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手上有一本新出的小说刊物,他枯躁的旅途变得好打发多了。
  “你看,是某某的专刊号”。他有几分为作者高兴,作者是我们遥遥相望的一个熟人,有几分写作声望。我也为某某有些高兴,这年头,发表不容易,发一个专刊尤其不容易。诗人和我同类,大凡对于同好,素来怀有“文人相亲”的厚道。
  出门忘了带书,我坐在一边,有些焦虑有些期待,指望那本厚厚的卷册可以尽快到手。尽管如此,诗人阅读的速度还是快到令我生疑。终于,他出了一口长气,如释重负,“送给你了,带回家细细读去。”
  本是宽厚的一张脸,不易察觉地,竟然带有几分狡黠的笑意。
  我渴久了,哪里等得回家,在火车上就急急翻了开来。翻不了几页,突然哭笑不得——难怪诗人“如释重负”,原来呵,这实在是一本不值得带回家的杂志。
  巨浪滔滔的信息时代,沉重、琐碎、混乱、平庸、媚俗、滥情、肤浅、速朽……社会“熵”在递增,一切都在恶化,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都在无可阻挡地滑向死亡的边缘。在《小说的艺术》中,昆德拉曾痛心疾首相道:“在人的脑子里,河流、夜莺和穿过草地的小径已经消失有些时候了。没有人需要它们了。当明天大自然从地球上消失时,又有谁会觉察到?……可既然人失去了诗的需要,他还能觉察到诗的消失吗?”当WIFI的信息波在每个屋檐下无孔不入,我们的家,和我们的心,已经变得既脆弱又石化,已经经不起一本不入法眼的杂志的重压了。
  当着诗人面,我没好意思把杂志留在火车上,而是强压失落,装以最大的喜悦,说着谢谢把它带了回家。彼此不说破,亦是对作者的一种尊重。尽管,这种尊重因对其作品的不认可或者缺少耐心而大大打折。但一说就破的难堪之重,到底也是两颗脆弱的文人之心所无法承受的。打量文坛上下,有多少“不说破”,已经变成伺弄文墨者彼此的心照不宣。是啊,我们都没有勇气去当说真话的孩子,皇帝的新装就始终有市场。
  于是问题就来了:当小说写到读无可读,当所谓的作家们只是津津专注于混乱现实的描摹而不是讲出存在的差异性,当小说无力传递美好,呈现高贵,启人心智,而是爱情潦草,人性无存,神性沓无踪影,价值观混乱,格调低俗,语言絮叨,像一块气息暧昧的旧抹布一样令人了无读兴,对抬轿者来说,也无异于一场道德的考量。
  我拒绝做这样的抬轿者。至少可以选择不言不语。
  记得毛姆在《刀锋》的最后有写,“我”去到伊莎贝儿的家里,发现散尽钱财藏身于茫茫人海的拉里,给她寄来了一本书。书随意地丢在餐桌上。她说自己很忙。
  “有说不尽的事情要做。午饭是在外面吃的。下午又去了摩林诺时装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稍微翻一下。”
  “我”很替拉里难过。他从来都是伊莎贝儿的心头爱呀!
  “一个作家成年累月地写一本书,也许呕心沥血才写成它。但是,被人随便放在那里,一直到无事可做时才会看它;想到这里,我感到抑然。”
  “我”的宅心之厚和崇仰阅读的情怀跃然纸间。《刀锋》的背景取于两次大战之间,近一百年了,大概那是一个以不读为耻的好时代吧。而现在,阅读之好在常态中已几近羞耻。
  不好意思啊,对毛姆颇有共鸣的我,终于没能厚道到底,归家后,还是把这本杂志当废纸卖了。我的书桌拥挤,空间珍贵,每一寸,都要留给真正的心头所好。就如同我们在混乱的现实里要寻找透气孔。当然,我对作者是心有愧疚的,就如同我在厨事里每每杀死一条鱼,心头都要道一声佛来祈祝它超生。
   
  二
  柱状视力是一种眼睛疾病。患此病者,只能看前面,不能看两边。180度视野缩小一半,只有90度了。若出门,人身安全会有大问题。就是在家里,东磕西碰的也无法自理生活。
  识字于今,从来没有停止过在文字中流浪的脚步。对于小说,始终是有选择偏好的。什么是好小说,值得深思。或者“好”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我换个说法,什么才是喜欢的小说?
