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本无涯,相对于个体生命来说,远处即是天涯。天涯二字,比之天下,更有一种苍凉和悲壮,宛如身心放逐之地。一身所至,或墟里依依炊烟,或陌上绿绿柔桑,或澹澹沧海,或莽莽群山,或冰雪极寒之处,或炎热酷暑之所,或六月荷花盛开映日别样红,或中秋桂子羞放风飘十里香,无论怎样的繁华或是冷落,怎样的阜盛或是萧条,都不再是自己的家。

       所以,一个行走天下的人,在内心的孤独之外,是不能不抱“天涯何处无芳草”的信念的,不然怎么能够有勇气迈出离家的第一步?而守在家里倚门盼归的人,眼睛望不了多远,心里却早已经望断了天涯路。

       故乡是人们含在嘴里,想在心里,世世代代无法遗忘的怀念。而这故乡的概念,一辈子不出家门的人是无法体会的,也就是说,相对于守家的人来说,故乡并不存在。只有对于天涯游子,离家日久的人,家乡一草一木,一景一物,才统统打上故乡的标记,让人想望不止。换句话说,没有天涯,不来故乡,而故乡,原本就远在天涯。

       《百年孤独》里有一个博学的加泰隆尼亚人,他为了逃避战争离开自己的家乡,来到马孔多,然后开始日复一日怀念家乡壁炉里咝咝冒气的汤锅,街上咖啡豆小贩的叫卖声和春天里飞来飞去的百灵鸟。这种怀念,直到他终于踏上故土才终止。取而代之的,是开始怀念马孔多书店后面暖融融的小房间,阳光照射下沙沙作响的灰蒙蒙的杏树叶丛,令人昏昏欲睡的晌午突然传来的轮船汽笛声。两种怀旧象两面彼此对立的镜子,相互映照,折磨着他自己。对他来说,故乡永远在天涯,最美的永远在天涯。就象人们常说的,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张爱玲也说,得到了白玫瑰,白玫瑰就变成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而红玫瑰就是心口永远的朱砂痣;得到了红玫瑰,红玫瑰就变成墙上一抹蚊子血,而白玫瑰就是床头永远的明月光。

最远的天涯,既不能从时间,也不能从空间上来判断,而是人相对,心隔墙的咫尺天涯。

       象一个女作家所说的:我站在你的面前,风吹动我的长发,你却不知道我在爱你。另一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爱慕,被思念,是不以为苦的,苦的是那个无法启齿诉爱的人。这也是一种天涯,是一个人的天涯。

       多少恋人,爱人,情人,因了诸多原因,转身离去,这一转身之后,再没有昔日的温馨和激情,再没有以往的欢笑和泪水,或许从此之后再不相见,或是见面之后形同路人,顶多客客气气寒暄几句。两心的分离,就构成了世界上最远最远的天涯,这是两个人的天涯。

       无论哪种天涯,只要是两心之间,都远过万水千山,洪荒大漠。正象古人所说的:人远天涯近。脚步可以丈量无限的距离,却走不到一个人的内心深处。这是什么样的悲哀。

       想起幽栖居士朱淑真的一首字谜诗,是写给她变了心的丈夫的:“下楼来,金钱卜落;问苍天,人在何方;恨王孙,一直去了;詈冤家,言去难留。悔当初,吾错失口;有上交,无下交;皂白何须问;分开不用刀;从今莫把仇人靠;千里相思一撇消。”当时鸳鸯交颈,今日孤枕独衾;当时唱和酬答,今日寂寞梧桐;当时举案齐眉,当窗理云鬓,今日雾鬓风鬟,怕向人多处去。当时咫尺,今日天涯。两颗心的遥远,充满让人无能为力的酸辛。

       又想起了那个懵懂勇敢的小女子斯佳丽。阿希礼对她来说,是永远的天涯,两颗心跳从来不是一个节奏,入了梦的,也不是一样的愿望和梦想,尽管她追求得那样的辛苦,却无法看进对面而立的这个忧郁的男人的眼睛里去;而她对于瑞特来说,也是永远的天涯,这个博学睿智,阅人无数,经历丰富的男人,也无法走进一个任性的小女孩子的内心,哪怕他那样的费尽心机,让自己的心被斯佳丽猫一样的爪子抓得伤痕累累。到了最后,斯佳丽幡然醒悟的那一刻,瑞特的心已经冰凉而坚硬,如同石头,她的回头和他的转身而去同时发生,两个人仍旧构成一个无法到达的天涯。

       这样的事情,举不胜举,让人悲哀。换不回的人心,走不进的灵魂,丈量不完的天涯路。

       还有一种最近也最远的天涯,就是相见争如不见,有情总似无情。两心暗相悦,却无力表白。一层窗纸隔开的两颗心,仍旧远似天涯。

       一个朋友的个人资料里的诗,是对天涯的最好诠释:“东边路、西边路、南边路,五里铺、七里铺、十里铺,行一步、盼一步、懒一步。霎时间、天也暮、日也暮、云也暮,斜阳满地铺,回首生烟雾,兀的不、山无数、水无数、情无数。”

       情在一日,天涯就永远存在。只有什么时候理智统治了这个世界,才会泯灭一切的界限,包括时间,包括空间,包括感情。那么,也就不会再有打起背包走天涯的豪情和悲壮,不会再有人远天涯近的感喟和叹息,不会再有回首一望故乡月的怀念和向往。可是,谁又愿意做一个冷冰冰的机器人呢?只好任这永远的天涯,走进心的角落,占据一隅,并且阴天下雨的时候,隐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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