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一般分为五个境界:一杯醉,十杯倒,百杯晕,千杯睡,万杯笑。我与毛哥相比,毛哥属于万杯笑,而我连十杯倒也很难达到。


  前几年毛哥曾说自己喝过的酒有两吨多,但经过我大胆假设、严密推理、小心求证,毛哥的话有点言过其实。假设毛哥喝的酒有两吨,折合四千斤,按一天一斤,毛哥喝酒的天数则有四千多天,一年365天,折合十一年之多,也就是说毛哥在20岁到40多岁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有一半的天数有酒喝并且每次不少于一斤,考虑到毛哥职业及家庭等情况,加上毛哥好的是酒场的气氛,不爱独自喝酒的习惯,毛哥的所喝的酒数只能是个概数而非确数,也就是说总量很可能达不到两吨。 


  我与毛哥的喝酒情缘还得从1995年谈起。当年的毛哥刚调入二中,我们住一个宿舍。毛哥的到来也改变了我吃食堂的习惯。虽然已过二十余年,我还清晰记得毛哥带来一块大案板和一把菜刀,我们自己炒菜做饭,当然毛哥每次吃饭都愿就着白菜整两盅。


  彻底暴露我“一杯醉”水平的是在一个平常的中午,我们照旧是炒白菜,毛哥摆上两酒杯边吃边喝,碰巧玉兰和贵平到我们这院打水,毛哥盛情相约,两人欣然应允,我说一杯,她们竟说三杯,吓得我落荒而逃,从此落下笑柄,以致毛哥认为即使他喝晕了,将我喝好也不在话下。


  我与毛哥在酒场喝酒也多了起来。毛哥总是首当其冲,而我只能退避三舍。毛哥只管喝酒,而我倒茶倒酒,以致有一段时间把毛哥惯得即使水壶就在毛哥手边,毛哥也得让我给他倒水,毛哥把自己当成酒仙了。


  那时我唯一的愿望便是击败毛哥一次,但我深知,我与毛哥相比,只能是滴水与大海,蚂蚁与大树,想击败毛哥谈何容易!但事情来时就是那么简单。 


  记得那是在一次初三的聚会上,毛哥照例是胆气雄豪,意气风发,喝到最后,毛哥喝得已有醉态,我想机会终于来了,我便欣然答应和毛哥碰杯,便端着酒杯过去,毛哥怀疑我杯中的不是酒是水,提出疑义,我说:即使是水,我再填酒。抓起酒瓶便倒,直到毛哥满意为止,倒完便一饮而尽,等我喝完,毛哥只得端起酒杯,但只喝了一小口,便控制不往自己了……


  其实,我确实不能喝,不过在酒场上我有自己的原则:一是能不喝就不喝,能少喝就少喝,能蒙则蒙,能混则混;二是少说话,少说话则少树敌,别人就很少纠缠你;三是搞好服务,倒好茶酒,别人不但不纠缠你,还替我喝,像刘哥,每次都愿坐到一块,成为我的保护伞,所以酒场上从来没有喝高过。这次在我们桌上就没有喝酒,到毛哥桌上,我的酒杯里确实是水,不过我觉得即便再倒半杯,也没有问题,于是拿瓶便倒,毛哥当时已醉眼迷离,我便趁虚而入,所以将毛哥喝蒙了。其实毛哥也不是不能喝,只是毛哥以前喝得太多了,厚积薄发,量变变质变了。   


  一句话总结:毛哥喝酒靠实力,而我喝酒靠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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