  单线叙事,柱状视力,缺少讲述的耐心,把小说做成“压缩饼干”,没有视野宽度, 这是现在小说的常态,也是通病。越好的小说,“废话”越多。越伟大的小说,“废话”说得越好。比如《红楼梦》。
  这是一个文学权威人士的痛心之谈。对此观点,我全盘接受。
  我已经变了,不大读小说了。其原因,就在于不愿浪费时间去看一个生活翻版的故事。无论如何,生活永远大于虚构,世界永远大于文本,上帝则永远大于世界。小说,应该有其特定的任务。
  一帮玩摄影的朋友,是这样调侃水平段位的:照相,摄影,创作。这三个段位应用于小说上,如何呢?照相段位的小说,越来越多了。
  我喜欢读到这样的小说:繁复绮丽,有丰富的信息量,有驳杂微妙的情绪,有生活、世界和人性的“宽度”,如果可能,还要有一定的神性。以此为标杆,《红楼梦》、《百年孤独》、《尘埃落定》、《白鹿原》、《人面桃花》以及贾平凹早期的商州系列,日本川端康成的作品,都是我所尊崇的。非如此,不能满足我的阅读胃口。记得,尝有一个自认一流的三流作家,当众轻侮我把《红楼梦》读了四遍。他口气高傲而不屑,认为那没有意思,没有价值,因为他一遍都没有读过,却写到这样高的成就。这个高傲的人,很看不上我这样一个非青葱年华的女人,偏还有敏感纤细的情怀,文字资质平平,偏还附庸风雅生出了文墨之爱。他认定,这是坏在了红楼上。
  唉,他是不知道,我在读过他一篇小说以后,就再也不读他了。而《红楼梦》,我一定还会拿起来再读。
  可惜,现在的读者已经以为“柱状视力”才是小说正道。“压缩饼干”吃多了,就误以为这才是小说的范本和原味。我个人认为,这些“压缩饼干”的出产者对此多少是要负些责任的。
  在鲁迅文学院有幸学习过一段。老实说,有某文学大刊主编对我们这群基层写作者是傲然的,这令现场的很多人感到十分羞耻——为我们自己,也为他。有人掩面暗泣,更有年轻的人流着哗哗的泪当面站起,指责此公缺少神父一样的慈悲宽怀,发誓用比他更年轻的人生资本来雪耻。这道伤痕隐隐深藏于心中,怕是此生都难以愈合。除非我就此掉头,远离所有的文字,不写,不读,不看,不听。
  但是,羞耻归羞耻,不得不承认,听了十好几位大师的课,唯有此公所讲,是最吻合我文学阅读观的。几年以后,当我几乎把听到的所有东西归还于京城那间教室时,唯有此公的“柱状视力”和“宽”一说,让我对小说,始终保持着狐狸一般的警惕和清醒。
  有两个女人迎面走来,一个衣裤紧身身形干瘦,一个裙裾飞扬体格丰美。虽然骨感已经成为时尚,我却依然喜爱那个风姿摇曳的后者。无论如何,不能让自己心动的美,不能成其为美。说到底来,我也不是那个可以受时尚和流行把控的人。
   
  三
  阅读是一种生活方式。抱定这种情怀的我,有过在小说之海淋漓畅游的经历。《福尔摩斯探案集》、《三个火枪手》、《简爱》、《安娜·卡列宁娜》、《复活》、《战争与和平》、《呼啸山庄》、《百年孤独》……王小波,格非,阿来,陈忠实,贾平凹,莫言,史铁生,余华,王安忆,铁凝,残雪,迟子建……
  不说了不说了,说得越多,越是惆怅于如今与小说的疏离。逢好春,一回在高山凉亭,难得地,与先生各抱一本小说听着松风就着山花细读。远远地,有熟人诧异打问:“怎么,你们都要考什么呐?”
