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连续剧《守望正义》的名字太正了,而且有些虚,不符合当下时兴“标题党”的潮流,很难吸引电视观众的眼球,但是我挺喜欢。作为法律人,我可以读出它的内涵。正义是需要守望的,也是可以守望的,因为它有时离我们很近,常观望相厮守;有时又离我们很远,可望而不可及。  
  “检察官是正义的守望者”,我听了便有些担心,因为这太像是一部法律职业宣传片的主题。然而,我看了电视剧,挺好看挺感人的。剧中确有法意的传播,但不是简单的宣示,不是直白的说教。我感觉,“法”是这部电视连续剧的“魂”,在故事情节中飘荡着,在人物言行间游走着,细心的观众可以感知,可以意会,可以欣赏,可以赞美。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法”,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法的精神,是法治的灵魂。  
  我不太熟悉影视圈的演员,也不太懂表演艺术。作为一名法学教师兼业余作家,我更关注故事、情节、人物、语言。我感觉,在这部37集的电视连续剧中,故事错综复杂,情节跌宕曲折,人物鲜活丰满,语言贴近生活。如果说前几集的剧情展开略显平淡的话,那么在第10集之后,人物之间的冲突就开始激化,多维张力交织呈现,多重悬念连环递进,让观众获得了张弛有度的愉悦感。  
  这是一部反映当代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大戏,而且是以检察官为主人公的。故事从响水河矿污染饮用水源的案件开始,牵连出五年前南都集团国企改制过程中的暗箱交易,衍生出另一个国企老总跳楼自杀和知情人无端被袭的事件,最终查明了当地国资系统的贪腐窝案以及这一系列阴谋的幕后黑手。从环境污染到国企改制,从行贿受贿到非法交易,这些故事元素的组合在当代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当下中国,腐败犯罪已然成为一个相当普遍的社会问题。不仅政府机关和国营企业中有腐败,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中也有腐败;不仅在金融、房地产、商业、农业等领域内有腐败,在教育、医疗、文艺、体育等领域内也有腐败。犹如毒瘤的腐败在中国社会的肌体中大面积爆发,动摇了国家的政权根基,恶化了社会的行为环境,因此,反腐败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当务之急。中国的新一届领导人上台之后多次强调要严查腐败案件。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于2013年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讲话中就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这表明我国反腐败的策略已经从杀一儆百转向有贪必肃,从严惩转向严查。  
  严查腐败的关键就在于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就要做到反腐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查面前无一例外,于2014年“全球老虎日”(7月29日)落马的“大老虎”周永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严查腐败,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既要查官贪,也要查民贪;既要抓受贿,也要抓行贿。这一切都在电视连续剧《守望正义》中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因此,《守望正义》堪称一部紧扣时代步伐的反腐力作。  
  尤值一提的是,这部电视连续剧展现了中国反腐败“正规军”的风采和依法办案的魅力。无可否认,在当下中国,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中共十八大以来查办腐败大案的过程中,中纪委和中央巡视组的成绩斐然,功不可没,于是,纪检监察机关也被一些媒体称为中国反腐败的“正规军”和“主力军”。然而,纪检监察人员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侦查人员,“双规”也不是查办腐败犯罪的法定程序。换言之,纪检监察人员本不是查办腐败犯罪的“正规军”,却责无旁贷地成为了“主力军”,这种带有“运动式反腐”色彩的办案模式属于无奈之举,并非长久之计。  
  在一个法治国家中,对于任何犯罪的侦查都必须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进行,都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则。面对严重的腐败态势,我们必须严查腐败犯罪,但是必须严守法治原则。我们不能采用“严打”刑事犯罪的模式进行“运动式反腐”,否则就会留下许多后遗症。中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过程中造成的诸多冤错案件,就是惨痛的教训。诚然,腐败犯罪案件的查办很少会发生像杀人强奸等类刑事案件中那种张冠李戴的错判,但是也会有定性或定量不准确的错误。更为重要的是,违法办案本身就是在破坏法治行为环境,犹如采用破坏生态环境的方法去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这种做法不仅会危害当代,而且会贻害子孙。  
