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我虚岁十六,还在中学读书。


  一个星期六,我从学校回到家,父母安排我去另一个村相亲,对方虚岁十九。


  给我找媳妇的事,家里根本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妈妈把早已洗好的衣服给我换上,然后由奶奶领我去了。


  那时相对象真省,我只带了一盒两毛三分钱的香烟。


  东家烧开了水,沏上茶。我们等了好长时间,要见的姑娘才红着脸姗姗来迟。


  相亲成功,待结婚后,爱人才不好意思地说出迟到的原因:在生产队借了好几家,她才借到一件半新不旧、勉强出得门的衣服穿上。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那时人们都是这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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