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99年11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韦丽、刘云织包庇一案。被告人韦丽、刘云织帮助罪犯隐匿、转移罪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第一款的处罚规定,但被告人韦丽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检举罪犯杀人的事实,有重大立功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韦丽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刘云织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四年。

        这是一起看似平常的、简单的刑事案件。然而案件的背后却隐藏着一起由婚外情引发的杀人碎尸案,杀人犯手段之残忍,其结果之悲惨,令人发指。


        遭遇畸情

        对于59岁的长春市某木器厂退休工人刘云织来说,日子虽不算大富大贵。但她有三儿一女,该成家成家,该立业的立业,各个儿女生活事业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日子过得平安红火。其中大儿子肖光最让他在世人面前引以自豪。当年38岁的肖光,原来就职于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后来辞职开了食品厂,不但生活富裕了,还买了一台属于自己的车。

        然而,老人哪里知道,正是因为有了钱,肖光不再满足于枯燥乏味的家庭生活,他三五天去趟饭店、洗浴中心、歌舞酒楼,不久便与妓女有染。他的罪孽便也从此滋生。

        那是1996年元月4日,在家呆得百无聊赖的肖光独自一人驱车来到长春市某伊甸园酒店,酒足饭饱之后,他来到二楼洗浴中心,洗漱完毕,他又来到包房接受这里的特殊服务,就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按摩小姐王雪,她长得虽不算漂亮,但成熟中带着青春的妩媚。似乎是命中注定,他和肖光一见钟情,那一夜他们彻夜长谈,彼此以身相许。

        从此以后肖光像着了魔似的每周必来看望王雪,彼此总有叙不完的绵绵情话。每一次分离,都让他们难舍难分。自从有了王雪,肖光不再到处拈花惹草,但是他对妻子和女儿的责任感也越来越少,家中大事小情他很少过问,并经常以工厂加班为由夜不归宿,妻子韦丽也常因此事与她吵架,但一向少言寡语的肖光拒不承认自己的婚外情事,继续我行我素。母亲刘云织也因此事曾多次劝诫儿子要走正道,遭到儿子的反驳,每次肖光都与母亲吵得面红耳赤。母亲一气之下不再过问儿子的事儿。

        于是肖光和王雪的感情发展得更加迅速,二人常常公开出入各种场合,宛若情侣。这时王雪曾多次邀请肖光到她的老家榆树,目的是向邻里显示她找了个有钱的“男友”。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肖光答应了。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原来听邻居说,他心目中的王雪早已不再是个二十几岁的少女,而是四岁孩子的母亲,她已过而立之年。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她与前夫离异的原因是她曾多次与其小叔子以及公公单位司机勾搭成奸,被其婆家赶出家门。无奈她只身来到春城在各大酒店宾馆做按摩小姐,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抓获送进收容所。出来后结识了二道区某油机厂刑满释放八年的囚犯许某,二人感情很快破裂,许某扬言要杀死王雪,为了逃难,她很快找到了肖光为靠山。

        听完自己深爱的情人那复杂的背景和过去的种种劣迹,肖光不仅打了个寒颤,他的心突然间凉了半截,顿时,他感觉一种沉重的负担压得他难以喘息。他几次想过和她分手,然而分手哪有那么简单的事。再说王雪是爱自己的,她也够可怜的,这样一想,肖光由开始的恐惧慢慢变成了同情。为了不连累他的妻子和母亲,肖光不久在榆树开了个食品厂,这样做一是能有借口长期与王雪在一起。另外还可以在经济上帮助王雪父母那贫困的家。然而,食品厂经营没多久,因其原材料不足,销售渠道不畅通,市场信息闭塞等原因而滞销。加之王雪的父母及其姐弟经常无端地向他“伸手”要钱,食品厂不得不停产。

        这期间,肖光是最痛苦的,他不但赔了钱,还打肿脸充胖子,东挪西借为王雪的姐姐姐夫买车还债,他终于看透了这一家人的本质,用他在遗书中的一句话说:“他们一家人看似淳朴善良,实际上却是金钱的绝对奴隶。”这还是次要的,最令他难以忍受的是王雪的姐姐们多次向肖光提出要他离婚与王雪结婚的要求,王雪亦为此事多次与他大吵大闹并两次以喝农药相威胁。对于这件事,王雪的姐姐王丹在公安机关询问的证词中也这样说:“二人在榆树经常吵架,吵得不可开交。”  

        与此同时,即1998年2月。在长春的妻子多次找到肖光的母亲刘云织,提出要与肖光离婚。母亲刘云织十分气愤地来到榆树将工厂设备拉走并和儿子大吵了一番,逼迫着儿子回到长春。看到自己善良贤惠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再想想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肖光自觉惭愧,感慨颇多,但已后悔莫及。他如何舍得离婚呢?那一夜,妻子伟丽又妥协了。

        如果这时肖光能改邪归正,真心诚意地回归家庭,事情的结果会向良好的一端发展,可是肖光与王雪仍然藕断丝连。半个月后,肖光竟然又将王雪从榆树接回长春,将其安排在肖光开的食品厂里工作,两人还在食品厂附近合租了一间房子,形同夫妻。不过,此时的王雪似乎目的更明确,她直接和肖光摊牌:你必须离婚,否则,你给我30万元钱。并多次扬言要杀死肖光的女儿。还说她在长春市有一伙儿自己的人。肖光听罢,令其毛骨悚然,这时他已经看到似乎王雪身上的每个毛孔都散发着阴险和歹毒的东西。最毒莫过妇人心,怎么办?肖光开始犹豫、彷徨,王雪说的那几句恶毒的话常绕在他的耳畔,搅得他整日心神不宁。