  一句关问,煞去几多风景。
  小说啊小说,即便我这难得的一回转身,亦已经成为日常中的不正常了。
  回向小说,有两难,一难在于读人自身,在滚滚红尘的挟裹下,有没有定力生出回向之心?二难则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风光无尽以后,现有的中外小说,还值不值得读人去投入情感和精力?
  我其实,是一个中了小说毒的女人,我爱小说,就像无奈偷偷爱了仇家,恨着归恨着,疏离归疏离,到底眼里心头的惦记沉甸甸的。于是,这十来年,也就有了周期不一的,不间断的回向阅读。
  回向始于2000年。为何是这一年,里头有道不得不敢道的社会秘密,容我不说。
  最先俘虏我的是阿来。
  “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吁吁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
  “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神灵啊,我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都没有了。”
  “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是久违的雅净语风,素朴,从容,句短意绵,抛开故事,文字具足韵律之美,摇曳生姿,读来唇齿生香,余音绕梁。
  “我”是一个傻子,土司麦其家的二儿子,故事从“我”在床上醒来听到画眉开始,到“我”在床上死去结束。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我”展开了对于女人、权利、争斗、战争、死亡的观察和介入。因为“我”傻,思维就可以来得简单些,口吻就可以来得简短些,叙述就可以来得奇特新鲜一些,文本就可以跳出窠臼呈现更多异样姿质。依赖于此些,《尘埃落定》成为现今一部当之无愧的经典。
  多少年过去,这部小说成为我少有的,可以从书架上重新抽出翻读几页的书本之一。我以为,从文学手法上来说,阿来的巨大成功,在于找到了一个讲故事的傻子。我甚至以为,即便讲的不是土司制度瓦解而是其它故事,只要找到了这个“傻子”,阿来的成功就是一种必然。
  多么别具一格的小说,读来令人欲罢不忍,一个“傻子”的智慧贯穿全本,成为对聪明人世界的莫大嘲讽。你看一个傻子可笑,傻子看你更荒唐。相对于土司王国的崩溃,我相信,阿来要说的,应该还有更多。我读到了一些,也不说。因为我不是那个最聪明的读者,怕落笑柄。
  回向小说,很幸运地,我的眼光被缪斯牵向了陈忠实。
  煌煌一部《白鹿原》,以民风史风之厚,民情国情之重,令多少读者饱有眼福,享尽荡气回肠的阅读快感。
  相比阿来的素雅和浪漫,陈忠实是狡猾和务实的。
  我以为,中国的男人多是现实的,缺少浪漫之质的,作家也不例外。许是由于现实中少遇高品质爱情的原故,中国的男作家亦少有写情爱的高手。稍稍理理并不算少的小说阅读,就会分辨清楚,那些刻骨铭心的,纸上的爱情记忆,多是在外国小说中获得。但是这不妨碍陈氏以颇符合中国男人胃口的方式,由男女性事(而不是“情事”)入手抓住读者的心。
  “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我承认,即便身为一个女人,这句充满诱惑,赤裸裸的充满性能量的爆炸式开头,还是具有相当吸引力,让人在短时间内脸红心跳,心旌摇曳,一目十行地,急于想知道后事如何分解,像一只饿急的蚕儿,见了桑叶,急速蚕食。
  第一个死于难产,第二个死于痨病,第三个吐血而死,第四个死于羊角风,第五个,无由精神恍惚、半疯半癫被溺死,第六个女人鬼魂附体,气绝身亡。
  陈忠实成功了,他以沉重又轻飘的故事,短短几页纸,就让那么多女人死在了男主人公强悍的命运下,死在了神乎其神的迷信里。
  以如此之多的女人性命充当引君入瓮的故事道具,这样的无情和凶残,大约只有男人才下得了笔,也大约,只有这个几千年无视女性尊严,如今依旧有基因残留的国度才能生发。打住,事涉女权,跑题了。
  而我并不想因为这个抱怨,而无视陈忠实的成功,无视《白鹿原》是三十年来的无敌巨作。
  无疑,我是爱《白鹿原》的,但私爱《尘埃落定》要更多一些。大概是因为相对前者之厚重,之辽阔,之正面,之黄沙满天驿路遥遥,我更喜欢轻盈之美,喜欢月明风清景色醉人,喜欢寓言一般可以让人回味不已的作品。《尘埃落定》,就是一部具备庄重的轻盈之质,又具有游戏和寓言性质的小说。你希望一部小说有多任性,这部小说就有多任性。因为一个“傻子”,可以在他的世界里无尽地任性。
  一个陈忠实,一个阿来,吊足了我对于国产小说的胃口。于是,盛宴之后,再多的客饭都归于家常。阿来的出手,却更有隽永之味吧。或许可以斗胆轻言一声,《尘埃落定》可以比《白鹿原》或得更长久些?
