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不干事,但很会琢磨干事的人,他们也许成事不足,但却非常善于败事,败了别人的事情,让那些干事的人灰溜溜的,就是他们活着的最大目的,也是他们活着的最大成绩。

  这样的人一般有一个最大的特点,用文明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不知羞耻”;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不要脸!”你骂他什么,他都会哈哈一笑,你即便吐在他脸上,他依然我行我素,面不改色心不跳,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鲁迅把这种人叫做“二皮脸”,农村人把这种人叫“橡皮脸”。俗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但同时“人不要脸,无法可治”,遇到这种把自己的脸和尊严不当回事情,把老百姓的舆论和斥骂当做耳旁风的人,好人有时候还真的没有办法。对于近乎流氓和无赖的人,你正面的和他战,有些丢份,但是你完全不理,他又越来越嚣张,越来越露出小人嘴脸和无赖丑态。这就彷佛是苍蝇,虽然伤不到你,但是会干扰你,会扰乱你,会在你的脸上拉下一些蝇子屎,让你恶心。鲁迅当年有一篇文章叫做《痛打‘落水狗’》,意即对于已经落水,露出一副可怜相的狗,是不必“费厄泼赖”的,正确的做法是继续痛打,直到狗们落荒而逃,不敢再靠近;其实,比落水狗更可恶的是疯狗,一般来说,疯狗见谁都咬,它会视所有人都是他的敌人。反过来说,疯狗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所有人要痛击的对象。如果说,对于落水狗要痛打,对于疯狗就更要痛打,因为疯狗对人的危害要远比落水狗更严重。被疯狗咬了,一定会得狂犬病的,而狂犬病是要死人的。因此,现实生活当中,假如真的遇到疯狗,尤其是被疯狗咬了之后,除了赶紧打狂犬疫苗之外,那条疯狗一定是会被大家齐心合力击毙的,以免祸害更多的人。因此,对于疯狗,是完全不必退让的,也不必仁慈的。对待疯狗,最合适的莫过于手里的棍棒,因为疯狗听不懂人话,也不愿意听人话,它的特点就是不停地疯咬,见谁都会露出牙齿,狂吠乱叫,不过从另一面看来,假如他不这样,那也就不成其为疯狗了。

  现实生活中,这样疯狗一样的人比较少,但也不是没有。据说关中某县某村,一个一辈子善于告状却一辈子也没有成功的人,最近两三年又盯上了村上一个一心为大家干事的人,这个想干事的人无论干什么,他都会乐此不疲地告状,以影响干扰正在进行的有益于百姓的事情为乐。虽众叛亲离,百姓骂声一片,甚至在公众场合吐在他的脸上,但他依然不改初衷,依然告得不亦乐乎。最近一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并没有阻止住那个干事的人,也并没有影响到那人在群众当中的威信,几乎有点狗急跳墙地公开骂上了。可笑可憎复可悲。

  突然就想到了那句俗话:狗改不了吃屎,何也?基因使然,性格使然,骨子里的劣根性使然。这个世界上最难的,大概就是让疯狗不乱咬,让野狗不乱跑。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不是做事,而是防止那些干扰你做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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