一日,父亲带着云生随祖母去邻近的村子看望故友。我闲在家里无聊,便一头钻进了祖母的屋子里。我在两只樟木箱的缝隙处发现了这本书,心里好一阵子激动。书,啪嗒掉在了地上。书中的某一页掉了下来,一张黑白的照片掉了下来,最后我的眼泪也随之掉了下来。

  照片上是一个青年男子,着长衫,戴礼帽,长身玉立,眉目俊朗。那张散落在地上的书页里写着一行字: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这是沈从文的句子,是他的小说《雨后》的开篇,写于1928年的5月。那时的我已研读沈从文和汪曾祺的书,却因年少,还是无法体味这句话的深意。  

  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送给徐明远同志。才知道这是祖母送给祖父的书。是祖母娟秀的字迹。是祖父留给祖母的爱的念想。

  这是一本出版于民国时期的小说,情节很吸引人,我一页一页地读下去,翻到某一页时,我看到在这一页的右上角写着一行字:

  1988年3月20日。他走了。

  再往后翻一页,同一个地方写着:明远,你慢点走。你等等我,我很快会去找你。  

  1988年3月20日,是我祖父去世的日子。接下去的书页上,每翻一页便会看到祖母写下的字。

  19页:明远,霖儿从白城来信了,孩子工作生活都好,你放宽心。

  98页:明天,我们的萍儿就要出嫁了,嫁去隔壁的村子。

  130页:明远,你说,我们种下的树今年还会开花吗?

  184页:明远,我怕是活不过今年春天了。我想你了,想去找你。  

  我把头埋进书里,呜呜呜地哭。我的泪水落在书页上,模糊了书中的情节。却不知道祖母和父亲是什么时候进来的。祖母看看我,又看看我手中的书,将我搂在怀中。祖母没有责怪我偷偷进了她的屋,偷偷看了她的书。

  祖母越是不说,我哭得越发厉害。祖母用她长满老茧的手抚摸我的头发,用手绢擦拭我脸上的泪。我把书放在她的手里,祖母用红布将书包好,交给我父亲。

  第二年的春天,祖父将祖母带走了。我在父亲书桌的抽屉里找到了这本书。书用红布包着,我看着书,恍惚中看到了祖父当年捧着这本书阅读的样子,看到祖母坐在木格子的窗前低头的样子,看到我的父亲在多少个夜里对着书发呆的样子,我的泪水如雨珠,落在红布上,一点点洇开。

  很多年后,我再一次打开这本旧书,心境已不同少年。合上这本书,所有的记忆在我手指轻抚的瞬间,轻轻打开又悄悄闭合。忘了时间在流逝,忘了岁月在苍老,忘了是谁在耳边倾诉: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


  六

  我有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一排书柜。一张书桌。一张单人床。每天晚上,我在书房里听音乐读书写字。结婚前,我对夫君说,我要一间书房,你让木匠帮我做一排书柜和书桌。木头要用原木的,不要刷油漆。我什么都不要了,就要书柜和书桌。但那时,我们没有钱买房,婚后住在婆婆家,实际居住面积不足四十平米的两居室,没有客厅,连厨房卫生间都是公用的,哪里还能有一间房供我读书写字,用来安放我的那些旧书。

  夫君说,等我们攒够了钱买了新房,你就会有书房书柜和书桌了。婚后第三年孩子出生了,婆婆家便显得更为拥挤了,孩子吵闹,影响婆婆的休息。我便和夫君商量搬出去住。我们买了房,但不是新房,是上海的老式里弄房。房子是一室户的,带一间小阁楼,实际使用面积加起来只有三十平米,我的书房梦再一次破灭。  

  那一次迁入新居时,我忍痛丢掉了很多旧物,唯一舍不得丢掉旧书。夫君对此很不解且心有抱怨,他说,这些破书,你怎么就那么舍不得?你白白送给收垃圾的,人家也不会收。等以后买了大房子有了书房,你再去买新的。这些书要装多少个箱子,又占地方,能当饭吃?他从不看书,不爱书,自然是不懂得书对爱书之人的重要,更不懂得旧书远远要比新书珍贵得多。

  一直到孩子七岁那年,我们才搬进现在的房子。在我几近固执的坚持下,我才有了自己的书房。他自然是没有履行婚前对我的许诺,要找木匠为我定制一排书柜一张书桌。

  我从家具店里买来原木的书柜书桌,再将好几年不见天日的旧书晾晒,分类安放在书架上,我把这些年从各地淘来的宝贝和它们放在一起。每天晚上忙完家务,我就在书房里享受一个人的时光,读书写字听音乐发呆。  

  某夜,读到意大利作家伊塔洛•卡尔维诺写在《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的句子:读书是个孤独的行为,她把书当做牡蛎的贝壳,钻在书里就像牡蛎躲在贝壳里一样安全。这间屋子被密密麻麻的书页包裹着,就像在密林之中树叶占据了所有空间一样。

  前世的前世,我就是那只其貌不扬的牡蛎吧,日日盼望着有一只贝壳,让我藏身,许我一生的安然与静好。旧书,以它沉默的方式,陪我沉沦在无数个黑夜里。我喜欢在夜深人静之时,重读它们,去回味它们的气息,想一想在旧年旧月的某一日和它们怦然心动的相遇。  

  旧书是要时时重温的。而那些经典的文学著作往往被岁月掩盖,成了旧书。1991年,卡尔维诺在他的《为什么要阅读经典》一书中对经典做出了十四条定义,其中第一条是——经典就是你常常听人们说我正在重读……的那些书,而绝不是我正在读……的那些书。

  我正在重读……最近常重读旧书,旧书并非全是经典著作。我书柜里的有些书,我是常常会去重读的,有些书重读了十年还是觉得那么好,有些书重读了二十多年还想再读。这些书也算不上是经典,但却有一种愉悦,在我眼中却是最好的。

  这种愉悦来自于内心的隐秘之处,我之所以去重读,是因为它们在我的记忆里停留的时间太长了,我需要用阅读去修复、巩固和它们之间的联系,更是因为那个时候,它们暗合了我的某种情愫。往昔岁月里,每一次的重读,都延续了精神上的欢愉。每一次的相逢,都预告了下一次再见。  

  重读旧书,记忆会在瞬间倒流,且会在重读的过程中,找回曾经丢失在旧时光里的某段往事,某个故人。每一次读旧书,都会有一种新的生命迹象还原并得以重生。

  我会记得,那一年青春年少,在旧书店与一本旧书意外相逢,眼中流露的惊喜与深爱。我会记得,某一年春深似海时,在碧草如茵的湖畔,手捧旧书席地而坐,不远处的教堂里,传来钟声,会有一种朝圣感,充溢胸膛。  

  我们回不去的似水年华,旧书可以为我们承载。我们到不了的远方,旧书可以替我们奔赴——这是我重温了影片《似水年华》之后的顿悟。许是,只有旧书才配得上永恒这个词语。等过了深秋又等过了寒冬,等到一切变得沉重,我们才束手无策地看着年华如水般流走。

  一个人来了又离开,在你生命中出现又消失,你明明爱着却对她置若罔闻。她的云淡风轻,你只能用更长的时间去回味。你可以丢了你的旧包包旧裙子旧鞋子旧磁带,但是你不要丢了自己,不要丢了你的纯真,不要丢了你的旧书,你的身上有你读过那些旧书的气味,这种气味是久远的。

  在幽冷的雪夜,你不要说话,静静地听,你要相信,书中有回音,如一曲笛声,从开满白色蔷薇的古镇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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