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好物永在

   冬天的日头来得金贵,到午间,连个小睡也舍不得,宁愿坐在阳光里读诗。总觉得不抓住,手缝一溜,就是漫漫雨雪在跑步而来。

   这种不舍得,有柔情有欣喜。也有小心,小心里有几分焦虑和不淡定,少了一份微笑看世界的从容。是对好的东西,起了贪婪,认识上,也有局限。雪莱写冬天,说“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他把春天,置于了冬天之上,有分别心。同样是写冬天,戴望舒在《偶成》里则说,“这些好东西都决不会消失/因为一切好东西都永远存在/它们只是像冰一样凝结/而有一天会像花一样重开。”在诗人的眼里,冰凝和花开是没有分别的,春天和冬天有着各自的美好。行走在世间的人,只要抱定一颗明媚的心,就能融入物我同一的境界,看什么都是一个好。

   相对来说,戴望舒的境界比起雪莱要高出一筹,有淡淡远远的禅意。不奢求,不痴望,只是平静地相守,顺应时序轮回物候交替,更顺应自身生命和心灵的律动,水凝成冰的内敛,以及花朵盛开的热烈,都是值得感恩和信赖的。雪莱么,心事重了,有“我注六经”的偏执在里头,少了些许东方的智慧。

   二、文盲之痛

   德国小说《朗读者》,算是近年来不错的小说。

   15岁的少年米夏和36岁的单身女人汉娜发生了惊世绝恋。电车上的女售票员汉娜,喜欢穿制服,很偶然,在街头帮助了呕吐得一塌糊涂的少年米夏。米夏在妈妈吩咐下,去汉娜家里答谢。结果交往几次后,有了性和爱。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每一回,汉娜都要求米夏朗读文学名著中的经典篇章。

   小说最精彩的地方在于米夏成年以后。

   “等我再次见到汉娜,已经是在法庭上了。”汉娜作为纳粹分子被审判,她曾是集中营的一名看守。而米夏作为一名大学生旁听了每一次审判。其实,那桩罪行本来与汉娜无关。但她承认下来,做了一个常人无法理喻的选择,坐了18年牢。原因只不过是为了隐瞒她原来是一个不会读写的文盲……汉娜最终在牢房里学会了读写。然而,在刑满出狱,米夏要来接她的前一天,她选择了上吊自杀。大概是因为文盲身份的暴露,让她无颜面对米夏吧?汉娜是一个文盲,她在米夏和世人面前极力用谎言掩饰这一点。汉娜热衷于倾听朗读,甚至在集中营期间轮流抓一些瘦弱的小女孩读书给她听。她对文化世界中的美好事物越是向往,她对自己文盲身份的厌恶和恐惧也就越强烈。由于在文化以及社会秩序中,她是极度自卑的,于是,她近乎疯狂地走上了一条维护、追求尊严的道路,为此不惜撒谎,抛弃工作和爱她的人,坐牢承担罪行、乃至在自由到来的黎明前自杀。

   汉娜的故事是很值得人同情的。

   每一个人都有向往世间美好的权利。我猜想,在女纳粹分子汉娜的眼里,读书是一种诗意的生存状态,一种幸福的生活方式,一种温暖的生命体验。所以,值得她用生命去付出。

   我的外祖母是文盲,偶尔听到她叹息,只认得“一、二、三”和自己的名字。

   “一横是一字,两横是二字,三横是三字”。她笑着说。

   我捉弄她,“那么四横呢?”她迟疑一下,“冇得四横这个字哇。”

   现在,外祖母已经去世近10年,我想起这个细节,心里充满了悔疚。我的这一问,难道没有让外祖母伤自尊么?!外祖母娇小内秀,心性温雅。我常常想,如果她识字,会是怎样一个人?有一回下乡,我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搬着小竹椅,坐在家门口的大樟树下,举着一本竖排的《红楼梦》静静阅读。我想如果外祖母识字,就该是这样一个人。