        谋杀碎尸

        长时间积累的痛苦不可能一天就能完结。既然不能离婚,这种痛苦的煎熬就永远不会休止。不管怎样,不能输给一个娼妓。一想到可爱的女儿,她的心里顿时充满了仇恨。何不先下手为强?罪恶的念头在他脑海里来回翻滚,一会儿化作恶煞的鬼神,一会儿化作一滩污血。好几次,他自己把自己吓傻了,这时,他的心又软了,毕竟他们曾经爱过。但爱又能怎样?她不仁,我就不义。

        1998年5月2日,着实让肖光煎熬了一天。晚上,他如约来到王雪身边,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肖光今天表现的特别温柔,王雪说想吃方便面,肖光二话没说快速下楼买来,这次他要亲自给王雪煮方便面,就在煮方便面时,肖光颤抖地从衣兜里取出一大包安眠药,快速倒进锅里。不料,此招不灵,王雪刚吃几口便因其味苦而放弃了。肖光只好陪笑又做了别的饭食,这晚他们恩爱有加,似乎一下子又找到了初恋时的快慰。不觉间已是夜深人静时,看着身边睡得正香的王雪,肖光爱恨交加,忆着他们在一起时的所有的幸福和快乐时光,确实令人难忘。但不知是什么力量,突然间他的脑子锁定王雪那副凶狠、暴跳如雷、出言不逊的样子,怎么也挥之不去。顺势,他从柜子下面抽出早已准备好的斧头,朝着熟睡的王雪脑部砍过一斧头,顿时脑浆迸裂……

        事后,为了掩人耳目,没有人能想象得到肖光是如何搂着王雪那冰凉的尸体睡了两宿的。第三宿,肖光急情之下想了一个处理尸体的“妙方”----“碎尸”。“人的灵魂已走,躯壳就无所谓了。这样我就毫无恐惧地肢解了她”(引自肖光的遗书中的话),并用皮箱和旅行袋分别装好。

        5月4日上午,肖光匆匆忙忙地给妻子韦丽打个电话,将他杀死王雪并肢解的经过向她和盘托出并请他帮忙运尸。韦丽听后,吓得差点昏死过去,时不可待,人命关天,毕竟是夫妻一场,总不能就此袖手旁观啊。5月5日,他们又将此事告知母亲刘云织。作为母亲现在即便有太多责备的言语都已无济于事,婆媳俩相见之后抱头痛哭。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不过,肖光却显得异常镇静,他说:“她是卖淫的,不是好东西,我脱离不了她了。”他安慰了母亲和妻子之后,遂提出运尸方案。5月4日,他们将王的部分尸体块扔进长春至德惠102国道1142至1143公里处雾开河大桥下以及辽宁省开源市等处。5月5日,他们又将王的另一部分尸体碎块及肢解尸体所用的工具等物品,转移至刘云织家,将尸体碎块包装,并将作案工具和死者遗物上的血迹清洗后,分别扔掉或转移。没多久,肖光的弟弟以及韦丽的哥哥都知道了此事,经全家人商量决定,5月11日,韦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检举了肖光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5月13日,因杀人包庇嫌疑,韦丽和刘云织被长春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由长春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决定,决定对她们二人实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随时听候公安机关的安排,配合公安机关找到肖光,使其投案自首。


        忏悔自杀

        在尚未抓到肖光之前的5月14日至20日。公安机关分别对为韦丽、刘云织及其家属进行了审讯,他们没人知道肖光到底去了哪里,几天来音信杳无。母亲刘云织说5月10日母亲节那天是她和儿子见的最后一面。

        5月27日晚9点,韦丽的哥哥韦刚突然收到肖光的传呼,并说他在酒店等着韦刚,见了面,肖光不禁泪流满面,语气中表明自己后悔杀了王雪,并反复嘱托韦刚要照顾好妻子韦丽和女儿。自己马上就去公安局投案自首。临别前,还满怀深情地唱了一首《别亦难》……

        也许这首歌是一个即将寻死者对尘世的最后的留恋,然而他的亲人们丝毫却没有丝毫的预感,他走得如此悲伤,悲凉和寂寞,包括他死的方式。

        5月28日13时50分,长春市宽城区杨家派出所长青乡四队刘家屯东侧一块坟茔地的一颗歪脖树上发现一具吊死的男尸,死者脖子上挂有一幅近视眼镜,上身着灰色西装,内着黄兰竖条体恤,下身穿灰裤子,脚穿棕色皮凉鞋,腰系鳄鱼皮带。同时,在榆树下的一土坟旁有烟酒等物及用土块儿压着的写满字的纸,刑警们拿起这张纸,原来是死者留下的遗书,落款署名肖光。

        当然,几乎没有人知道肖光为什么选择死,而没有去投案自首。针对这一解不开之谜,我们还是用他遗书中的言语去理解吧:

        “我是一个杀人犯,我触犯了国家执行法。为此我未有苟且偷生之心理,如果我想狗且偷生,我可以躲进长白林海。但我想作为一个人,没有了自由,那即便活着也毫无意义。回忆一下短暂的人生之路,给亲人们带来的痛苦,真是生不如死。

        人呢,一旦脑海中形成了恨,就不会有“法”的规则的。那时我的确是个“法盲”,头脑中只有恨、恨……就这么简单!毁了我的家庭,毁了我的前程!毁了我的一切!带给亲人们的是耻辱!留给世人及社会的……”1998年5月26日罪人:肖光

        斯人已去,他的喜怒哀乐连同世人对他的评判的是是非非都将随风而逝,至于他杀人的动机以及他性格里深层次的东西,只有他的弟弟肖云的只言片语:“他性格内向,平时很少和人沟通。他朋友不多,很少和外人来往,并常常和母亲吵架,脾气也很坏。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哥哥会杀人……”



        注: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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