   
  四
  记得从前的从前,没有比小说更吸引我的事物。对于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长长人生,我是抱有要求的——不算高,就要天天有小说读。这种要求的意义在于,想要借助于小说,去往一个又一个此生无法置身的世界。所有的艺术,无非是为了丰富单调的人生,是为了引领人们,跳出充满局限的人生苦海,去往那有无限可能的彼岸。

从前的从前,我不知道,彼岸是一个任脚力如何强健,谁都无法抵达的地方。我不知道,每一回,你以为奋力撑离了此岸一段距离的同时,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反作用力,也把彼岸推向了更远。
  强悍的海明威自杀,阴柔的川端康成也自杀。耄耋岁数上的托尔斯泰,在漫漫风雪日离家出走病死异乡小站,也与自杀无有二致。他们的死看似遥远却也令我百般琢磨。待到三毛自杀后,有一天我去了周庄,在她呆过的“三毛茶庄”独自呆了一上午。茶庄临水,窗对岸杨柳成行。是深秋,柳枝正去往枯黄之路,店家的三角黄旌旗,在凉风中招摇。置身这样的场面,人很容易就跌入无涯的时空,不知何来何往。二楼空空,我发呆,噙泪,想三毛,想自己。想她的死,想自己的小小悲欢。然后,我笑了,是想明白了三毛们的死。他们的死,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灵魂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你越是费心去喂养他,他就越是变得胃口刁钻。最后,那些喂养了众多灵魂的灵魂,因为得不到他自己所渴盼的,了无牵挂地去了……一个人不能对未知的事物穷折腾。保有一份恰当的无知,或许才是维持生命热情的良方。
  最终,我没能过上天天读小说的日子。有谁知道呢,从前的从前,总是以为此生有读不完的小说。到如今,却发现,世界上有写不尽的小说,却没有,你读不尽的书。
  因为你变得胃口刁钻,眼高手低。你一回回借着一本小说驶向彼岸,彼岸却始终只是你生命的一个寓言。待你如颗土豆一般在世间滚上几个来回,落了个皮绽肉伤,你终于醒悟,彼岸可以是勃勃乐园,也可以是无垠荒凉。你失却了对于彼岸的信仰,此岸的小说,就不再不加选择地,拥有必然的魔力。
  有两个小说的开头,在小说爱好者中津津乐道已久。每当我看到这些同好,像中了魔一般口口相传它们,我就忍不住想:这些人,果然是明了所以然的真正心头好,还是人云亦云地跟风传话?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侯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第一个来自《百年孤独》,马尔克斯一个机灵,石破天惊如同挖出了文字宝库中一个深藏已久的秘密,引来多少好奇的围观和五体投地的克隆?
  第二个引自《情人》,法国老女人杜拉斯一声沧桑道白,从容不迫,却威力十足,像一颗原子弹,把多少无明的红男绿女对于爱情的痴痴守望,轰隆一声炸开来,化作纷扬细雨,在多少人的心中下个没有止歇?