  检察机关应该成为中国查办腐败犯罪的主要力量,既是“正规军”,也是“主力军”,因此,中国腐败犯罪的查办应该从纪检监察机关为主转向检察机关为主,从“法外查办”转向“法内查办”。法治是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也是中国反腐败的基本路线。检察机关查办腐败犯罪案件,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使“依法办案”不再成为一个空洞的口号。要实现这一目标,检察机关就必须全力打造一支值得信赖且经得起考验的“反腐铁军”。令人欣喜的是,我在《守望正义》中就看到了这支“铁军”的身影。  
  这部电视连续剧相当成功地塑造了以锦山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李大康和挂职副局长夏青为代表的反贪检察官群体。前者具有丰富的反贪实践经验,为人正直却也不失狡黠。后者具有法学和心理学的双重教育背景,聪慧冷静却也不乏人情。由于两人的办案理念和思路有所不同,所以在侦查过程中不断发生冲突,但这些冲突也时常碰撞出法治的火花。例如,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职务犯罪侦查的常规措施之一,因而也在《守望正义》中多次展现。李大康和夏青的审讯策略有所不同,但是都展现了“正规军”的风范。虽然二人关于“诱供”的争执有些超前,但是也体现了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总之,依法办案是这部电视剧中的一条基线。  
  另外值得称道的是,《守望正义》对反面人物的设计和塑造也秉持了人性的本原。从作为系列阴谋之幕后推手的“资本玩家”丁一凡到一直在前台表演的响水河矿业公司经理曹鸣益,从贪财贪色的南都集团总经理范长利到心怀鬼胎的马前卒卢会军,从畏罪自杀的国企老总汪鸿志到贪图小利的计算机师童飞,从官高位重的副市长到手握实权的国资委主任,这些人物各具特色且有血有肉。作为犯罪者,他们既有邪恶的一面,也有良善的一面。这种并非简单地以丑恶的脸谱呈现犯罪的人物塑造也很符合腐败犯罪的现状。  
  在当下中国,腐败犯罪的生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人性本能中生成腐败的原因,也包括社会习俗和社会转型期中生成腐败的原因,还包括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中生成腐败的原因。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不仅坏人恶人会犯罪,品行一般者也会犯罪。其实,贪官等罪犯也都是人。诚然,他们绝不是高尚之人,但也并非都是邪恶之人。其中,有些人真坏,利用“改革开放”生成的制度缺失或漏洞,千方百计地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有些人本来不太坏,但在物欲横流人心向恶的社会环境中,未能把持自我拘束私欲而陷入罪恶的泥潭。这也正是该电视剧在人性刻画方面的得分之处。  
  我以为,《守望正义》可以划归在欧美国家相当流行的“犯罪文学”的范畴。1999年10月,我曾作为中国的唯一代表参加了在保加利亚的瓦尔纳市召开的“国际犯罪(文学)作家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RIME WRITERS)的第12届大会。人常说,爱情是文学的永恒主题。要我说,犯罪也是文学的永恒主题,因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而犯罪永远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诚然,爱情展示的是生活中美好的一面,而犯罪披露的是生活中丑恶的一面。但是,美好与丑恶是相反相成的。没有美好就看不出丑恶;没有丑恶也就显不出美好。就传统而言,犯罪文学作品往往取材于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但是在保加利亚的会议上,我就发现欧美国家的犯罪作家已经开始把目光投向金融诈骗和贪污贿赂等形式的经济犯罪。《守望正义》也符合了世界犯罪文学创作的这一潮流。  
  顺便说,犯罪文学与武侠文学都属于通俗文学的范畴,都是大众喜爱的文学样式。二者确有相似之处,例如,二者都注重情节的安排和悬念的设置;二者都以惩恶扬善为主题,而且往往都要表达正义必定战胜邪恶的信念。但是,二者也有区别,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智力角斗”与“武力角斗”的不同,武侠文学崇尚武功,在角斗中以武力制胜,而犯罪文学崇尚智慧,在角斗中以智力取胜;第二是“有法斗争”与“无法斗争”的区别,武侠文学在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不讲法律规范,甚至是无法无天,而犯罪文学一般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展开善恶之争;第三是“文明对抗”与“野蛮对抗”的差异,武侠文学中的对抗以打斗为主要表现方式,动辄伤筋断骨、血水喷流,展现的是人性中野蛮的一面,而犯罪文学中的对抗则主要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基本上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守望正义》也充分体现了犯罪文学的上述特征。  
  “法治”必须以人为本,以老百姓为本,因为法治本来就是老百姓的事情。没有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就不可能有现代法治国家。因此,我真诚地希望中国的作家、编剧、导演们能够创作出更多的类似《守望正义》的文学作品,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为中国的法治进步提供正向的推力。     dd5dc9b912e747028fa18c7978ff3db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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