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辛建斌长篇小说《落红岁月》,分三次读完了辛建斌的长篇小说《落红岁月》,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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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说方面,我跟建斌一样,又是演员又是观众。我出书,我是演员,他是观众。他出书,他当演员,我当一回观众。新书送来我不在单位,回来及时从办公室要过来,我得看,因为我们是二十多年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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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满市井气的小说读起来很接地气,非常亲切,还有第一人称的叙述策略,很吸引人。感觉建斌随着读书阅读阅历的增加,行文更加老道自如,自成一体,与那些自以为是眼高手低太看重文学技法总盯着这奖哪奖这刊物那编辑的“大家”分道扬镳更远,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写特立独行的作品,这种写作状态有利于养生,是自己喜欢的“逸趣闲适”的全好诠释。我以为告别功利的写作最幸福。建斌做到了,向老兄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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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学意义方面,《落红岁月》比起建斌原来的小说更雅致,更简约,更文学。建斌的小说人物命运有沉浮,有发展,但是缺乏生动的情节和细节推进,写得有些平散,也许这是小说的新写法,但以本人的阅读习惯还是喜欢有悬念有故事的作品。反思,建斌的这种写法已完成了6本书其中三本长篇小说,为什么都吸引人?是建斌的幽默滑稽,是建斌的几乎是纪实的构思方式,因为我们总有窥伺的欲望,就津津有味的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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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有一个老作家在听取本人某个作品的构思是问你的主题思想是什么,写这个小说要达到什么目的。读《落红岁月》里的话:一定要继续写,要用新作来证明自己写作并未枯竭。还有:我想把我们几个弟兄在陕广厂度过的青春岁月写成一部小说。两句话很真诚真实,算是回答了上面老作家的问题。小说就是小说,不要给小说增加太多的理论课题,那是评论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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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奇辛建斌的毅力和自信,不管什么题材,到他老兄笔下一律变成诙谐轻松散点式的写法。本来文无定法,写起来舒服就行,有人读就行,有人买就行。建斌是强大的,他的文学胃消化功能很好。前头的6本书是这样,《落红岁月》还这样,建斌已形成的自己独特的小说风格。我们有什么必要指东画西的费靴劲干嘛。建斌,好着呢,就这么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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