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办什么事,必要的程序可以遵循,但有的程序能减则减,效率优先。

  这是一位从事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心声。我们的行政部门,凡事讲程序,特别是审批。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审批项目一减再减,保留的审批项目程序也在改革中简化了很多。但效率优先的观念还是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入心入脑,形式主义依然花样翻新,依然在现实生活中影响办事效率的提升。以会议落实会议,从资料上看成效,从形象看政绩,都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形式到位,措施不力的现象普遍存在。

  就扶贫攻坚工作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到位,措施不力的情况。

  还有用新的形式主义反对旧的形式主义,这在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的存在着。

  比如不考虑地方、部门实际,凡事以任务为考核目标,花了钱而不见效率,不管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就是不顾生产或市场规律,用强制的形式主义,掩盖思想不务实的形式主义。就像灭蚊灭蝇,一味的利用毒药强杀,不注意环境卫生的整治的连续性、长期性、持久性,最终治标不治本。也像给钱脱贫,任务完成,过后照样返贫的精准识别的贫困户一样。所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有一个故事说,某大型公司有两位秘书,年轻的一位到公司时间不长,却很快升了职,年长的一位原地未动。年长者一脸怨气,年轻者意气风发。公司总经理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某日,有外商联系洽谈业务,总经理先将联系任务交给长者,长者回来只报告来宾前往的时间;后来,总经理又将同样的任务交给年轻者,年轻者回来报告的内容,包括来宾乘飞机时间、抵达时间、准备洽谈内容、到公司参观的事项与路线,希望达到的目标等等都逐一报告。交待的形式一样,结果不同。这就是思想问题,也是责任问题。有的形式是必要的,但关键在于思想,在于责任!

  比如某一项工作任务,要求一年之内完成,这样的要求不过分,也不是形式主义。但是,如果要求五加二,白加黑,天天签到签退,否则……那不但不合理,违反人性,违反《劳动法》,有人权之侵的嫌疑,而且不讲质量,不顾效率,只顾所谓“精神”,那就成了典型的形式主义了。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形式主义?

  首先,凡事思想认识要到位,把任务变成责任的自觉。只有这样,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率才有“双提升”的可能。

  其次,考核有据,奖罚分明,对任务的完成才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如果吃“大锅饭”,做好做不好都一样,有能力的人也不愿做好,任务完成的质量与效率难免打折。

  第三,任务与努力要相匹配。如果你要求我把树上的果子摘下来,但又不准上树,不准用任何工具。那么,你给的任务,就得考虑我最大限度的跳高能摘到果子,否则任务无法完成。

  第四,制定标准,提出要求,完成任务不拘形式,下任务力戒拖泥带水的形式主义要求。形式主义是“四风”中的一种,中央明文反对,多次强调力戒。但在现实中,冠冕堂皇的形式主义花样翻新,应接不暇,致使落实者深感束手束脚,效率低下,难以发挥自身的主观积极性。

  第五,现实中,一定程度上,为了突出,不深入调查研究的坐机关、下命令的官僚主义作风依然存在。看似作风过硬,措施得力,实际隐患无穷。回头反省深思,我们有的工作看似风生水起,实际上最终是“皇帝的新衣”。

  第六,讲规则,讲规矩,更要讲人品,讲责任,讲效率。从某种角度上讲,规则和规矩,是为人品和效率服务的。人品是讲究责任的。人品好,责任强,尽心尽责,没有不讲效率的人,没有办不好的事。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论职位高低,能力大小,要办好一件事,思想要自觉,责任要牢记,任务才能保质保量完成,才能让时间出效率,让人生出彩。这其中就必须力戒交差了事的形式主义。