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琳公,黄氏入黔第十三代儒者,字石清。其父金题为清末秀才,其叔德芳为清末进士。兄弟二人,公排行第二。公1917年5月出生于普定县白岩乡窝子村。自幼好学,秉性乐善。1938年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妻方氏,育有二子二女,有二子、一女,因病于年幼时亡故,唯长女相伴,读书成人,为师退休。公生前将其母从安顺郊区迁葬窝子丫口北后细角大坡下。他去世后,附墓于母。公在生时,最推崇清朝名将张之洞祭奶母挽联,且常以此教导族中读书上进之后世子孙。其联如下:

  上联:一饭尚铭恩,况曾保抱持携,只少怀胎十月;

  下联:千金难报德,即论人情物理,也当泣血三年。

  由此可见公之孝,何等至诚。

  上世纪四十年代,因文才优异,经第一名之成绩考取普定县国民政府公务员,任职于民政科。解放后,因怜孤济贫,有恩于民,且顺应时变,被为评开明地主。自学勘舆、八字预测,喜读四大名著及《花月痕》、《老残游记》、《西厢记》、《二刻拍案惊奇》等古典小说,善诗词,偶有所作。书法师承颜、柳,有创新,善行楷,常为人勘寻阴地、指点阳地,应邀为人撰写墓碑、神榜、春联等,村人谢仪,好酒好菜亦可,粗茶淡饭亦喜,点心糖果,随多意少,从不计较,直至离世。

  公于改革开放后,地主摘帽,公被村校聘为民办教师。所学无用武之地则乐于诗书,以己之所长益人,不计得失;学有所用则用心敬业,日夜思之如何与时俱进。

  八十年代初期,黄氏续修族谱,公任总撰,亦自愿承担走访搜集之任务,从不因辈份与年事相对较高而倚老。在交通不便的历史背景下,公虽瘦弱,于平坝、普定两县,凡涉及任务之需,无论涉及何村何寨,徒步遍访,访而详记,一笔一画,严谨认真,不辞辛劳。且研读旧谱,思而鉴之,秉笔无私。树典范,重公认,褒事迹,合先例。修家谱,族人集资以为用,乘车与路途之必要食宿,因公所费,皆可报销。然公视之如已出,能节约处且节约,从不多花一分一厘。但人多嘴杂,对公为族谱不辞辛劳之精神,亦有不理解者说三道四。公闻之,不与之争,轻叹一声,一笑了之。那一次修谱,因公校之严谨,几无刊误。然公于族谱续修之业,虽身心倾注而功不可灭,然从不居功自傲,仍保持谦谦君子的寻常情怀。因此,其甘于奉献之精神,德泽后世,恩及子孙。

  1989年冬,洪琳公因病医治无效而离世,享年72岁。三十年来,族人忆公,难忘其为黄氏续修族谱尽心尽力之身影,不图任何回报之怀情。族中后世子孙至今仍念念不忘。平坝当年续修族谱之成员及子孙代表,年年清明皆亲往其墓致祭。

  为纪念洪琳公为族谱公而忘私之精神,入黔黄氏后裔之族中代表聚而倡议,欲为之传,以为精神之传承。

  公之一生,所学未能尽用,故有怀璧之叹。现录1988年在《花月痕》内页留下的无题遗诗(标题为笔者所加)以作对公之又一纪念:

  怀璧罪


  一

  三十年来春梦婆,怡堂燕雀自蹉跎;

  到头失足终须觉,回首前尘感慨多。

  二

  与人无患世无争,地廨钞五致祖因;

  省识匹夫怀璧罪,箪瓢陋巷岂忧贫。

  三

  为农为圃总为娱,惭愧今吾竟不如;

  洙泗渊源伪误我,铸成大错是儒书。

  四

  逆来顺受任揶输,以杞包瓜宁守惟;

  太息斯文尽扫地,眉行烟视负须眉。

  五

  人类芸芸有我生,恒河沙数难数清;

  自经枉叫填沟壑,张郃无关鬼废兴。

  六

  丑颜视息寄尘寰,潦倒穷愁强自宽;

  苍狗白云多变幼,权将冷眼在旁观。


  备注:黄氏旧谱《仕宦。第十二世》载:德芳,原名钟岳,历任贵州省警察厅西南暑长,考取二期知事(中华民国初期对县一级最高行政官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