  追随着中外文学史上这两个著名的开头,我很快远离了杜拉斯。是以为,相比现实中杜拉斯惊世骇俗的爱情,我没有能找到她的作品比其生活更传奇的理由。我做不来伪小资,也用不着在一些场景里可以假装懂得地,以谈杜拉斯来证明自己的不群。我早已知道,要证明不群很容易装得到,要证明合群,却很难装。
  而哥伦比亚人马尔克斯就不同了。当我随着他任性的想象去马孔多小镇闲逛,布恩迪亚家族离奇荒诞的兴衰聚散,就变成了一个过客乐不思蜀的风景。初初的舞文弄墨者,痴于在合卷后谈意义。我却越来越不喜欢“意义”这个词,哪来的这么多意义?在别离“从前”很久以后,在越来越羞于谈论小说的境地上,终于邂逅一部小说,它又承载恢复了把你带去“彼岸”的功能,让你能够短暂地脱离此岸的羁绊,去收获一番魂游世外悠哉游哉的阅读快感,读人的福报,如是大焉。
  《百年孤独》之后,在小说阅读上,我依旧没有太大胃口。我只是一个游荡在街边无所事事的人,碰上美味,两眼放光偷着当一回珍馐野食亦可;碰不上,也不觉得太饿,是已有的阅读底子经得起一些晃悠。心灵随世事坚硬,读兴阑珊是其一;胃口躺了几回枪,败在了一些大玩技巧的所谓杰作上,是其二。
  我的桌边,有一本长达704页的大部头小说,是英国女作家莱辛的《金色笔记》。买它回来,完全是冲着诺贝尔文学奖的高帽子。冲着这顶帽子,我买了不少这种书。库切的《耻》,门罗的《逃离》,奈保尔的《浮生》《河湾》,耶利内克的《钢琴教师》,帕穆克的《我的名字叫红》,莫言的《蛙》,《生死疲劳》,《檀香刑》等等。所以列出这个书单,是想说出一句佐证自己阅读能力很差的话——这些书中,除了《浮生》和《河湾》,我基本都谈不上太喜欢。
  在我看来,莫言的《生死疲劳》和《檀香刑》用劲过度,对于残忍和暴行孜孜不倦的书写,让人怀疑作家的心底还有几分光明和敦厚?而《蛙》的书信体,被他用起来,总觉得在装嫩,读来有些怪怪的,是力道又用轻了呢。
  《金色笔记》,不分章节,一个故事,五本笔记,出版之初备受批评,对此作者曾经很是恼火,因为她自认创作的是一部与《安娜·卡列宁娜》和《红与黑》相媲美的杰作呢。而其译者亦说,“以一个伟大的创举丰富了小说的艺术,它的成功的艺术实验确立了自己在文学艺术领域的地位,即使某一天二十世纪的英国文学差不多全被人们忘记,我相信,《金色笔记》一定还会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对不起译者的是,如果不是翻书柜,我已经忘记这本书了。莱辛的技巧后来得到世人注目和认可,而我终于没有被诺奖的帽子押解着去死啃它,这放在阅读生涯的最初,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那时对于一本书的毕恭毕敬,和对于人生的恭敬向往无有二致。可以说,人生有怎样的拘束,读书时就有多少紧张。不敢对一本书说“不”,既是源自于对文化的盲从,也是因为急于喂养自己的无知。所幸,这么多年,经过无事就翻书的滴水打磨,自己总算从饥不择食,长成了这个样子——竟然握有了可以不读什么的智慧和力量。
  30年前,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在《美国讲稿》中谈到,语言是有重量的。而他的理想主张是让作品的“分量轻”。要减轻词语的重量,让附着在词语上的“意义”变得轻微。他是要以这样的文学作品,去抵抗世道人心的日渐“石头化”。
  写作如是,阅读同理:当生活重负不堪,需要有一种反作用力的文学阅读出现,那就是“寻求轻松”。比较之下,东方的“文以载道”,载不动现世人的几多愁!
  可惜了,我握不住卡尔维诺的手。
  “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而是你不想干什么就可以不干什么。”读书这件事上,了不起的不是你读了哪些书,而是你知道对哪些书说不读。不到这个份上,读书的自由也就无从谈起。
  记起来送过自己拙写的小说给人,起初整天担心被丢进垃圾堆。这种忧虑真是有道理又没道理。回到本文之初,我怎么处置别人的小说,我的小说也必定会受到同样的处置。因为,除了历史,谁也没有义务为别人,建造一座惜字塔。
  话及此,小说作死也好,不死也罢,没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