   包括我在内,外祖母有很多后代,有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大学生、大专生、中专生、高中生,可惜的是,我们这些所谓的“识文断字”的人,很少有谁还葆有阅读的习惯,还会在空暇打开一本闲书读。

   我想,一生可怜自己没读过书的外祖母,大概更喜欢看见儿孙们经常读书的样子。

   我每每思念起外祖母,想起让人又怜又恨的汉娜,就深深为自己感到庆幸。

   三、明月轻盈

   1985年,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受哈佛大学邀请,着手准备文学讲座。雄心勃勃的卡尔维诺,在离新世纪还有15年之时,就以前瞻性的视角,谈到了文学的性质、价值与新世纪的前景。他甚至跟太太抱怨,不该规定是六讲,他想讲八讲。可惜,天不假年,作家在完成第五讲的讲稿,准备动身前往美国时,突发脑溢血去世。

   这就是著名的文学理论《美国讲稿》的由来,这是一部没有来得及完成的书稿。

   《美国讲稿》因其专业性之深,很难说有多少读者有所涉猎。但是书稿的第一章《重量》,作为作家重要的文学观念,却深受读人喜爱。重量,讲的却是相对于“沉重”的“轻盈”。作家在此章中用现代科学的原子理论,把科学和文学相糅,以原子的无重量,说明词语也可以分解为无重量,进而剖析并论证了文学的价值和本质,就是意义“轻微”。作家意在引领人们用“分量轻”的文学作品,去对抗越来越“石头化”的世道人心。

   有意思的是,卡尔维诺自述,他的本意是要在这一章中专门讲月亮的。他的初衷是,谈“月亮在各个时代与各个国家的文学中是如何表现的。”

   用月亮的意象来阐述“轻”的意义,自然是有效的。月亮,传递的是一种轻盈、悬浮、静谧而诱人的美感。这种美感正是卡尔维诺的文学理想。于是,讲稿中卡尔维诺大方至极,一再对一个叫莱奥帕尔迪的诗人大加称美。原因是“因为莱奥帕尔迪的奇迹在于,他使语言变得轻如月光。他的诗歌中月亮出现的次数不多,但已是足以说明月光的构成与月色的美丽。”

   可惜的是,此诗人的月亮之诗实在不敢恭维:

   风息,夜静

   明月似镜

   屋顶、田间

   远观群山

   啊,美丽的月亮

   记得年前登此山

   急不可待把你看

   你也像今天这样

   高悬在那片森林之上

   把它整个照亮

   ……

   弯月,你为什么沉默

   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你夜晚出来遨游

   观察空旷的人间

   然后又悄然隐去

   读到这种诗,我宁愿相信,是翻译了无诗意,而不是卡尔维诺的审美出了问题。但是,再次的译本,原文本的意境也不至于毁到如同口沫一堆吧?卡尔维诺不知是否知道月亮在东方诗人的笔下,是怎样一种情氛,他有否听说过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李白的“举头望明月”?如果他有所听闻,那真的不该拿莱奥帕尔迪来举证。

   初夏入德国,在法兰克福的远郊寄旅。记得夜半三点醒来,望见黑蓝的天庭上挂着满月一个。一时,起念一个相当好笑的问题:这西方的月亮没有比东方的更圆呀——哦,在我看来,只有东方诗人,才真正意会了月亮之美。他们的月亮,有一种高贵脱俗的美,让我向往仰望。而莱奥帕尔迪的月亮,傻傻的,俗透了。

   四、猴子玩墨

   岁数不轻了,读书也警惕起来,时间经不起花销,不想在流行和时尚中蹉跎。于是开始读一些旧典,这是一种文化血脉上的寻根阅读吧。一些与光阴抗衡之后的先人之作,慢慢进入视野。

   夏天开读纪晓岚的笔记本小说《阅微草堂笔记》。

   有一则,记某公私家花园洞口有联:

   秋花不比春花落

   生梦那知鹤梦长

   某日,公见此联被胡乱涂鸦,洞壁也墨迹处处。诧疑中将之刷白,锁洞而去。又某日,公闻洞中有“格格”磨墨声,遂持刃突入,竟惊见有老猴跃起冲人去。

   原来猴子也觉得写字好玩而习之!

