蜷缩在小小的,老式单人沙发里,将那本《皮囊》看的越来越薄。

  这本内容并不算太多的小书,因为是32开本,所以一页一页罗列起来,并不算太薄。许是因为开本小,每一页字数不多的缘故,抑或是内容足够吸引人,每次看起来,都会手不释书的原因,总之,这是我阅读最快的一本书。

  说起这本书,还得从寒假谈起。

  寒假里值班,和一起值班的同事不知怎的谈论起看书的话题来。

  不谈不知道,一谈吓一跳。在谈话中得知,她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不但她看,爱人,两个孩子都爱看。

  一家人都爱阅读,藏书便自然多了。听到她说,每次过年整理一次书籍,因为太多,无处可放,总会送给亲戚的孩子一些时,惊为天人。

  从不羡慕任何人漂亮华贵的衣着,和款式新颖的名牌包包。但这次听到她诺大的藏书量,真的羡慕不已。

  我爱看书,但很少买书,对于一向经济拮据的我来说,买书,无异是一种奢侈。后来,电子书的便捷,满足了我对书的渴慕。这好吃不贵的阅读方式,是我的手机功能发挥到极致的日常。

  如此,渐渐的便不再考虑纸质书了。不过,对于纸质书,总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情怀。每次看到谁家的书橱里陈列着书籍时,总是会挑动沉在心底的那根琴弦。

  书于我的饥渴记忆,更多的来自童年。那时日子过得紧紧巴巴,一个本子用到密密麻麻。买书,于我来说,想都不敢想。每次有小伙伴拿来新书时,实在想看,就撕下一张本子纸作为交换,看上一小会儿。往往正看到兴头上,书被收回。就再撕下一页纸,再看上一小会儿。

  最开心的事,是能借到书了。记得有一次放学时,借了一本《故事会》。刚打开准备看时,娘让我到新房子叫父亲回家吃饭。

  结果,天快黑了。家人都已吃了饭,才在新房子前的一堆乱石里找到蹲在石头缝里看书的我。一顿骂,自然是免不了的。

  所以,在我的记忆里,对书的渴望,由来已久,而且是永远没吃饱的那种。缺什么,便渴慕什么。书,也是一样。

  有着相同爱好的我和同事,聊起书的话题相谈甚欢。中午下班时,她说,下午上班时,给你带几本来。听了,甚是开心。除了开心,还有感动。

  爱看书的人,也爱书,爱书的人,通常不愿外借。在别人眼里的一堆废纸,在爱书人的眼里,却如同珍宝。所以,当听到她主动借阅时,无比的感动。

  下午同事上班时带来三本书。但她不无遗憾的说,有一本《皮囊》,写的特好,很想推荐给你。但是回家找时,却怎么也找不到。连忙给她说,不急不急,啥时候找到,再看也不迟。

  开学后不久,有一天她兴冲冲的拿来一个袋子,开心的说,终于找到了。打开,看到那本发黄的,已经起了毛边的《皮囊》,看得出,它已经被主人翻阅了很多遍。

  遇到喜欢的东西,总愿意分享给同样喜欢的人,大概是人们的"通病"吧!如果把这种"痴"看做是一种病的话。就像鸟儿爱花,每到初春梅开,和盛夏荷开时,一定会拉上我一起观赏一样。

  娘曾说过,"有饭送给饥人,有话说给知人"。一个"知"字,是知心,也是知音,是一个能懂的人。

  一上班,忙碌的工作,再难有坐下来静静谈论有关书的话题的机会。各自在自己的班里忙碌着。有趣的是,偶尔在卫生间打扫卫生,衣帽间换脱衣服擦肩而过时会匆匆说上两句。

  我说,第一篇我曾经在其他刊物上不止一次看过,但不知原来是这位作者写的。她说,还有一篇更好看,叫"厚……"。最后一个字,我听的并不甚清,因为说这最后一个字时,她已经走进了她自己的班。直到我看完那篇,才明白最后一个字是"朴"。

  有句话叫做“书非借不能读也”,以往觉得甚是。但这次借书,却让我觉得,书,还是自己的好。因为一本书单单阅读一遍,犹如水过地皮湿,并不能深知其味,深解其意,要想真正的理解起精髓,是需要通读三遍的。第一遍,解其意。第二遍,解其神。第三遍,解其法。

  借阅的书,哪好意思久久留置,通读三遍。即便是同事一再声明,不必急着还,慢慢看。我又哪里好意思久借不还。爱看书的人,视书为自己的孩子。若非信得过的人,哪里愿意借书给你。既然得人信任,便不好一本书看上三两个月。老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如此,越发羡慕起有藏书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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