   看到这里,记起自己也当过一回猴子。

   某日有好友抬举,叫去观摩一场书法展。展中,人皆围我打问,此幅以为如何,那幅以为如何?

   我以为趣,遂以颇文艺的语风一一作答:

   这幅看着作者很小心,手脚像被人捆了,缩手缩脚的,一个字一个字就紧张得不行,都在立正,没敢稍息;

   这幅,笔划好看是好看,但怎么就像没吃饱饭,像一个人走路,走得一点声息也没有,是飘浮起来了;

   这幅,写字的人好安静吧,字也超凡脱俗的有仙风,他应该是一个不喜欢说话,只喜欢独处的人;

   这幅,真不喜欢,这个人身上好脏吧?像个男人,披着又长又乱的头发,在街头抱着吉他发癫。

   是无知者无畏,随别人哄笑去。外行是真外行,却又句句戳要害,惹得书家们连说可以去写书法赏评。所谓不在庐山中,方识真面目。

   至于写字么,“你已经懂得太多了,肯定写不好,算了吧。”

   此言一出,我连磨墨的资格都没有了——唉,那纪晓岚的猴子都比我有得玩。

   五、草木有情

   旅美作家张宗子至少在两篇随笔中提及:“认识一种草木,与认识一个人无异。”

   在我以为,此话说对了一半。

   认识一种草木,会有全身心的愉悦感。所以悦,是源于,借助于一种草木,为人者会有亲近世界一分的所得。

   家乡有大美山景,名羊狮幕。初冬时尝登临,介日无所事事于山间转悠。很用心地,记着那东山巅上有一株单独生长的树;那崖下山谷里有一丛黄的碎花开得正好;那山栈转弯处石壁上,青苔深长且浓绿,有很重的鱼腥味……待终于注意到崖缝里的那株杜鹃,我楞住了:这初冬的冷风冷雨里,她竟然顶着一树的花苞默然与我相见。要知道,现在离她的绽放,还有整半年呐。

   原来,杜鹃一俟花谢,就立马进入了下一轮的含苞待放。据说,她的花苞要孕育整十个月!

   十个月?一朵花儿的绽放与一个人的出生同样艰难,同样要经历那漫长的孕期!常闻人会叹息年不满百,而一朵杜鹃呢,十月艰辛,换来的却是开不过百日。但是杜鹃不言,花谢不言,花开也不言。如果不是我无意的看见,她餐风饮露的生命,只是默默地呈现给造物主观赏。一株平常的杜鹃,因了我一次偶然的打量和了解,蓦然变得高贵起来,在她的面前,我迅速低下了高傲的头。

   下山后,我常常思及这株怀孕的杜鹃。逢着机会,我总是揣着敬意去告诉他人,一朵花儿的绽放和一个人的诞生,都是多么的不容易。我突然意识到了比及她,自己还可以活得更低调更虚怀些。一切的生命都是素朴的,一切对于生命的附加都是多余。

   这就是我认识一株草木的所得。

   认识一个人,则未必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与人的相交要撞运气。运气好的结交,当然会令双方的世界增几分活色生香,有时甚至是一百分——那是遇见知己的奢侈邂逅了。

   可惜的是,很多时候,我们认识一个人,不如不识。如此的结交对于我们的个人世界,连一丝风起都无。我常常在各种饭局中遇见这些人,饭毕,则各自以最快的速度将对方忘记。那假意留在手机中的号码,或许永远都不会响起。最坏的,就是认识了一个人,他(她)没有让你的世界变得更好,反而是变得更乱更坏……

   从这个意义上,我宁愿去多认识100种草木,也不想多认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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